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發現病患昏倒 醫院護士判賠
※ 引述《uslab303 (uslab)》之銘言:
: ※ 引述《kyfang (kyfang)》之銘言:
: : http://0rz.tw/kkdEW
: : 未發現病患昏倒 醫院護士判賠
: : 2010/11/17 22:11:34
: :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7日電)馬偕醫院李姓護士夜間巡邏病房時,未發現病患昏倒
: : 廁所,導致病患延誤就醫致死,死者家屬憤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判醫院與護士
: : 應賠償家屬新台幣30萬元。全案可上訴。
: :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原任職馬偕醫院護理師的李姓女子,民國97年5月
: : 17日晚間11時巡邏病房時,發現王姓病患不在病床上,卻未通報醫院和醫師,直到凌晨
: : 1時才通知病患家屬,並請警衛協尋。
: : 王姓病患直到隔日上午7時,才被家屬發現昏倒在病房廁所內,雖經急救後脫離險境,
: : 但仍於5天後因心律不整死亡。
: 如果記者描述的是真的, 這麼離譜的判決
: 全台醫界護理界醫院代表怎麼沒人出來抗議?
: 難怪醫界只能任由羊鼠長擺佈
: 現在在 run 社區, 整天說要以病人為中心, 看到這新聞...
以後發生此類事件(病人不在床位上)第一件事以電話連絡家屬==>重點是留通聯
記錄,若家屬也連絡不到直接打110報案,警察不受理是他家的事,重點也是通聯
記錄
在台灣這個不知道法官或檢察官什麼時候會有些異想天開的想法(譬如病患家屬
無照顧之義務)時,防衛性醫療是絕對必要的,另外非可請假時間要離院一定要
簽切結書AAD
這年頭什麼視病猶親都是假的,人性本惡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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