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實習醫師獨立作業 以密醫論處
89.5.18 衛署醫字第89024149號函
……說明:……二、查醫療法中並無住院醫師之法定名詞,其乃醫院在內部醫療作業分工上所設定之職稱。該醫學學士倘未取得醫師資格,依醫師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僅得在醫師指導下實習。
88.5.31 衛署醫字第88023036號函
……說明:……三、……至於實習醫師在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是否應對病患表明實習醫師之身分,以及實習醫師應否於病歷記載、處方上簽名,法無特別規定。
80.7.11 衛署醫字第958297號函
……說明:……二、查實習醫師依醫師法第28條第項第1款規定,在醫師指導下實習,對所稱「指導」,得由醫師自行斟酌指導方式,惟實習醫師於實習執行醫療業務過程,對所為之診察、診斷、處方,應經指導醫師確認後,使得執行,又如涉及手術等侵襲性醫療行為,實習醫師不得執行。
88.8.24 衛署醫字第88048782號函
……說明:……二、……對所稱「指導」,得由醫師自行斟酌指導方式,並不以現場指導為要件,……
88.2.4 衛署醫字第88001955號函
……說明:……三、……至實習過程,指導醫師並不需要全程陪同。……
86.10.29 衛署醫字第86056729號函
……說明:……二、實習醫師依醫師法第28條第項第1款規定,在醫師指導下實習,於實習執行醫療業務過程,經醫師指導放置鼻胃管之技巧及注意事項,並實際操作熟練後,依醫師依矚為病人放置鼻胃管,尚無不可。
※ 引述《IamSierra (面對轉變能做什麼?)》之銘言:
: 中國時報【黃天如/台北報導】
: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實習醫師未經合格醫師指導執行醫療業務,可依密醫論處,
: 依《醫師法》第廿八條,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且得併科卅萬元以上一五○萬元以
: 下罰金。
: 石崇良說,中國醫藥大學及長庚大學設有中、西醫學系雙主修,由於被檢舉當事人是錄取
: 中醫系再選修醫學系,依規定在未取得中醫師執照、未參加醫師考試前,不得跨科執行西
: 醫業務,否則也是密醫。他說,實習醫師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衍生糾紛,應由指導
: 醫師負完全責任。
: 台大醫院教學副院長張上淳表示,實習醫師雖然也可以開具、更改處方,但所有處方均須
: 合格醫師簽字才算數。檢驗、縫合等簡單醫療處置也須由合格醫師全程在旁指導,實習醫
: 師不得獨立作業。
: 前全國醫學生全聯會會長簡佑全說,實習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時,現場應由有醫師執照者全
: 程監督,《醫師法》規範得很清楚。據報導,該盛姓實習醫師似曾單獨為病人進行氣管內
: 管更換,難怪會被家屬詬病。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30/4/2u6ww.html
: ==
: 依據醫師法 第 28 條
: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 生或畢業生。
: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 四、臨時施行急救。
: 沒有說現場唷,能否請簡會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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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67.50.142
※ 編輯: unbisepenn 來自: 111.67.50.142 (07/0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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