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波波醫師落日條款 政院通過
簡單說明一下現在狀況
上個會期法案卡在朝野協商 沒有審過
所以立委重選後 必須要重新提案
現在各位看到的新聞就是行政院版草案在行政院院會過關
接下來就會送到立法院進行審查
屆時可能會跟其他有提案的立委併案審查
各位看到的2010.1.1這個落日的時間點
就是之前2010.6.1那次立院審這條法案 陳瑩哭哭導致法案停擺
最後只能拼出一個附帶決議 內容如下:
在醫師法第四之一條未修正通前
為避免仲介業者繼續招攬學生赴外國習醫
對2010年1月1日以後才出國入學習醫者
不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一律使用修正後之規定
提案人 陳節如 涂醒哲 陳瑩 徐少萍 黃淑英 黃仁杼
鄭麗文 鄭汝芬
所以現在的狀況就是 根據上屆立院的共識 落日至少要切在2010.1.1號之前
也就是這次政院版草案的基礎
這個會期快要結束 目前比較有希望的就是下個會期了
以這個時間點入學 如果以東歐後醫四年來看
在2013那年才會出現2010.1.1以後的畢業生
所以我們要趕在這之前讓法案過 洞才不會持續擴大 以上簡短報告
※ 引述《tensionship (no)》之銘言:
: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391595
: 前往波蘭等國外大學攻讀醫學系與牙醫系的台灣學生,要如何在台灣取得醫師資格,屢生
: 爭議,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醫師法修正草案,以國外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者,應經教育部學
: 歷甄試通過,在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合格,才能參加考試。
: 行政院今天通過醫事法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此草案被外界喻為「波波醫師落日條款」。
: 衛生署醫事處視察周道君指出,目前國內約有一百多名自波蘭醫學系畢業,回到台灣執業
: 的醫師。草案修正後,所有在國外攻讀醫學系者回台灣都必須參加學歷甄試,通過後,始
: 能取得執醫證照。
: 行政院院會通過的修正草案,增列但書,民國99年1月1日以前,在美、日、加拿大、南非
: 、紐西蘭、澳洲、新加坡、香港、歐洲等地區,已經畢業或入學者,免經學歷甄試。領有
: 當地的醫師證書,並在當地或國家執業滿二年者,他們要參加的學歷甄試,可以利用口試
: 、實地考試方式進行。
: 據統計,國內約有七百多人遠赴波蘭攻讀醫學系,但截至目前為止,引有一百多人取得台
: 灣醫師證照,從事醫療行為。周道君指出,這股波蘭學醫風潮開始於92年,到了97年、
: 98 年到達高峰,但99年出現「波波醫師」爭議後,人數銳減。且波波醫師通過國內學歷
: 甄試的比率明顯較低。
: 以往國內學生至國外攻讀醫學系,都集中在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
: 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九大地區。波蘭位於歐洲,由於當地醫學院入學門檻較低,且不用
: 實習,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 還是通過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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