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轉錄][新聞] 烏龍警 錯把中獎人當彩券搶匪
說明一下
原 po 作者就是 汐止 派出所 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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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llkite (虛度的光陰) 看板: Sijhih
標題: [轉錄][新聞] 烏龍警 錯把中獎人當彩券搶匪
時間: Fri Mar 23 13:09:38 2007
記者: 陳佳鑫、朱虔/台北報導
警方又搞烏龍!洪姓男子持中獎彩券兌換獎金後,林姓彩券行老闆遭人結夥行搶,彩券一
併被搶走。
汐止警分局只依據彩券上採集的指紋,未查證洪某是中彩者,就將洪某依搶奪罪究辦。檢
方直斥警方偵查動作太草率,致洪某權益受損,昨日處分洪某不起訴。
汐止警方表示,當時因傳喚洪某及潘女皆未到案,才於去年十月廿六日,將洪某及潘女(
通緝中)函送,由士林地檢署進行通緝,當初承辦本案的偵查佐目前已調離原職。
事實上,林姓女老闆於偵查庭上,即表明行搶者不是洪某,且洪某提供其購買彩券的地點
資料,也確為林女經營的彩券行,檢方認定彩券的確是洪某所購買,但警方卻未向林女查
明此點,認為辦案手法著實粗糙。
火大!!!!! 看到記者又再胡亂報導 真的很有想扁人的衝動
記者根本不問清楚到底是怎樣的狀況就在那裡亂掰故事 誰來讓我打一打洩憤啦!!!
去年5月的事情了 第一句就給我說警方又搞烏龍 記者是想趕搭最近的列車嗎??
況且也沒有說偵查草率就送法院
兩人都有嫌疑 所以我們都送通知書請兩人到案說明 結果兩個那段時間都沒來說明
送法院結果檢察官說因為都未到案說明 所以直接發佈通緝
又不是我們說通就可以通的 當我們通樂喔 @@
況且檢座他們也沒罵我們說辦案草率 不起訴是因為後來洪先生出面說明了
而且也有彩卷行老闆的證詞 所以才撤銷通緝不予起訴
再來再來 承辦的同仁也沒離職阿 現在還在我辦公室樓下 離個鵰~~~
記者根本是胡搞一氣嘛!!!! 搞的大家一早就醒了 就為了這件中時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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