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公費醫師請進,最新分發原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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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是寫給衛生署的辦事官員看的. 衛生署說怎樣就是怎樣,想怎麼改就怎麼改. 衛生署要公費生去哪,為了醫師執照就乖乖去吧. 外訓雖然條文寫可下鄉教學署立醫院. 但是衛生署不開缺,抱歉.... 即使醫院開缺,衛生署不給你去,你還是不能去喔. 看看今年分發的急診婦產放射麻醉. 以急診來說,衛生署挖了六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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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提到內、婦、家,表示你看到了公費醫師分發服務『原則』的條文(88.09.04公佈). 有關基層醫療組的部分(還漏了小兒科),. 但是你會適用它的前提是:你是九十三年以前畢業之公費生. (不然就不要看這大家都快遺忘的條文唷). 那為什麼這次要改這個條文呢?因為當年條文不盡完善,少了強制執行下鄉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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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鄉分礎醫療組,特殊醫療組,自由選科組的部分. 是適用93年以前的公費生(也就是當初醫學院剛入學的版本). -->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分發服務作業要點. 後來94年以後,就有你後來適用的版本了(PGY部分有算入). 再來98年又有新的版本囉,就是一堆公費生轉制度(自訓->甲類)的版本. (分甲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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