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博士醫成植物人 獲賠3350萬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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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法院審理,傅因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被判刑半年,緩刑2年。民事部分,最高法院在
>2007年已先判婦幼和傅要連帶賠償何到2005年為止的醫療、看護等費用2300萬元。不
>料婦幼醫院在給付賠償後,又向賴開口要約500萬元後續醫療費,賴只好再次打官司,
>請求給付2006到2010年相關費用。
不知這是媒體亂報呢?
或者是婦幼醫院有什麼特別的理由,不想吞下去?
※ 引述《chihuahua (chihuahua)》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是記得[判賠的金額]是會計算病患往後的看護費用,醫療費用等,
: 再乘上平均歲數等等......
: 但是,如果今天病患不幸expired了.....
: 那還會有"以後"的看護費用,醫療費用嗎??
理論上,可以走不當得利討回多給的賠償...
但也許是我孤陋寡聞吧...
: 沒有任何惡意,只是想要多了解,所以才在此發問!!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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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wfulevil 來自: 140.112.125.33 (08/2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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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7:41, , 1F
08/22 17:4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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