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回響/病例不能用抄的 才須多次詢問
回響/病例不能用抄的 才須多次詢問
【聯合報╱盧誌明/醫(高雄市)】 2011.10.01 03:04 am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624889.shtml
九月廿九日名人堂廖玉蕙專欄,提及陪同家屬住院期間,五度被不同人馬「調查」藥物史
與家族史,下結論說:拿同樣的問題不斷提問、試驗,罔顧病患心情與精力,無異於騷擾
。
回想自己是一名實習醫學生時,我曾翻譯護理記錄,省下查問病史時間,專心理學檢查、
備妥檢驗數據,推論幾個可能診斷,復習教科書教導,以免翌日遭總醫師「電」到。
然而,隔天一大早,睡眠不足的我被總醫師發現,我不過是編譯文抄公,用類似的語氣道
:「病人五年前截肢、兩年前糖尿病,你都不追問病人五年前有沒有驗過空腹血糖?也不
追問家族史嗎?」
當總醫師那一年,主治醫師把病歷摔到我面前說:「總醫師是怎麼帶住院醫師的?住院醫
師的病歷,和實習醫學生抄的一樣。實習醫學生問了藥物過敏引起胸悶,住院醫師可以不
弄清楚,是胃食道逆流,還是心絞痛嗎?每個住院醫師發把剪刀、一罐黏膠好了。」
終於是一名主治醫師時,教學醫院評鑑基準規定,住院醫師訓練「應以實際病例訓練病歷
寫作」,雖然我知道護理師、實習生、住院醫師寫的病歷,肯定沒有我的完美,但是我必
須遵守體制「規訓與懲罰」。
「時間暫停」(time out)制度要求,病人抵達開刀房,要查問開甚麼刀、開那裡;進到
手術檯,再問開甚麼刀、開那裡;下刀前在場所有人再各覆誦,開甚麼刀、開那裡。
沒被規訓,就要被懲罰。
主管官署應會重視廖教授的困擾,檢討醫院評鑑標準後,應會修訂如下,「病歷往後由主
治醫師負責撰寫,住院醫師、實習醫學生不得以學習為藉口,護理人員不得以護理專業自
主為理由,反覆查問病史、騷擾病患。」
莫非這是一個,無力者痛苦地忍耐鎮壓而無力改變、有權力的人痛苦地鎮壓別人而不敢改
變的堪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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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請會寫的各位,多多投稿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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