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人能談一下網路上的新聞自由嗎?
記者、編輯、評論員及專欄作家基於新聞自由,受新聞自由保障,
新聞媒體有權傳播其所選擇的訊息或意見,免於某些禁止報導命令
或事前限制措施之權利。即使事實傳達有錯誤,可免受誹謗罪追訴
之權利等。倘要求新聞媒體所報導者與客觀事實完全相符,新聞媒
體業將耗費過大的成本於查證事實。
我想問一下,有人能談一下網路上的新聞自由嗎?譬如當我發表一
篇文章來陳述一件新聞事件,若與事實傳達有錯誤,是否也可以基
於新聞自由而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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