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媒亂] 聯合報系要年輕女記者陪唱
聯合報記者 Lijphart 造假性侵烏龍新聞實錄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85775
來台訪問 西點生爆性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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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忘記這是第幾篇要求你說明「性侵」二字在哪了,
茲貼上同日的另一篇配稿:
【記者XXX/台北縣報導】D女半醉後與西點來訪學生發生性關係,
是否涉及性侵。律師蔡惠子認為,實際情形兩位當事人最清楚。依D
女的陳述,初看案情似乎構不成性侵。
蔡惠子表示,刑法「強制性交」是指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
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D女酒後雖有醉意,但並非處
於無意識狀態,也非遭迫上旅館。在旅館房間發生了那些事,她都清
楚,且未抗拒,應不屬性侵。
【2007/05/30 聯合報】
http://www.pcdvd.com.tw/printthread.php?t=7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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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沒記錯,這篇配稿就在主稿旁邊,
主稿裡沒有寫是性侵,
又找了專家證言釐清這不是性侵,
假如還有人要說這是烏龍性侵報導,那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另外我也再說明一次,這則報導的重點本來就不在性侵與否,
而在於軍校的軍紀。即使女方願意,難道台灣軍校生「款待」外籍交換學生,
幫他們找一夜情對象是應該被允許的?
我不太清楚大濕這個標題的媒亂文為何會扯到我頭上,
這是我最後一次針對這則新聞提出說明,
對於大濕屢次惡意造謠是否得當,就讓大家公評吧
p.s敬告大濕。假如你人肉了我幾個月,
都還是只能用這個四年前的老梗造謠,
我勸你還是專注在自己的工作上比較好,
畢竟永遠只能在網路上找新聞新聞,
找不到還必須得自導自演,扮演「上網爆料的網友」,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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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90.66
※ 編輯: Lijphart 來自: 118.161.190.66 (03/21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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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來就是造謠,
我已經說明多次,你還是繼續造謠,
至於要不要提告,我會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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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模糊焦點,
報導裡到底哪一點寫「性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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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中傷你?
我在那裡說的話,早就在這說過了,
就是關於趙志勳的新聞,
我明白說那是你用分身上網爆料,
然後再寫新聞的結果,
這算什麼造謠中傷?
你沒有到數字版用分身po文爆那個卦,
然後再把那個卦用「網友爆料」的方式來寫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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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凹?
明明就是報導裡沒有那種內容,你卻還不斷造謠,
你說的L,是貴報英文名稱的開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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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視同本文,你不用模糊焦點,
只要說明報導裡哪裡說了性侵就好
※ 編輯: Lijphart 來自: 59.124.6.142 (03/2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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