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立]台灣貧富差距50倍

看板media-chaos作者 (汪喵)時間17年前 (2006/12/03 13:18),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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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jochuang (考完了真幸福^^)》之銘言: : 有沒有版友看到這條新聞? : 我只有看到預告就走人了,很好奇這個數字記者是怎麼算出來的:D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3061&ctNode=3492 據報載我國貧富差距為六一倍係屬誤用,行政院主計處特別提出說明: 一、報載所謂貧富差距六一倍,係依個人所得十等分位組觀察而得,因該所得 僅計算個人各項收入,未包含來自私人移轉收支、政府移轉收支等,並非 最後之可支配所得,不代表國民實質支付能力,該指標僅供研究所得結構 應用,非供衡量貧富差距使用。 二、國際間衡量所得分配之指標,係以「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或吉尼 係數觀察,依據九十年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最高百分之二○家庭 所得為最低百分之二○家庭所得之倍數為六‧三九倍(上年為五‧五五倍 )而非六一倍,吉尼係數為○‧三五(上年為○‧三三)。 三、依最新資料顯示,九十年我國家庭所得依五等分位組所得分配差距倍數為 六‧三九倍,與世界主要國家地區比較,高於荷蘭之四‧五倍(一九八八 年)、日本四‧八倍(一九九九年),但較南韓六‧八倍(二○○○年) 、法國七‧五倍(一九八九年)、香港九‧○倍(一九九六年)、新加坡 九‧三倍(一九九八年)及美國九‧七倍(一九九八年)為低;另就吉尼 係數而論,根據一般經濟理論係以吉尼係數0.四為警戒線,而我國歷年 來吉尼係數均維持在0.三五之內,低於0.四之警戒線,顯示我國家庭 所得間之貧富差距尚屬平均。 簡單來說,是單純用個人所得的前10%跟後10%計算得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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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錯也很難,只是那個只能代表賺多少錢,不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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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3:27, , 2F
台灣人本身能用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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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54, , 3F
台灣特有的攤販一族收得也往往被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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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2:31, , 4F
攤販現在也沒那麼好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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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2:39, , 5F
但是地下經濟在台灣還是很重要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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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9:45, , 6F
跟其他國家比毫無意義 因為大家計算所得的方式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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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50, , 7F
地下經濟還有一個大戶就是地下賭博...
12/04 11:50, 7F

12/04 12:01, , 8F
台灣地下經濟的規模絕對是世界前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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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1:08, , 9F
台灣地下經濟的規模絕對是世界前幾名
12/05 21:08, 9F
文章代碼(AID): #15Sbu_JU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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