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通過 用瘋漢、人魔稱精神病患 要罰

看板media-chaos作者 (開封府包大人)時間17年前 (2007/04/13 11:57), 編輯推噓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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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4.12  立院初審通過 用瘋漢、人魔稱精神病患 要罰 高有智/台北報導 媒體將不得出現「瘋漢」、「人魔」等歧視精神病字眼!立法院昨天初審通 過精神衛生法修正案,明定傳播媒體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的歧視性稱呼或描 述,不過,衛生署官員也透露,就連「亂來」、「亂吼」等字眼也不行,未來恐 怕將引發爭議。 傳播媒體違反此規定者,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更正 ;屆期未更正者,將按次連續處罰。 亂吼狂叫 字眼也不可出現 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表示,媒體經常出現污名化精神疾病病人的報導 ,動輒使用帶有歧視性的「瘋漢」、「人魔」、「不定時炸彈」、「狂人」等字 眼,甚至把一些傷人、自殺行為,全與「疑似精神病人」連結,不僅與事實不符 ,還誤導閱聽大眾對病人產生歧視。 他甚至說,「亂來」、「亂叫」、「亂吼」、「狂叫」等字眼,「狂」和 「亂」都有負面價值判斷,媒體應考慮就以「大聲叫」等具體行為描述,不該出 現歧視性字眼。他強調,此法若通過,衛生署將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共識,訂出歧 視性字眼準則。 不過,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滕西華則說,此條款是希望媒體不要污名化報導 ,造成許多已康復或復健良好病人的沈重壓力,「人魔」、「瘋漢」、「瘋子」 等字眼應該禁止。 但她反對此條款擴大解釋,甚至把「亂來」、「亂叫」等字眼放入,她說, 此條文希望媒體能正確報導資訊,不要誤導閱聽人歧視精神病友,如果過於擴張 解釋,恐怕會造成媒體寒蟬效應,反而讓社會陷入草木皆兵的緊張關係。 此外,基於保護病人隱私權,修正條文也明定,未經病人同意不得對病人錄 音、錄影或攝影,並不得報導其姓名或住(居)所。 法若通過 將訂出歧視準則 未來緊急安置精神病患不得超過五日,其中兩日內必須完成強制鑑定,若五 日內仍無法取得強制住院許可,必須停止緊急安置。此外,原本每隔六個月醫師 評估住院的期程,也縮短為六十天,避免出現無故強制囚禁精神病人的惡例。 滕西華說,過去只有兩位醫師審查強制就醫,經常出現誤診關人的情形,包 括新光和萬芳等醫院都曾出現類似案例,台灣高峰期還曾有一年多達一萬多件的 強制就醫案件,花了四億元的醫療經費,經衛生署改善,去年雖然減少為兩千多 件,但還是有不少可以改進空間。 新法也明定,對病人不得有遺棄、身心虐待、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病人於 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強迫或誘騙病人結婚、其他對病人或利用病人為犯罪 或不正當之行為。違者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其姓名。 此外,為符合人權潮流,立法院也刪除現有「長效荷爾蒙植入手術」等化學 去勢的治療條款,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陳喬琪就說,對病人注射女性荷爾蒙, 只能阻止病人勃起,無法阻斷性慾,為了達到快感,病人反而什麼都做得出來, 衍生更多問題,且現有其他藥物治療的效用較好,化學去勢的做法確不宜再保留。 http://0rz.tw/a62B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136.222

04/13 12:31, , 1F
對不起 這篇好像跟媒體沒關係 或者是媒體誤報??
04/13 12:31, 1F

04/13 12:50, , 2F
這是遊戲規則吧....之前關於媒體限制的法都被刪了
04/13 12:50, 2F

04/13 16:00, , 3F
應該把據氏一族列為禁詞才對......
04/13 16:00, 3F

04/13 16:32, , 4F
人魔很讚 看過都說棒
04/13 16:32, 4F

04/13 16:52, , 5F
糟糕!這法律通過後,「人魔」要變禁片了
04/13 16:52, 5F

04/13 21:48, , 6F
台灣的立委 總是會及時跳出來 立一些搞笑法案 來騙選票
04/13 21:48, 6F

04/14 10:43, , 7F
說亂入可以嗎
04/14 10:43,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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