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台中榮總急診部招考創傷主治醫師
台中榮民總醫院急診部創傷科外傷主治醫師招考
1.錄取名額:預定正取壹名、備取若干名。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2年6月10日止﹙郵戳為憑﹚
3.考試日期:102年6月19日 (星期三)14:00
4.報考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下列醫師:
1. 國內外各大學院校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之公、自費醫師,並領
有中華民國醫師執照者。
2. 住院醫師訓練曾接受急診訓練2個月以上,並領有外科專科之醫師。
3. 接受過ATLS訓練(證書日期未過期)。
4. 具研究發展能力。
二、兼具雙重國籍者,得予報名;錄取後佔本院員額或代訓公職者須放棄外
國國籍或須依規定具結自到職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外國國籍手續,
並取得證明文件送本院查驗;期滿仍未完成喪失該外國國籍時,則予撤
銷公職
5.報名方式:
即日起先用E-mail通知本部報名意願,E-mail格式請下載。
(信箱:h852@vghtc.gov.tw)
並於報名截止日前﹙6月10日,郵戳為憑﹚將所需文件﹙列舉如下﹚
掛號郵寄至台中榮民總醫院急診部創傷科(請註明報考"創傷科主治醫師")。
未完成 + 之手續者,不予接受報名。
E-mail: h852@vghtc.gov.tw
郵寄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中港路三段160號急診部創傷科收
6.考試方式:
包括筆試及口試,考生須攜帶國民身份證,以備查驗。
筆試:筆試成績為85分及格,通過後不列入面試成績。
1. 命題原則:全部採用選擇題。
2. 命題範圍:外科消化系創傷、心臟血管創傷、胸腔
創傷、神經創傷、骨科創傷、創傷重症醫學疾病。
3. 報到時間:102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00分整。
4. 筆試時間:102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15分至4點整。
5. 筆試地點:急診大樓三樓急診部會議室。
口試:口試時間:另行通知。
1. 參加人員:全體報考人員。
2. 口試方式:五位委員依成績優劣排名,平均排名為第一者為正取,
其餘依名次列為備取。
3. 命題範圍:同筆試並含各外科臨床醫學專科及人文倫理素養及生涯規劃。
4. 口試成績評分依名次排名。
口試地點:急診大樓三樓急診部會議室(如有改變另行通知)
7.報名請函附以下文件:
1. 主治醫師請備履歷表
2.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
3. 本國醫師證書影本(正反面)
4. 畢業證書影本或畢業證明書影本。
5. 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等證明文件或足以證
明預定退伍日期文件(僑生比照辦理)。
6. 公職醫師高考及格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
7. 履歷自傳(請參考下列項目撰述,未附自傳者不予報名。
格式請用電腦繕打Word 檔,並請列印一份繳交。):
家庭狀況及個人性向、興趣、專長。
選擇本院之考量因素。
未來生涯規劃。
其他。
10. 各項優良事蹟之獎狀或證明之影印本。
*所有資料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或撰寫,並按順序在右上方裝訂郵寄本院內科
部查驗。證件不齊者,恕不退件,且不接受報名。
8.放榜:於考試後一週內上網公告錄取名單(中榮網站首頁及急診部網站首頁)
並個別通訊通知。
9.其他注意事項:
1. 已取得公職醫師高考及格者,請在報名表內各欄填明字號,到職後依醫事
人員人事條例暨相關規定辦理聘(任)用,並依行政院核定之相關待遇標準支給。
2. 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並移送法辦。
3. 本次招考事宜將自即日起至102年6月10日於本院網頁上公告週知。
4. 其他招考的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急診部創傷科
林子傑醫師,電話:(04)23592525 ext. 3602或
e-mail: h852@vgh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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