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三篇國慶日精品店遭竊的新聞

看板media-chaos作者 (Hasta La Vista)時間17年前 (2006/10/15 15:08), 編輯推噓19(19022)
留言4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 From: 140.117.176.99 : : ※ 編輯: bullfrogtwn 來自: 140.117.176.99 (10/15 09:25) : : 推 rockk:這則自由的標題跟東森相比...也還好吧! 10/15 10:28 : : → rockk:比較有趣的是...媒體對訂正其他媒體總是比較積極...xd 10/15 10:32 : : 推 igarasiyui:我沒看到有"媒體報導警力不足"這回事阿 笑死 10/15 10:58 : : 推 JCC:本板對指正自由以外的媒體也很積極.... 10/15 11:02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184.198.9 : ※ 編輯: sjory 來自: 218.184.198.9 (10/15 12:54) : 噓 salonshiboo:噗 哈哈 10/15 13:06 : → sjory:原來民視的新聞已經爛到大家看到就噓 我還以為它不錯的說 10/15 13:15 : → kidjohn:"?"很好用啊 是疑問句不是肯定句喔 10/15 13:47 : → rookiecop:典型? 那標準應該很低吧… @_@ 10/15 14:39 : → Killu:但受害人說的是 報警但警方當時不處理 如果說 是為了金額清 10/15 14:44 : → Killu:點的問題 到報導出來當時金額還沒點出來 難道就不能成案嗎? 10/15 14:44 : → Killu:北市警方當然堅持說 警力不受影響 (台北市出五千個算什麼嘛) 10/15 14:47 這段新聞在三立和民視都有播出, 被偷的店長有出來說明, 我想本人的說詞應該是最可信的... 三立和民視的說法差不多, 現場畫面好像還有2-3支麥克風, 沒看錯的話有東森和中天的 至於他們為什麼採訪後不播這段, 我就不知道了 至於警察的說詞, 大家想就知道了, 難道要他們承認自己的過失嗎? 原來沒點清就不能做筆錄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58.68

10/15 18:06, , 1F
並不是想吵 不過筆錄上沒寫遺失金額的確是不算完成吧??
10/15 18:06, 1F

10/15 18:14, , 2F
樓上的!你家沒遭竊過吧!有可能短時間算出損失金額?
10/15 18:14, 2F

10/15 18:48, , 3F
那如果在短時間無法算出損失金額的話 警察會怎魔處理??
10/15 18:48, 3F

10/15 18:50, , 4F
因為筆錄損失金額的部份仍然是填不上去啊 = =a
10/15 18:50, 4F

10/15 18:50, , 5F
有哪位曾身歷其境的版友可以出來講一下好嗎?? = =a
10/15 18:50, 5F

10/15 19:39, , 6F
有人被砍 被害人一時之間算不出來被砍幾刀就不受理嗎
10/15 19:39, 6F

10/15 19:39, , 7F
警察的推卸之詞也可以拿來當聖經拜
10/15 19:39, 7F

10/15 19:44, , 8F
i大 第一 : 無論是哪家的媒體都有提到警察有去做筆錄
10/15 19:44, 8F

10/15 19:45, , 9F
所以跟你所謂的"不受理"似乎有差距
10/15 19:45, 9F

10/15 19:46, , 10F
我所問的是筆錄不完全與通報為重大刑案之間的關連
10/15 19:46, 10F

10/15 19:47, , 11F
第二:目前我對兩方的說法都抱持懷疑 並不像你說的"拿來
10/15 19:47, 11F

10/15 19:48, , 12F
當聖經拜" 所以我才會問到底實際上程序是怎麼一回事
10/15 19:48, 12F

10/15 19:51, , 13F
如果i大想要拿任何一方言論來當聖經拜 請自便
10/15 19:51, 13F

10/15 20:07, , 14F
http://0rz.tw/8d1XC 店家親口說的
10/15 20:07, 14F

10/15 20:16, , 15F
感謝J大提供 我這裡只有報紙 所以不知道店家親口說法
10/15 20:16, 15F

10/15 20:28, , 16F
所以又是中國時報囉?
10/15 20:28, 16F

10/15 21:54, , 17F
有些人連報案三聯單都沒填過,也說得頭頭是道,滔滔不絕
10/15 21:54, 17F

10/15 22:18, , 18F
XD 至少比"警察的推卸之詞也可以拿來當聖經拜"好一點點
10/15 22:18, 18F

10/15 22:19, , 19F
討論有必要這樣子酸人嗎??
10/15 22:19, 19F

10/15 22:24, , 20F
討論要根據事實及證據,如果依推論至少也要部份證據以
10/15 22:24, 20F

10/15 22:26, , 21F
資演繹,若完全依推論也要符合邏輯,若完全沒有,這和
10/15 22:26, 21F

10/15 22:27, , 22F
現在的嘴砲媒體有什麼兩樣?沒有要酸,只是監督媒體時
10/15 22:27, 22F

10/15 22:29, , 23F
我可以問問我的推文中哪裡沒邏輯嗎? 洗耳恭聽
10/15 22:29, 23F

10/15 22:29, , 24F
不要讓自己也落入媒體的思考與做法,這要如何監督?
10/15 22:29, 24F

10/15 22:32, , 25F
我也是就我從報紙上看到的論點來加以判斷 並就自身沒經
10/15 22:32, 25F

10/15 22:33, , 26F
驗過的部份詢問版上的各位 就是想讓自己不落到嘴砲媒體
10/15 22:33, 26F

10/15 22:35, , 27F
的思考方式內 結果就有人酸一句"拿來當聖經拜"
10/15 22:35, 27F

10/15 22:34, , 28F
這不就自打嘴巴!報紙資訊為待驗證資料,怎可做為佐證
10/15 22:34, 28F

10/15 22:37, , 29F
不同報紙資訊本身就有矛盾之處 以其矛盾處來做為事實不
10/15 22:37, 29F

10/15 22:37, , 30F
清楚處的突顯點 這樣不能算是一種佐證嗎?
10/15 22:37, 30F

10/15 22:38, , 31F
那不叫佐證!那叫疑點,未經當事人確認前都不能為真!
10/15 22:38, 31F

10/15 22:41, , 32F
請問a大 你在我的推文中看到我用報紙的哪點當做事實了?
10/15 22:41, 32F

10/15 22:42, , 33F
我就是看到不同報紙之矛盾 所以才會以推文問之
10/15 22:42, 33F

10/15 22:43, , 34F
還是a大認為在事實並無確定前 相關的詢問都是不可以的??
10/15 22:43, 34F

10/15 22:44, , 35F
第一推!建議去問看看有親友報案過的再來,還有重讀一
10/15 22:44, 35F

10/15 22:45, , 36F
下三篇報導的受訪人吧!先弄清楚,不回了!
10/15 22:45, 36F

10/15 22:53, , 37F
a大指出不同受訪者的推文我在這篇出現之前就看到了 謝謝
10/15 22:53, 37F

10/16 10:38, , 38F
謝謝指教
10/16 10:38, 38F

10/16 10:40, , 39F
不過我要提醒你做筆錄完沒通報有屁用
10/16 10:40, 39F

10/16 20:20, , 40F
喔 那是警方的問題了 我所問的問題針對媒體報導是否確
10/16 20:20, 40F

10/16 20:21, , 41F
實而已 所以提醒我也沒用 i大 我不是來這幫警察護航的
10/16 20:21, 41F
文章代碼(AID): #15CTvMzY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5CTvMzY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