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報錯了…求刑變處刑 1字賠10萬

看板media-chaos作者 (卡夫)時間17年前 (2007/02/08 05:06), 編輯推噓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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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variables (惰性氣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報錯了…求刑變處刑 1字賠10萬 時間: Thu Feb 8 04:16:10 2007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720985.shtml 報錯了…求刑變處刑 1字賠10萬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2.08 03:59 am 中天電視在播報股市名嘴「山水老師」李成祿涉及掏空中櫃公司案,將檢方「求刑10年」 ,報導成「處刑10年」,李成祿不滿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中天電視及 撰稿的林姓記者應連帶賠償李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李成祿不僅提起民事訴訟,也提起刑事自訴,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為林姓記者沒有惡意 ,日前判決林姓記者無罪。 前年9月間,中天電視製播「山水老師李成祿,掏空公司判10年」的新聞,李成祿認為, 他當時只是被起訴,並未被判刑,中天卻播報他被判刑10年,造成社會對他的不良觀感, 侵害他的名譽,向法院起訴求償300萬元。 中天的林姓記者辯稱,她是從網路資料庫中搜尋到李成祿掏空中櫃公司的資料,依照資料 製作這條新聞,李成祿在94年12月也因該案被台北地院判刑2年,足以證明她製播的這條 新聞並未侵害到李的名譽。 林姓記者認為,她不是學法律的,對於「求刑」和「處刑」有何不同,她並不了解,新聞 播報有急迫性,她除了將求刑和處刑搞混外,其他的新聞內容都是事實。 法院認為,李成祿雖被檢方起訴求刑,但社會大眾對李的信譽僅止「懷疑」他可能涉及刑 責,而中天電視播報他「處刑10年」,足以讓社會大眾「確認」他有犯罪行為,李的名譽 因中天電視的報導,受到相當程度的貶損。 【2007/0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85.189

02/08 04:17,
這跟是不是法律系的沒關係吧 狡辯狡辯
02/08 04:17

02/08 04:19,
這應該算是對記者的基本要求吧 竟然不查證還狡辯
02/08 04:19

02/08 04:24,
身為文字工作者 要說不知道"求"跟"處"的差別 也太牽強了
02/08 04:24

02/08 04:29,
網路資料庫是哪裡 鄉民板嗎
02/08 04:29

02/08 04:33,
記者就是這樣阿...不懂就亂寫...反正有稿有錢就好...
02/08 04: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45.246

02/08 08:24, , 1F
我可以說我不知道貼色情圖片違法~~可以免罪嗎?笑話!
02/08 08:24, 1F

02/08 08:55, , 2F
活該:P
02/08 08:55, 2F

02/08 09:55, , 3F
當記者沒專業還敢狡辯 難道醫生可以說我不知道
02/08 09:55, 3F

02/08 09:58, , 4F
我用我不會的方法醫病人醫死人可以無罪的嗎
02/08 09:58, 4F

02/08 11:24, , 5F
總之就是腦殘抄錯還死賴著狡辯
02/08 11:24, 5F

02/08 11:56, , 6F
其實這位記者只是說出事實而已(什麼都不懂)XD
02/08 11:56, 6F

02/08 12:16, , 7F
帥帥帥..
02/08 12:16, 7F

02/08 12:17, , 8F
抄錯還狡辯..夠無恥
02/08 12:17, 8F

02/08 12:56, , 9F
痛快 希望可以成為常被引用的判例
02/08 12:56, 9F

02/08 16:40, , 10F
當記者連這都不知道也太誇張
02/08 16:40, 10F

02/08 17:02, , 11F
白目記者
02/08 17:02, 11F

02/08 19:07, , 12F
新聞播報有急迫性,所以被報導標的活該被抹黑污衊?
02/08 19:07, 12F
文章代碼(AID): #15oZyxdT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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