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回歸獨立 NCC再出發
中國時報 2007.12.24
回歸獨立 NCC再出發
洪貞玲、劉昌德
立法院趕在本次休會前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的修正,回歸獨立機
構委員任命的常態,符合中央政府組織法規定「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原
則。委員產生程序擺脫爭議固然可喜,但NCC要改變的不只是政黨比例的委員產生方
式;這個媒體主管機關更重要的議題,是如何確保獨立於商業力量之外,能以公共
利益為目標來進行管制。
回顧NCC其成立後的諸多作為,事實上受政黨影響卻相當有限,反倒是受商業力量
影響較為明顯。更重要的是,本屆NCC委員趕在卸任前所提出的通傳管理法草案中,
朝有利業者的「解除管制」方向傾斜,包括開放外資投資無線廣播電視、取消跨媒
體所有權限制、刪除本國自製節目比例規定、以及大幅降低對業者罰鍰金額等等。
無怪乎NCC的作為被公民團體批為「偏愛財團」,也難怪業者對其瀕於空轉的警報會
大感憂慮。
面對NCC多項作為傾向業者、忽略公民意見與利益問題,解決之道還要從調整制度
設計與管制基本概念著手。我們認為,在阻卻政治力量可能透過政黨比例制操控NCC
問題後,更應進一步展開防止商業力量過份影響媒體管制的相關修法。
為了強化NCC的獨立性,首先,NCC有必要與業者劃清界線。目前NCC組織法中對委
員條件的規定,雖然具備卸任後不得直接轉任業界的「旋轉門條款」,但卻缺乏對
業界人士擔任委員的「逆旋轉門」設計,而開了業界代理人介入管制機關的方便之
門。此一防弊規範,並不會使得NCC無法瞭解業界問題,因為NCC大可透過公開諮詢
與研究等方式來了解業界需求。在組織法當中,類似防止業者影響的機制,重要性
不亞於防止政黨操控的設計。
再者,對於委員產生方式與資格的各項規定,其實不過是NCC維護公眾利益的消極
手段;真正要能夠平衡當前NCC向業者傾斜的不當現象,決策與執法過程的公開透明
、以及強化公民參與,才是根本之道。NCC成立後,雖然大多「行禮如儀」地邀請公
民團體參與公聽會,但卻常常一兩天前才匆匆發出通知;在資訊不對稱、又未給予
充分時間瞭解問題的情況下,公聽會往往徒具形式。在未來的通傳管理法之內,當
積極體現當前歐洲傳媒政策思考的「共治」精神,讓公民意見有效地反映在內容規
範、消費者權益、執照核換發的政策制訂與執行過程當中。
近日美國FCC在媒體財團影響下,再度擬議放寬所有權壟斷的相關規定,引發民間
監督團體的大舉抗議,並有眾議員展開防堵媒體壟斷的立法行動。過去以業者利益
優先的「解禁」政策,在當地已經出現「富媒體、窮民主」的現象,而在近年來遭
到民間力量的反對,並且幾度有效地扭轉了這種錯誤方向。但業者仍然不斷試圖向
FCC施壓,同樣造成理應獨立的媒體管制機關卻向業者利益傾斜的狀況。
NCC不應盲目地跟隨FCC向業者靠攏錯誤作法,而應體認媒體民主化與多元化發展
潮流,重建有效管制手段、平衡通訊傳播產業與公民社會的需求,是NCC擺脫政黨比
例束縛後的首要目標。
(洪貞玲為台灣大學新聞所助理教授、劉昌德為政治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
兩人皆為媒改社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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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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