Re: [轉錄][新聞] 搭錯火車 醫系高材生跳列車摔死

看板money作者 (dshih老大是我的明燈)時間17年前 (2006/11/22 15:15),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0 (看更多)
如果今天火車有停靠站,但是學生來不及,或是忘了下車...所以情急之下跳車呢? 如果今天不能證明學生跳車的動機(人死了無法求證是否自殺),而家屬推說是找女朋友... 不論壽險意外險,自殺都是不能理賠的 今天以學生的舉動,家長的說辭...認定非自殺,證明火車並沒有過錯 所以意外險不賠,壽險可以賠 但又說學生的危險舉動是找死(自殺?)...所以兩者都不用賠 那請問如果說東西掉在屋簷上,人跑去屋簷上撿...結果失足摔樓致死 這應該也是危險舉動自己找死(自殺?)...那壽險意外險會賠嗎? 還是還要研究危險舉動的難易度研判是否屬於自殺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5.13 ※ 編輯: jojochen 來自: 219.84.25.13 (11/22 15:30)

11/22 16:05, , 1F
自殺不予理賠的應該是投保後兩年內吧!
11/22 16:05, 1F
文章代碼(AID): #15O_alku (mone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5O_alku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