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務說明
本版出現第一張紅牌後,承蒙眾多版友的指教,在此致謝。
對於某些批評,請容我稍做說明。
第一,所謂版友遇有攻擊性推文,來信檢舉,均已予以處理,
並不等於「一定要」來信檢舉「才」處理。
版友不定期上線,挑選有興趣的議題觀看,但版主必須看完所有文章,
不可能一再回頭「檢查」已讀過之文章,而必須仰賴版友的協助。
因此,當我在閱讀文章中發現有違規,例如「刪推文」之情形,
則主動加以推文勸告,作者如欲再刪文就會看到,
達到最經濟的提醒作用;
相信各位並不想看到一堆「xxx請勿刪推文」等公告充斥版面,佔用討論空間,
才叫做版主有做事吧?
第二,謝謝幾位版友幫忙說明「版規並非唯一規範」,
我想可以再補充一點:成文法也不是唯一的規範形式。
法安定性的要求,並不僅僅在於徒具成文法規的形式,
而是對於規範內涵的恣意解釋及突襲之禁止。
簡言之,就是讓人能「事先得知」特定言行舉止會產生什麼樣的「效果」,
而得自主決定其行動並負起責任。
從這個規範意義來說,透過公告、推文、信件所為之勸告,
亦有如同行政函釋的拘束力。
當事人若執意違規,即不能以「事先不知」為遁詞。
第三,所謂的「人身攻擊」,在刑法上被歸類為侮辱或誹謗,
而刑法的位階又高於任何站規、版規,
因此,一個版未將禁止人身攻擊納入「成文」版規,
並不能反面推論該版容許攻擊性言論,
尤其是站規已明文規定之事項,版主在版務範圍內亦有權處理。
重覆規定乃疊床架屋之舉,除非訂定「細則」,也就是「禁語大辭典」。
然而,版友們能到這個版來針砭媒體,想必心智年齡已相當成熟,
不必版規嘮叨才知道什麼可以、什麼不能做,
不可能說版規沒寫,就認為在這個版貼A圖無妨吧?
像版規規定「可以罵髒話」,大家應可明白所謂髒話是用來「對事不對人」。
至於何為對事,何為對人,
例如包龍星對空氣說:「你是老屁股。」李公公說:「你罵誰?」
「誰答腔我就罵誰!」
請問「老屁股」要不要也納入禁語之列?
這樣的版規,恐怕只會導致公共言說環境的面目可憎、言語無味。
所以,之前的公告也說過,法所不許的人身攻擊,已揭諸法律條文,
無待版規以定。細節的問題,實務上仍必須回到個案認定。
除了國家法律、PTT站規,各位張貼文章時也會看到一些規定,
最後,我貼在這裡,敬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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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章 發 表 綱 領 ●
▕ 【 四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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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免謾罵、攻擊、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無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 ▏
▕▕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超過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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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個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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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常到 Announce 瀏覽精華區。 ▏
▕▕ (2) 請適度引用文章。 ▏
▕▕ (3) 請選擇適當的討論區發表文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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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識 轉錄文章 請注意智慧財產權 標明[轉錄]並註名文章出處
網友為自己的言論負法律責任 版主有刪除違法不適文章的權利
※ 引述《seiku (海德堡學生王子)》之銘言:
: ﹝昨天是鄭南榕自焚日,有人提議將之訂為言論自由日,
: 在這一天,能夠好好思考言論自由的意義,不失為美事一樁。﹞
: 誠摯在此回應版友對於增設:
: 1.禁止連續、無意義噓文,以及
: 2.取締謾罵、人身攻擊文等規定之建議。
: 第一,連續與否只是外觀形式,在加長噓文秒數間距,提高其行為成本之後,
: 假如有人仍認為非得以複數噓文表達他對文章內容的強烈觀感,
: 恐不宜一律禁止。
: 因為,禁止的結果將導致,是不是每個人都只限噓一次?
: 如果每篇各噓一次,或是同一篇文章每天給它噓一次,
: 是否也在禁止之列?
: 思考及此,應可理解此一規定並無實益,執行面也有所困難。
: 所以,重點在於是否「無意義」。
: 最極端的情形,例如以「同一句話」或「無內容」的形式不斷噓文,
: 當然很容易判別,但如果是「換句話說」呢?
: 加上PTT的使用習慣並不限制無內容的噓文,假如在本版創設例外,
: 各位又是否能接受呢?
: 因此特定噓文行為是否已達妨害閱讀及他人平等發言權之程度,
: 無法遽以訂定一具有普遍性的規範,須就個案而為認定。
: 本版的處理原則是:
: 「先予勸告,如行為人不願節制,再行必要之處分。」
: 尤應說明者,加長噓文秒數,不是對善良版友的「連坐法」,
: 事實上,假如對某篇文章的意見一言難盡,非連噓無以表達完整,
: 那麼衷心建議各位多多利用回文功能。
: 這也才是民主的落實。真正的民主必須建立在公共議題的開放討論,
: 而不僅僅存在於支持﹝推﹞與反對﹝噓﹞兩個全有全無的選項。
: 第二,如前所述,謾罵及人身攻擊也有各種表現類型與灰色地帶,
: 即令刑法般關於誹謗及公然侮辱設置明文規定,
: 實務上仍然有相當大的解釋空間,直接引入刑法上規定亦無實益;
: 既然網路言論現實中仍受實體法院所管轄,
: 在版面上採取措施的目的,應以防止損害擴大為依歸。
: 因此,處理方式如上,以個案判斷為原則。
: 第三,惟KoBou版友在公告及勸告後,仍繼續重噓舊文,經檢舉並有實據,
: 因此,本版緊急處分如下:
: 1.取消該幾篇文章所顯示之噓文數,重新起算。
: 2.為KoBou版友所噓之文章原作者,可刪除其噓文。
: 敬請KoBou改變您表達意見的方式,如果您願意和大家好好討論,
: 本版也尊重您的言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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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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