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本板是否存在理性就事論事的空間?

看板media-chaos作者 (無言)時間18年前 (2006/08/01 13:12), 編輯推噓4(5132)
留言38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針對這些話我要為我自己辯解一下.. 這次的事件要分開多部份來看.. 1)記者鬧場 記者鬧場是事實.這是不可否認的. 2)法警抓人 法警動怒了..抓人.也是事實.. 3)法警抓錯人. 抓錯人了..這也是事實.. 我本身不是新聞從業者. 我也討厭記者的各種行為. 但是.討厭記者的各種行為 並不代表.記者所作的所有行為都要被我所討厭. 這是我的出發點. 所以今天抓錯人的事情. 我覺得不是記者的錯. 我發出這樣的文章. 也並不是在聲援記者.而是希望把討論方向導正回來. 因為在這個版.並不是只是為了單純討厭媒體而存在. 而是自發性的監督媒體.戳破媒體的假話. 每個人都是自發性的行為. 如果這個版是為了單純討厭記者而存在著. 只要扯到記者都說記者爛.下賤.等等的 那麼各位和你們口中的記者所作所為.有什麼差別呢? 記者有好壞.報導也有好壞. 整件事分開來看. 記者有錯.法警也有錯. 而說什麼聲援記者的.. 幾乎都是完全把錯歸咎於記者、甚至於遷怒於發文者 這樣的行為是不太好的. 文章麻煩看清楚.. 我討厭記者.但是我也討厭那種是非不分的人 但是我討厭記者並不代表說我完全排斥他的一切 而你同樣是討厭記者.也不代表說我完全接受你的論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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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你先分清是非,你可以算算看開版以來罵過公視大愛有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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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也沒人說抓錯人還抓的好的,但這裡是媒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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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我主要是針對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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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記者..只是我這樣說.就被噓..那我實在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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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文樓主.我不知道他從哪篇擷取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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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要護航的都去死"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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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執行公務,錯在那邊?我想請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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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我就被噓..被當作護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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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我沒說他錯..我只是說"事實"..但抓錯人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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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 記者有沒有報導到是記者先動粗的?? 光是報法警粗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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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法警沒拿出警棍打下去已經算是對新聞記者最大容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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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抓人 根本就會誤導觀眾 以為又是什麼特權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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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維持法院的秩序這是必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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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你說的就是重點了..一昧的偏袒我覺得不適合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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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要從各種角度下去討論..非我族類就直接開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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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覺得和各位口中的缺德記者有什麼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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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大家討論..有什麼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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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以後任何人只要敗訴找記者到法院去鬧一鬧就行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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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次我覺得罵記者沒錯 因為主要的問題是出在記者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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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記者鬧場根本不會有法警抓人還抓錯的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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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粗魯的動作可能值得改進 但是在混亂的局面抓錯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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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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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事件我反而不想多說..^^".因為我還在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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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兄,你不覺得你的判斷也被媒體亂象搞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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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的發文用意主要還是對版內的版友們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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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是受害者,警察也該道歉,但是作亂的媒體才是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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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也許真的被模糊了吧..不過我覺得多方討論才是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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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現..如果單純一言堂的話..這和hate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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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擴大解讀不是頭一次了..這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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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文的用意.主題是圍繞在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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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例子真的不洽當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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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前面只是文章的起..重點都是在後面的討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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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噓的那個是問你承不承認是記者..沒說你是護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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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您好,您一直說多方討論才是自由,但我們的媒體,卻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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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強調法警打人、抓人,完全沒報導他們亂場的訊息,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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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多方討論"?才算"言論自由"?只報導自己人是對的新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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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麻!!這才是您所強調的言論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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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事實無法還原亦無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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