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請同業注意台東基督教醫院這家公司

看板medstudent作者 (魔性之風)時間7年前 (2016/08/24 02:34), 7年前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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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stino (從來沒有忘記 努力很重要)》之銘言: 幫你略查了一下 民法483條: 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服勞務者,視為允與報酬。 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 如果你之前支援都有拿錢,而你這兩個月都有正常支援 照民法他該付你多少,就該付多少 但民法第485條:受僱人明示或默示保證其有特種技能時,如無此種技能時, 僱用人得終止契約。 這必須找法律人再確認,因為你不是沒這技能,只是證書過期,而且就算終止 你有做的還是要付錢的。 另外我再看了一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衛生所設的醫療站設置標準應該與診所相同 ACLS證書不在法律規則裡(甚至所有的醫療機構,都沒寫到ACLS證書) 可能你的機構比較複雜,建議再查公文及相關規定, 但是就我目前查的資料並沒有看到硬性的規定一定要有ACLS證書 然後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02399 嗯...沒護理師執照都行,沒ACLS證照那算個P 我私人認為你只是不符合補助計畫的標準被硬凹 個人建議(在你有理的情況下): 1.尋找法律人的協助看看那些法條可以幫到你,法律人看法條跟我們一般人完全不同 我弟是讀法律的 我曾和他討論過恐龍法官的問題 經過他一番解釋 我發現如果按照法律人的邏輯 那些案件就應該被判成這樣 如果不這麼判 反而顯得你不懂法律 雖然我仍然不明白這是甚麼巫術 但是如果你想贏 想爭取自己的權利 解讀法條上一定要找懂法律的人幫忙 2.找出能證明你在這兩個月在急救站的工作紀錄的證據,如需打官司有用 3.拿著法條、證據、以及有力人士(選配但建議最好有一個), 找足夠處理這件事的醫院高層再談一次,有力人士越強越容易在這裡結束事件 對手是醫院,建議勞工、消防、衛生局的科長或是縣議員以上可能會比較有用 (如果你有有力人士,再問一下他的意見,我並不太清楚東基在台東的份量有多重 背景有多硬,也許需要更強大的有力人士) 4.破局則走民事訴訟,贏的機率要問法律人。 最後再說一下勞基法,如果是一般勞工碰到這種情形 1.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勞工局找勞工及資方進行調解,如果資方願意出錢則結束 如果資方擺爛,勞工局開罰並進入法律程序 3.因勞工局已開罰,民事訴訟的勝率會比較高 對手是不會跑的醫院,如果你有理,通常在第二步就會結束 在公權力幫助之下,簡單又方便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08.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71977281.A.FD7.html ※ 編輯: Magicwind (118.161.108.175), 08/24/2016 03:07:46

08/24 05:00, , 1F
推用心
08/24 05:00, 1F

08/24 07:19, , 2F
純粹是你被拗了,本人值分院一人門急診快一年,ACLS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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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7:20, , 3F
期二年以上IDS照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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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ACLS,院方拿公文。口說無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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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民訴403強制調解案件?或者走支付命令,不過東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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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1:19, , 6F
定會異議,就會進入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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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04:29, , 7F
一般人看情境 法律人看規則 所以視野不一樣
08/29 04:29, 7F
文章代碼(AID): #1Nl9T1_N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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