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和信醫院的大老又出來發表高見了
看板medstudent作者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時間13年前 (2012/04/27 17:40)推噓18(19推 1噓 6→)留言26則, 24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這篇文章說,根據我國勞基法,醫護人員可以拒絕照顧病人.
是不是真的能拒絕照顧病人我是不知道啦
我只知道有些貴族醫院急診室不對一般民眾開放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拒絕照顧病人耶耶!
為何從醫?為誰從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7/today-o5.htm
◎ 謝炎堯
醫療改革基金會認為應以勞基法保障住院醫師的「勞動權益」,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前理
事長謝文輝醫師也附和。但醫療改革的要領應兼顧醫療品質、病人福祉和醫護人員的合
理工作量,依據勞基法制訂醫護人員的工作時數和護士對病床的配置比例,會弄巧成拙。
醫護團隊照顧病人,如同軍人保衛國家,投考軍校就應立志不迴避作戰犧牲衛國,一八
五四年克里米亞戰爭時,南丁格爾率領三十八位護士志願前往戰地照顧英國傷兵,挽救
許多英軍的生命,英勇事蹟贏得世人尊崇是白衣天使。二○○三年SARS流行時,卡
羅.歐巴尼醫師為抗疫而犧牲,聯合國安南秘書長追弔「他站在最前線對抗病毒,我們
要以英雄的形象紀念他,因為他的確是名副其實的真英雄。」當時香港和越南兩地死於
SARS病人,半數以上是醫護人員。越南醫護人員如同軍人固守陣地,留守醫院不眠
不休的照顧病人。而依據我國勞基法,醫護人員有權拒絕照顧
病人。
醫護人員的養成教育,除必要充分的專業知識和技藝訓練外,更要深植「病人、責任、
榮譽」的敬業盡責信念。文明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把醫護人員視同勞工管理,一九九八年
七月一日將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管理,至今並沒有實現保障護士的「勞動權益」,將醫
師也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內,將會嚴重傷害醫療品質和病人健康權益。
請思考,國防部和參謀總長負責保衛國家的作戰任務,若由內政部規範軍事教育訓練和
作戰綱領,成何體統?在此呼籲主政者立即調整釐清勞委會和衛生署的職權,讓衛生署
能參考美國、香港和新加坡的住院醫師訓練現況,與各專科醫學會合作制訂合理可行的
住院醫師訓練制度;護理人員的配置也要比照香港和新加坡辦理,不可以採用美國標準。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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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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