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值班主治醫師出現之必然性探討
: 但是在很多地方升主治反而更不好
這句話絕對是謬論 要不然你看哪一個VS願意回去當萬年R?
會導出這個結論是因為很多VS不願意面對現實
原文下兩行正是如此...
: 我在台大的導師說他常一天睡兩小時,研究臨床兩邊燒
: 長庚的Young V薪水比R低早不是新聞
每次看到這種狀況就生氣
生氣的是可能是台灣最聰明的人(上述醫學中心的主治醫師)但其實笨得要死
先反問一句 為什麼長庚的VS願意接受比R低的薪水(假設真有此事)
是因為不用值班? 還是跟上述台大睡2小時的偉人一樣要研究?
(老拿睡了4小時才能直取歐陸 台大2小時非偉人不足以形容)
不管理由何在 都不值得同情 因為他們不是沒有選擇的一群
能在台大長庚升VS 我敢說他們能挣到的VS缺鐵定比我多比我好
我只是個平凡到不行的區域醫院訓練4年內專center代訓完次專的小醫師
競爭力遠不如諸賢才, 然而我睡的比2小時多很多 薪水比長庚R多不少
這樣到底是我太笨還是他們太聰明?
有機會要告訴你的導師 他一天睡8小時會比他睡兩小時
帶給台灣更多...
何解? 唯有這群笨蛋願意回到家庭陪老婆抱小孩我們才有所謂的未來
也才能建構有效率符合正義的醫療環境
睡兩小時帶給台灣甚麼?還不就幾篇寫的油枯燈盡
卻乏人問津 只能孤芳自賞的SCI?
倒是他扭曲的人生讓大眾跟後進的醫學生住院醫師以為大丈夫當如是
於是成為醫療環境持續惡化的幫兇...
要是他們堅持一天要睡足8小時 不可連續工作超過16小時(24-8=16)
由上而下登高一呼 從center到local 從VS到intern到醫學生
則我等串連改革醫療體制及法令有望矣!
其貢獻 又豈是幾篇浮沉於pubmed中的免洗paper可比擬?
所以醫療改革就從睡8小時開始!! 有機會請您導師認真考慮多睡一點
不要作自爽的研究寫墨水分數的文章 畢竟蘋果日報還比較有可看性
則老有所終(爸媽有人顧有人養),壯有所用(不僅醫院還有社會家庭功能),
幼有所長(孩子不用看電視報紙認自己爸媽)
終將世界大同!!
睡8小時是種道德勇氣 睡2小時損己不利人愚蠢又罪惡 您說是嗎?
: 請不要再用這種虛幻的美夢欺騙大家
: 給年輕的住院與實習醫師一個好的學習環境
: 主治醫師本來就才是醫院真正該做事情的人
: 人力不夠了當然就是自己來值
: 不然就是設法提高專科護理師的工作範圍
: 透過修法與改變訓練方式都可
說的對 本來就是這樣現在我當了vs也還是覺得住院醫師夜班太多
值班完連班制度完全不合理
: 回到錢的問題
: 台大醫院在98會計年度資產增加了10億,現金增加了5億
: 不過多半是業外收入,像是停車場或美食街,只靠健保是賠錢
: 很多人因此覺得增加人力不可行
: 但這根本是邏輯不通
: 誰說一定要靠本業賺錢的?
: 只要本業有足夠的名聲
: 靠賣健康生活用品賺錢有何不可?
: 靠賣旅遊醫療賺錢有何不可?
: 這不就是品牌價值嘛?
: 這麼在意錢,卻只想得到靠醫師勞力賺錢
: 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嗎?
: 健保當然有很多可以抱怨的地方
: 可是就如同板友所言,這是政治社會問題
: 短時間內是不會有改變的
: 一邊努力之餘
: 醫院也應該把眼光放在開拓其他財源
: 這才是醫界得以擺脫健保桎梏的良方吧:p
說的對 把餅做大 雨露均霑 這樣員工包含醫護才有向心力
把病人顧好就會讓醫院附加商業利益成長
賺了錢又可以分紅配股給大家
如果以後經營好的醫院如長庚 可以成為醫療界的聯發科宏達電
相信這一行又可以振衰起蔽了
其實說穿了 念頭轉了 想法通了
把不著邊際的研究時間跟寫作時間有效率運作
醫師的產值怎會不如RD工程師呢?
有沒有可能 研究寫作交給老外去燒錢
SCI又不能變成GDP 有本事搞真研究的不用政府有的是企業會贊助
我們只需要花點錢訂資料庫電子期刊
等著看文章應用人家的實證或新藥就好
可以減少國家資源浪費(版友們一年讀過幾篇台灣文章?扣掉人情 實用的幾希)
把大部分醫師浪費在自以為研究其實是瞎忙的時間運用到提高健康產業產值
以及健全社會家庭功能 增進個人生活品質
或許偏激了一點 不過我衷心覺得後健保20年的新醫師世代
真的要覺醒才行 老的那一套臨床教學研究三角戰術
就像今年lakers被Maverick打爆 該換換湯藥了
一寫完 laker又輸了 第四節被逆轉 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40.195
推
05/07 13:12, , 1F
05/07 13:12, 1F
→
05/07 13:13, , 2F
05/07 13:13, 2F
→
05/07 13:15, , 3F
05/07 13:15, 3F
→
05/07 13:16, , 4F
05/07 13:16, 4F
→
05/07 13:16, , 5F
05/07 13:16, 5F
推
05/07 13:17, , 6F
05/07 13:17, 6F
※ 編輯: matsui55 來自: 61.231.240.195 (05/07 13:19)
→
05/07 13:18, , 7F
05/07 13:18, 7F
→
05/07 13:18, , 8F
05/07 13:18, 8F
推
05/07 13:29, , 9F
05/07 13:29, 9F
→
05/07 13:29, , 10F
05/07 13:29, 10F
推
05/07 13:44, , 11F
05/07 13:44, 11F
推
05/07 13:54, , 12F
05/07 13:54, 12F
→
05/07 13:55, , 13F
05/07 13:55, 13F
→
05/07 13:55, , 14F
05/07 13:55, 14F
→
05/07 13:56, , 15F
05/07 13:56, 15F
→
05/07 13:56, , 16F
05/07 13:56, 16F
→
05/07 14:16, , 17F
05/07 14:16, 17F
→
05/07 14:16, , 18F
05/07 14:16, 18F
推
05/07 14:29, , 19F
05/07 14:29, 19F
推
05/07 14:58, , 20F
05/07 14:58, 20F
→
05/07 14:58, , 21F
05/07 14:58, 21F
→
05/07 14:58, , 22F
05/07 14:58, 22F
→
05/07 17:09, , 23F
05/07 17:09, 23F
推
05/07 19:06, , 24F
05/07 19:06, 24F
推
05/09 09:01, , 25F
05/09 09:01, 25F
推
05/28 02:09, , 26F
05/28 02:09, 26F
→
05/28 02:10, , 27F
05/28 02:10, 27F
推
05/28 02:15, , 28F
05/28 02:15,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