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糾補償新法!醫療事故補償金明定案
: 根據衛生署統計,國內醫療糾紛一審刑事判決平均得等上3.12年,且只有3成病人會獲
: 得民事一、二審勝訴,近10年的醫事鑑定結果,亦僅有約17%的醫事人員會被認定醫療上
: 有疏失,平均賠償金額為200萬元,扣除律師費、交通費等,病人方只拿到剩120萬元,不
: 如採強制調解、補償基金等設計保障醫病雙方。
如果上述這段文字是整個計畫的出發點,
先入為主的認為"醫療糾紛病人勝率太低,獲賠太少"
那乾脆以後無條件定訂一律只要醫生被告就敗訴好了.
我覺得"只有"三成病人會一二審勝訴這樣還要加註"只有"真是太誇張了
以現在爛訴的情況,難道要把勝訴率拉到七八成嗎?
現在是在拼打擊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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