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閒聊] 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看板medstudent作者 (ohoh)時間13年前 (2011/05/17 10:15), 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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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ache 看板 #1Dq9_EgO ] 作者: jyushiou (雜魚) 看板: medache 標題: [閒聊] 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時間: Mon May 16 11:53:48 2011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12011050100143.html  原台南縣救難協會三位無給職成員,卡玫基颱風期間,前往台南市左鎮區駕救生艇 搶救受困水中災民,途中因救生艇翻覆,導致一對夫婦溺斃,案經死者子女提出自訴,台 南地方法院以三被告沒有讓死者夫婦穿救生衣為由,依業務過失致死判三人有期徒刑四月 ,得易科罰金,均緩刑二年。  被告鮑國光、黃英傑、林峰寅等三位救難弟兄,雖辯解有勸死者穿救生衣,但他們 並無強制力,但台南地方法院還是認定被告三人有業務過失致死責任,但考量他們是半夜 離開溫暖的家,冒著生命危險無償支援救災,其行為值得尊敬,緩刑二年。 ===== 看起來不只醫界被表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49.117

05/16 11:55,
這是立法上的問題 沒有替救人於為危難者 制訂好安全的空間
05/16 11:55

05/16 12:07,
不怎麼了,沒有陪審團制度,所有的判決都賴法官"自由心證"
05/16 12:07

05/16 12:08,
問題是台灣法官的養成並沒有辦法讓他們對於一些高度專業
05/16 12:08

05/16 12:08,
的事物有所深入涉獵..
05/16 12:08

05/16 12:39,
嗯, 既然法官認定有疏失,民事可望國賠200萬乘以二
05/16 12:39

05/16 12:40,
good samaritan law 這個觀念很多唸法律的畢業生都沒有
05/16 12:40

05/16 12:40,
以後救災前要先宣讀「被救同意書」並簽字畫押才能上艇 XD
05/16 12:40

05/16 12:42,
所以呀..救難協會來湊什麼熱鬧嘛...等國軍消防隊來救災就好
05/16 12:42

05/16 13:25,
我不認為此案法官是專業素養不夠 而是連common sense都
05/16 13:25

05/16 13:25,
沒有 真的是可以去死
05/16 13:25

05/16 14:34,
這中間很可能有問題
05/16 14:34

05/16 14:34,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因為這個法官(對 記住 就是你) 結果可能
05/16 14:34

05/16 14:35,
讓我們以後天災的時候沒有義務救難隊伸出援手 當然啦 我們
05/16 14:35

05/16 14:35,
當然不希望這個法官的家人也成為天災中沒有人要救的一份子
05/16 14:35

05/16 14:40,
反正本來就是要被溺斃的,不救則國賠, 救不活-->善心人賠!
05/16 14:40

05/16 15:33,
應該像奪魂鉅中的約翰來教訓法官
05/16 15:33

05/16 16:04,
這麼多類似的判例 表示法界的共識就是如此 家屬都提告了
05/16 16:04

05/16 16:06,
法官也只好比照辦理 不健全的法律+濫訴=鬼島
05/16 16:06

05/16 17:21,
我覺得水災救人這件事, 受到醫療濫訴的影響...
05/16 17:21

05/16 17:22,
已經讓大家知道, 法官見解如果有所偏差, 會讓社會付出
05/16 17:22

05/16 17:22,
多大的代價... 這種事再出一件, 接下來義消恐怕招募困難
05/16 17:22

05/16 17:53,
臺灣的法官是人神,像這樣的案例大多是自由心證...
05/16 17:53

05/16 17:54,
如要改善,除了對法官養成要做改善之外,審判制度也該
05/16 17:54

05/16 17:54,
但牽涉許多利益,因此每次討論到最後,總是不了了之...
05/16 17:54

05/16 18:02,
好爛 爛爛爛爛爛爛
05/16 18:02

05/16 18:04,
幹他媽的腦殘跡掰法官 這社會真沒公理!!!!!
05/16 18:04

05/16 18:13,
最聰明的方法就是給災民去死,死人不會告人
05/16 18:13

05/16 18:28,
無給職+冒著生命危險....法官腦袋真的有問題
05/16 18:28

05/16 18:41,
當然我們要記得法官的家人也是鬼島的住民 所以我們可以調
05/16 18:41

05/16 18:41,
查一下有多少法官的家人有外國居留權 XD
05/16 18:41

05/16 19:29,
腦殘行為各行各業都有 像法官和傳播流氓一樣,沒有有效
05/16 19:29

05/16 19:30,
制衡機制,就會造成這麼多外行審判、報導的蠢事
05/16 19:30

05/16 19:33,
這個法官是不是該抓出來給社會鞭打一下了阿
05/16 19:33

05/16 20:08,
狗的腦袋就會做出畜生的行為,不意外
05/16 20:08

05/16 22:07,
一個案子審20幾年還判不出來 法官要不要負責任?
05/16 22:07

05/16 22:14,
問題是,呆丸對法界人員沒有相關的制衡機制
05/16 22:14

05/16 22:14,
隨便他們亂搞,好像也不能拿他們怎樣,這就是問題根源所在
05/16 22:14

05/16 23:37,
救人的判刑, 殺人的保釋
05/16 23: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91.33

05/17 10:52, , 1F
法官就是神
05/17 10:52, 1F

05/17 11:01, , 2F
簡單來說,緩刑就是當這些被告確實符合法律中,業務
05/17 11:01, 2F

05/17 11:03, , 3F
過失致死的構成要件,依法是要處罰;但法官覺得處罰
05/17 11:03, 3F

05/17 11:03, , 4F
溫馨
05/17 11:03, 4F

05/17 11:04, , 5F
不好,才給他們緩刑。緩刑其實是放衰小一馬的方法..
05/17 11:04, 5F

05/17 11:04, , 6F
該問的是,同樣是半夜離開溫暖的家、救人失敗的醫師
05/17 11:04, 6F

05/17 11:04, , 7F
liquification
05/17 11:04, 7F

05/17 11:05, , 8F
若是同樣業務過失致死,為什麼不會判緩刑?
05/17 11:05, 8F

05/17 11:12, , 9F
因為醫師是高收入(誤)
05/17 11:12, 9F

05/17 11:14, , 10F
判業務過失致死 真的很扯
05/17 11:14, 10F

05/17 11:20, , 11F
看過判決書,跟病情告知一樣,已經說了,還是沒有用
05/17 11:20, 11F

05/17 11:58, , 12F
簡單然說~~在台灣救活無功救死有過,台灣的法律界邏輯...
05/17 11:58, 12F

05/17 11:59, , 13F
這樣的邏輯養就一群「民粹」~~搞的救人像在拆炸彈....
05/17 11:59, 13F

05/17 12:00, , 14F
拆不好救一起死~~~這樣還要求他人「高道德」....
05/17 12:00, 14F

05/17 12:08, , 15F
拆炸彈的比喻還蠻貼切的....
05/17 12:08, 15F

05/17 13:20, , 16F
所以大家要留意法律知識了,不然就是被玩爽的
05/17 13:20, 16F

05/17 19:10, , 17F
醫德能吃嗎
05/17 19:10, 17F

05/18 16:36, , 18F
05/18 16:36, 18F

05/19 17:34, , 19F
這判決的意思就是 看到路倒 請當沒看到
05/19 17:34, 19F
文章代碼(AID): #1DqTeeug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