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轉錄][新聞] 烏龍警 錯把中獎人當彩券搶匪

看板media-chaos作者 (kaikai)時間17年前 (2007/03/26 08:27), 編輯推噓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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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下 原 po 作者就是 汐止 派出所 員警 ※ [本文轉錄自 Sijhih 看板] 作者: hellkite (虛度的光陰) 看板: Sijhih 標題: [轉錄][新聞] 烏龍警 錯把中獎人當彩券搶匪 時間: Fri Mar 23 13:09:38 2007 記者: 陳佳鑫、朱虔/台北報導 警方又搞烏龍!洪姓男子持中獎彩券兌換獎金後,林姓彩券行老闆遭人結夥行搶,彩券一 併被搶走。 汐止警分局只依據彩券上採集的指紋,未查證洪某是中彩者,就將洪某依搶奪罪究辦。檢 方直斥警方偵查動作太草率,致洪某權益受損,昨日處分洪某不起訴。 汐止警方表示,當時因傳喚洪某及潘女皆未到案,才於去年十月廿六日,將洪某及潘女( 通緝中)函送,由士林地檢署進行通緝,當初承辦本案的偵查佐目前已調離原職。 事實上,林姓女老闆於偵查庭上,即表明行搶者不是洪某,且洪某提供其購買彩券的地點 資料,也確為林女經營的彩券行,檢方認定彩券的確是洪某所購買,但警方卻未向林女查 明此點,認為辦案手法著實粗糙。 火大!!!!! 看到記者又再胡亂報導 真的很有想扁人的衝動 記者根本不問清楚到底是怎樣的狀況就在那裡亂掰故事 誰來讓我打一打洩憤啦!!! 去年5月的事情了 第一句就給我說警方又搞烏龍 記者是想趕搭最近的列車嗎?? 況且也沒有說偵查草率就送法院 兩人都有嫌疑 所以我們都送通知書請兩人到案說明 結果兩個那段時間都沒來說明 送法院結果檢察官說因為都未到案說明 所以直接發佈通緝 又不是我們說通就可以通的 當我們通樂喔 @@ 況且檢座他們也沒罵我們說辦案草率 不起訴是因為後來洪先生出面說明了 而且也有彩卷行老闆的證詞 所以才撤銷通緝不予起訴 再來再來 承辦的同仁也沒離職阿 現在還在我辦公室樓下 離個鵰~~~ 記者根本是胡搞一氣嘛!!!! 搞的大家一早就醒了 就為了這件中時亂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65.236

03/23 13:18,
我怎麼覺得PO在八卦板比較能讓你銷氣? XD
03/23 13:18

03/23 13:26,
還是算了 潑出來只會讓小白推文讓我更火大而已
03/23 13:26

03/23 13:40,
不會是 巫姓貞查員吧
03/23 13:40

03/23 13:46,
nonono
03/23 13:46

03/23 16:10,
我覺得應該改po網路謠言版~~
03/23 16:10

03/23 17:46,
烏龍新聞
03/23 17:46

03/23 17:47,
新聞怎麼報? 樓下正解
03/23 17:47

03/23 20:01,
亂報嗎~亂報不就得了~~~
03/23 20:01

03/24 10:33,
我真的很好奇~為什麼不修法管管那些新聞人?台灣水準都被他
03/24 10:33

03/24 10:34,
們搞的低落...被國際當笑話看...自己卻隱瞞這些笑話...
03/24 10:34

03/24 10:35,
害的我現在對新聞系或是大傳系之類的 都沒有什麼好印象...
03/24 10:35

03/24 10:35,
都是他們的"前輩"搞的.......
03/24 10:35

03/26 08:26,
借轉媒亂版
03/26 08: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67.194 ※ 編輯: kaikai1112 來自: 210.241.67.194 (03/26 08:28)

03/26 08:33, , 1F
請洽詢組成違憲的 NCC,謝謝指教
03/26 08:33, 1F

03/26 09:50, , 2F
獨家!警察上bbs嗆聲打記者
03/26 09:50, 2F

03/26 11:00, , 3F
好嗆的警察 好害怕喔
03/26 11:00, 3F

03/26 11:47, , 4F
誰敢提出修法管媒體啊,馬上第一個被鬥臭
03/26 11:47, 4F

03/26 12:17, , 5F
現在不只藝人需要媒體 連搞政治的都跟媒體是好哥們啊
03/26 12:17, 5F

03/26 12:19, , 6F
中時每日一酸,今天輪到警察
03/26 12:19, 6F

03/27 11:24, , 7F
亂報嘛..你能期待他們會正常報導嗎??
03/27 11:24, 7F
文章代碼(AID): #161nDzBf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