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和信到底是哪個等級的醫院?

看板medstudent作者 (靈月寶貝)時間9年前 (2015/07/03 14:07), 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你講太多了 八卦是 : 1. 他領的是醫學中心等級的給付 當然是自肥特權來的 : 2. 104年評鑑條文已經幫和信解套了 他理所當然躺著都會特優通過 : 我懶得重po 自行去八卦版搜尋我的ID就知道 : 我們辛辛苦苦追著符合評鑑要求 : 沒想到評鑑規定卻是要先符合和信要求 嘖嘖! → delta0521: 所有大家雖然嗆該降級,但祂們早就有衛福部背書合法 07/02 23:34 推 Esperanto: 最好是合法,這種量身訂做的規定根本經不起調查。 07/03 08:38 → Esperanto: 而且就算急診這部分合法,和信憑什麼可以收內專訓練和 07/03 08:38 → Esperanto: 教學醫院的資格。 07/03 08:38 推 snakepan: 反正我們討論的再兇,還是沒用,就加入他吧 07/03 11:19 推 anaydh: 照這樣的法條,為何沒有第二家和信? 07/03 13:35 推 dnacat: 因為後來法條指明要有急診,但開了落日條款給和信 07/03 13:46 → dnacat: 忘了是100年還是101年前的可以同級申請,不用全部符合規定 07/03 13:46 為何沒有第二家和信這是個好問題。 今年和信的評鑑已經評完了,但是結果還沒有出來。 理論上這次和信應該不能申請"區域醫院",因為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 申請「區域醫院」評鑑之醫院,須符合第一款之規定,且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3.應具備「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資格。於評鑑合格效期內,如「中度級急救責任醫 院」認證資格中斷逾二年以上者,本部得調降其醫院評鑑合格類別或註銷其評鑑合格資格 ;惟非衛生局指定急救責任醫院,且本次申請「區域醫院」評鑑時,已具醫院評鑑優等( 區域醫院)或醫院評鑑合格(區域醫院)者,得不適用本目之規定。 簡單來說,幫和信開了後門。可是這個規定有很大的問題。為什麼? 因為台北市衛生局為什麼沒有把和信列為衛生局指定急救責任醫院? 那是因為和信的急診本來就不符合認證資格。既然不符合認定資格,要求的應該是它 改善才對,怎會直接把這個當成理由豁免申請資格的判定? 這變成循環論證的問題。 話說回來,全台灣的區域醫院有哪一間急診是像和信這樣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99.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35903627.A.57B.html

07/03 15:12, , 1F
你還是不懂 評鑑跟法規就是替和信賺錢開路...
07/03 15:12, 1F

07/03 15:13, , 2F
基本上就是商業包裝 加官商勾結 背景是辜家 不懂?
07/03 15:13, 2F

07/03 15:14, , 3F
你還有個問題沒提到的是健保床收費的事情 科科 賺很大
07/03 15:14, 3F

07/03 15:32, , 4F
我當然懂,問題是在法規上和信根本就站不住腳。
07/03 15:32, 4F

07/03 15:33, , 5F
為何大家還真的以為法規拿和信沒辦法?
07/03 15:33, 5F

07/03 16:05, , 6F
實際上就是沒辦法
07/03 16:05, 6F

07/03 17:42, , 7F
當然合法啊…評鑑標準都他們自己訂的怎可能違法
07/03 17:42, 7F

07/03 18:14, , 8F
天真
07/03 18:14, 8F

07/03 18:15, , 9F
沒BG當然只能照表操課,還要看人家喜好
07/03 18:15, 9F

07/03 20:26, , 10F
大家去反應就有辦法
07/03 20:26, 10F

07/03 22:33, , 11F
法規跟執行不平行 台灣早就這樣很久了 歡迎來到現實
07/03 22:33, 11F

07/04 13:50, , 12F
法規上站不住腳就沒辦法XD你以為山坡地上那一棟棟大樓是怎麼
07/04 13:50, 12F

07/04 13:50, , 13F
蓋起來的...
07/04 13:50, 13F
文章代碼(AID): #1LbYQBLx (medstud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bYQBLx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