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今天衛生署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
※ 引述《smallchiou (雲煙已過島嶼依舊)》之銘言:
: 簡單講:
: 1. 內外婦三大醫學會皆公然反對醫師納入勞基法。外科講話超不知所云,懷疑是外星人。
: 內科超保守。婦產科醫學會竟然說國外研究降低工時無助於提升醫療品質,超敢講。
: 內外婦醫學會的會員們,趕快團結起來吧,你們快被賣了!
: 2. 兒科含蓄支持納入勞基法配套工時相關細則。急診醫學會非常安靜彷彿隱形。
: 3. 在勞委會的場子,醫院代表會說唉呀,醫院會倒。在衛生署的場子,他們跟石蟲一搭
: 一唱說,唉呀,訓練時間加倍唷,而且民眾就醫要等很久很久很久的啦。
: 4. 石蟲覺得全場只有他最有法律知識,而且他又是主席,可以搬弄法律,所以他今天非
: 常得意的說呢,醫院評鑑背後是有醫療法的這種特別法,所以呢,把醫師勞動保障已定
: 型化契約的規定放在醫院評鑑這種可以參加也可以不參加的必要項目裡面,就跟勞基法
: 一樣強了!可以保障全國醫師的勞動人權了!這傢伙實在太會掰了!比他瞭解法律而且
: 更有良心的捧由,拜託趕快投書把他臭罵一頓吧!
: 另外,今天才知道,一個已經畢業、還沒考到醫師執照,但有受雇於醫院的的"實習醫師"
: ,完完全全適用勞基法唷!(大家都不知道吧!因為勞委會以為大家都知道,但其實醫院
: 也不知道,全台灣都在違法!)
: 不過呢,大家評評理,上面說那種適用於勞基法的情形,這種受雇"實習醫師"作的工作,
: 跟他拿到醫師執照之後展開住院醫師訓練的工作,有什麼不同呢?幾乎是完全一樣的!
: 但是呢但是,當他拿到醫師執照之後,他反而此生此世再也不適用勞基法了!一個有專
: 業證照的醫師,勞動保障比沒執照的還爛!這是什麼邏輯???
: 大家不要太高興想說,襪,那我就不要考上執照,多耗幾年,看看能不能等到住院醫師
: 也納勞基法嘛~今天醫院代表聽到原來受僱實習醫師有勞基法,要符合正常工時,個個都
: 非常非常驚訝而且不屑唷!他們今天說,沒關係,可以用很短的契約、很低的薪資來因
: 應這種可惡的有勞基法的醫師!
: 以上!
急診醫學會其實安安靜靜也好,畢竟急診科醫師在工時上面從R到VS大致符合
勞基法規定,(180小時/月),當然急診科面臨的是勞動條件外的其他問題(急診
擁塞,急診暴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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