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民視新聞被倒扁總部告抹紅

看板media-chaos作者 (aaaaa)時間18年前 (2006/09/21 21:57), 編輯推噓15(150129)
留言144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愛抹紅吼~~~ 真敢作新聞~~~ 別台即使Call in或政論傳很大都不敢直接做成新聞~~~ 結果民視新聞率先跳進去做~~ 結果被告了~~~ 嘖嘖~~~ 倒扁總部還號招所有群眾每個人都去按鈴控告~~~ 我看民視現在搞的很頭大了~~~ 還特地在頭家來開講來討論~~~ 原本以為會拿出什麼驚人證據~~ 結果竟然沒有~~ 慘了~~ @@ 這應該很明顯了~~~ 躺著告都告得贏了~~~ 既然沒話說也好~~ 起碼環人家一個清白~~~ 不要再說網路上很多人講~~ 網路上什麼陰謀論都麻有~~ 做新聞重點是查證~ 沒證據還抹紅就太不負責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86.5

09/21 22:43, , 1F
自己要穿紅衣服 就別怪別人抹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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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2:46, , 2F
民視跟其他台沒什麼兩樣 頭家來開講主持人總結來賓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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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2:48, , 3F
是用影射的方式還是明講的? 好歹說有...的聯想不是媒體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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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2:48, , 4F
最後一句話....很多事情媒體都是沒證據就可以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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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2:48, , 5F
話往往偏向有利泛綠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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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2:49, , 6F
用的? 說實話新聞不適合抹紅人家, 這種東西留給名嘴在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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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2:50, , 7F
節目罵來罵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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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3:40, , 8F
民視太笨了..在頭家開講討論就好..幹麻作成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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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3:52, , 9F
有人有看過民視那則新聞嗎? 我看過 覺得應該告不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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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00, , 10F
本來就是共產黨的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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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01, , 11F
最大的特徵就是政爭跟不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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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18, , 12F
L大 這裡是媒抗不是政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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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19, , 13F
另: 到底是那裡不守法我怎麼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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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53, , 14F
恩 訴求違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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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55, , 15F
我是談法律囉 不是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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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57, , 16F
哪裡違法請在板上搜尋我的文章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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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2:04, , 17F
先眠 關於這個議題 有興趣明天可以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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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2:11, , 18F
嗯嗯 以這樣的角度來說 的確算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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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2:21, , 19F
基本上現在除非阿扁自願 不然其他手段讓他下台都算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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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3:40, , 20F
訴求要總統辭職下台不知道哪裡"違法"又"腦殘"?違法總要拿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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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3:40, , 21F
"法"來告訴大家,不然這跟媒體在報導時隨便說說的態度有什麼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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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3:42, , 22F
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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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6:51, , 23F
自己要穿紅衣服 就別怪別人抹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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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求總統下台不經過合法手段 用抗爭 本來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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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所以可以當總統 不是因為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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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有五百多萬人授權給他當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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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8:37, , 27F
那如果今天抗爭一下就要他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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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8:37, , 28F
之前因為人民授權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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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8:39, , 29F
典型了吃不要蘋果就要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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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規定陳水扁下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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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合法的手段 讓陳水扁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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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8:40, , 32F
媒體只會鼓動大家 但卻不懂得教育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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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8:41, , 33F
一些基本的法律觀念 以及尊重他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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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程序合法 實體違法 也不是什麼由走法律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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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已經直接踐踏國家的法律 跟他人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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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2:36, , 36F
這種行為 非常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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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5:57, , 37F
結果說了那麼一大串還是無法告訴大家違了反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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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8:08, , 38F
= = 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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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8:09, , 39F
罷免法第六條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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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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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我剛剛都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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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少了一個"沒"正因為沒有規定所以不可能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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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不知道你看不看得懂 因為我很擔心你法學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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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法律上規定者 致侵害他人權利者 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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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所謂法理說過了罪刑法定下類推禁止行政法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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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隨便哪各笨蛋小大一都知道的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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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在國家之內本就是自由的國家為任何限制都要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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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扯到刑法握ㄦ|對你論點有輔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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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輸入法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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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4, , 114F
你扯到刑法 其實對你論點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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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把罪刑法定拿來這些用就更好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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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明了不知道判決不當 跟判決違法 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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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5, , 117F
最緊單的問題 無法律上原因導致侵害他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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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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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6, , 119F
如果你真的這麼堅持所謂投票形成權我會建議你貼到法律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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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6, , 120F
簡單啦 又跑怪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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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6, , 121F
我跟很多法律系的學弟同學都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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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7, , 122F
那邊水準應該比法律版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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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是哪個學校法律系的跟哪些法律系的學生討論過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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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9, , 124F
我寄信過去應該你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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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0, , 125F
不然就是你觀察力不敏銳 不過這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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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49, , 126F
用"違反法理"說人民集會遊行的訴求"違法"從我上過台大北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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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0, , 127F
我是說信件最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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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課的教授應該都不會教出這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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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1, , 129F
那是你程度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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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1, , 130F
最僅單的 以程序迫害實體 這天天都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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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2, , 131F
程序法合法 但是實體的訴訟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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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3, , 132F
卻侵害到他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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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4, , 133F
人民集會遊行 是程序 而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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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5, , 134F
但是卻侵害到他人合法權利
09/22 20:55, 134F

09/22 20:56, , 135F
不過這種事情天天都發生 也沒啥好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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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0:57, , 136F
當然啦 剛剛那各僅呢 是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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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1:00, , 137F
跑掉了嗎 還是去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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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1:01, , 138F
我有事情先閃啦 要討論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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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1:01, , 139F
隨時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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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16, , 140F
如果是我程度太差那你可以能要問一下那幾個教授為什麼還會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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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17, , 141F
學生過,另外你的建議可能也沒用畢竟你都認為那幾校教出來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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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17, , 142F
度差,那又見一人家再去上一次應該沒有辦法程度再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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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18, , 143F
不過我倒更感興趣你是跟誰學這些觀念跟哪些學校的學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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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0:18, , 144F
我會好好的跟這些教授求教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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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4fem-V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54fem-V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