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師見路倒 僅四成願搭救

看板medache作者 (MINIMINI23)時間16年前 (2008/03/23 00:43), 編輯推噓7(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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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 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看板: medstudent : 標題: Re: [新聞] 醫師見路倒 僅四成願搭救 : 時間: Sun Mar 2 09:59:40 2008 : 不要說醫師了 : 一般民眾都不敢路見不平了 : 我相信板上應該有不少救人後被反咬一口的鄉民 : 加上台灣的司法實在是常常是非不分 : 使得願意對路倒民眾伸出援手的人越來越少了 : 大家寧可打電話給警察拖時間來處理~~~~ : ====================回到正題==================== : 正如本人之前所說的 : 沒有醫師願意害人 : 醫療行為去刑化才是一個國家文明的象徵 : 台灣是全球少數幾個國家還以刑法這種野蠻的方式來看待醫療行為 : 根本就是違背世界潮流 : 難怪台灣都不會進步 : 如此一來 : 醫師不敢救人怕好心沒好報 : 民眾不感激就算了 : 現在經濟不景氣讓不肖民眾多了很多機會讓趁機敲竹槓 : 到最後倒霉的還是民眾 : 台灣的社會風氣越來越差,越來越野蠻 : 醫療行為應該去刑化,甚至都不可以帶民事責任 : 醫療行為非一般業務行為,不能套用業務過失 : 這才是符合社會潮流 很有感覺的一篇文! 我曾問過同事,問說如果你今天遇到車禍的人,你會不會去救他? 但是我聽到的都是不會! 為什麼? 因為他們不會在沒有設備的情況下處理 因為他們怕人家反過來告他們 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只有一個人做不了什麼! 唉~~~ 這時候我覺得超可悲! 我曾經遇過許多車禍 我也都會下車盡己之力救他們, 雖然會被警察問說是不是我撞的! 但是我都會說我是護士,所以下來救他們! 況且因為我也曾車禍過! 我了解如果每個人都這麼冷漠! 那今天的我不知道還會不會存在! 所以我不怕救的人告我! 因為我更不希望因為我的冷漠,而失去了身為醫療人員時我們曾經許下的誓言 我認為護士人員不該只參加院內或醫療院所的急救課程 因為醫院的急救訓練都是具有設備所教導的知識而已 缺乏了在院外的急救方法與技巧! 其實可以參加紅十字會所舉辦的! 真的會學到如何在沒有醫療設備下急救一個路人的知識! 如果真的害怕~ 那請起碼停下打個110或119可以吧! 我身邊就有個最近的例子-------- 日前我自己的同事看到自己的同事車禍,本來還車禍的同事還想說 這同事人真好~ 結果發現這同事只是問了一句有沒有怎樣就離去! 完全沒有將自己同事送醫,或從旁協助! 我車禍同事還是清醒的耶!但是腳受傷不能站起來! 最後還是由別人來幫忙! 平常在醫院裝做好人,或裝做跟你有多好~ 事實是..........? 所以其實有時候也不能怪病患不信任我們,經常導致醫療糾紛發生! 這個長久的弊病有時候不是除罪化的問題 而是醫療人員內心的冷漠問題 就像醫護人員常常看病也不相信醫師護士一樣! 自己人都不相信自己人,還要說什麼除罪化?說什麼免除民事責任? 缺乏了救人的心,失去了服務的態度! 有時真的也不能怪病人對醫護人員沒信心! 醫療人員不也是對自己的領域世界裡充滿了失望! 如果你真的擁有南丁格爾的天使心! 如果你曾在醫界宣示自己的誓言! 如果不是整天想著如何討主管歡心 如果不是整天想著如何往上爬 如果不是整天想著人際間的拔河 靜下來好好想想自己是不是真心替病人服務? 是不是真的具有同理心? 還是只是嘴上說說而已! 我是個護士,從小醫院到大醫院,從地區醫療到教學研究醫院 我看到做錯事不反省自己,只怕染上醫療責任!然後開始卸責! 我看到從事醫療行為,卻失去了最基本的細心,貼心. 即使知識不夠深度,技術不夠扎實,但是總有可以彌補的地方 最可怕的是自以為知識很夠,技術無人能匹敵,整日嚷嚷自己 是一個最佳護士~其實卻最缺發同理心! 醫護人員問問自己希望遇到一個什麼樣的醫生護士? 什麼樣的醫療人員? 再問問自己是不是自己希望遇到的醫療人員其中之一! 我想民刑事責任不見得會落到自己身上來! 有時候態度決定一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41.247

03/23 08:56, , 1F
不見得會不等於不會.. 有些事情你看旁人遇到一次就夠了
03/23 08:56, 1F

03/23 10:16, , 2F
視病猶親?寧「視病猶法官」判例得知…沒有量力而為
03/23 10:16, 2F

03/23 10:17, , 3F
就是錯…判得太有道理了
03/23 10:17, 3F

03/23 10:18, , 4F
態度決定一切?在台灣,法官心證才是決定一切
03/23 10:18, 4F
在我國的法律上,講求證據,法官心證或許也是影響判決的一環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沒錯,也能積極尋找相關有利於己的證人,或證據. 而不是被動的完全由警察來調查! 我不否認有些病人或受傷的人很澳~ 不過我朋友也曾問我如果你遇到很澳的來告你怎麼辦? 我就說:我還是會救!(積陰德) 如果真的遇到,我會義正言辭的告訴對方,我救你卻被你冤枉! 我可以坦然的測謊,也不會任由法官聽你一面之詞, 救你的事放一邊,可是你今天恩將仇報,你也必須承擔誹謗罪...等 ,一切事情你已經從嘴巴說了出來,(警察在旁邊也加一句:你說的話也成為證言, 警察是證人)一切待司法還我公道~~~~之類的廢話啦! 重點是這個世界惡人怕更壞的惡人,既然遇到不見得就要因此改變自己 而是用更冷靜堅正態度回應! 而不是只會講我沒有我沒有阿~~~通常電視劇上講這種話的人還是會被冤枉啦 ※ 編輯: MINIMINI23 來自: 61.216.148.207 (03/23 14:00)

03/23 15:59, , 5F
人生沒那麼簡單
03/23 15:59, 5F

03/23 16:19, , 6F
如果你要因此不停的上法庭.因此影響你的工作呢?
03/23 16:19, 6F

03/23 16:20, , 7F
你知道一件案子到完全結案要花幾年的時間嗎?
03/23 16:20, 7F

03/23 16:21, , 8F
你希望你的時間花費在這沒有任何意意的事情(出庭)上面嗎?
03/23 16:21, 8F

03/23 16:34, , 9F
那時後原po就會説:真不願承認,是太年輕氣盛所犯的錯誤
03/23 16:34, 9F

03/23 18:37, , 10F
實在不願潑冷水…你提的「證據」,法官為什麼要採用?
03/23 18:37, 10F

03/23 18:38, , 11F
也就是「證據」有沒有證據力還是法官認定的
03/23 18:38, 11F

03/23 18:38, , 12F
有了證據力,怎麼參考、運用又是一回事
03/23 18:38, 12F

03/23 18:39, , 13F
一句「你有沒有量力而為」你就得花三五年來證明了
03/23 18:39, 13F

03/23 18:40, , 14F
法官很重「判例」,有了前例「不自量力而為」被判刑
03/23 18:40, 14F

03/23 18:40, , 15F
如果你心向你,他還得花很多心力去維護你有量力而為的信念
03/23 18:40, 15F

03/23 18:41, , 16F
即使判下來勝訴,對方不會再上訴嗎?再拿這來challenge你ꄠ
03/23 18:41, 16F

03/23 18:42, , 17F
又三年過去了
03/23 18:42, 17F

03/23 18:44, , 18F
也是!不錯的推文~建議你用po文的方式,提供不同面向給鄉
03/23 18:44, 18F

03/23 18:45, , 19F
官司、審判就是利用手邊資料,編織成一套有條理的資訊
03/23 18:45, 19F

03/23 18:45, , 20F
民做不同意見的參考~不可否認訴訟真的很耗時!
03/23 18:45, 20F

03/23 18:45, , 21F
或是history,讓審判員相信你 他能會下判斷-judge
03/23 18:45, 21F

03/23 18:46, , 22F
調查對他們來說太不切實際,他們只judge而不investigate
03/23 18:46, 22F

03/23 18:47, , 23F
真相和事實?那是另一個時空的事…和他無關
03/23 18:47, 23F

03/23 18:48, , 24F
你要不要用回文的方式?其實你講的也不無道理!這樣才會
03/23 18:48, 24F

03/23 18:48, , 25F
正義和公理只存在你編的「故事」-past history裡
03/23 18:48, 25F

03/23 18:48, , 26F
提供需要參考的人可以適時找到好的文點閱
03/23 18:48, 26F

03/23 18:50, , 27F
畢竟每個人想法不同~你也有另一種說服力!po個文吧
03/23 18:50, 27F

03/24 09:13, , 28F
你真的太天真了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你要舉證說不是你
03/24 09:13, 28F

03/24 09:13, , 29F
急救失當...
03/24 09:13, 29F

03/25 17:28, , 30F
太傻太天真。
03/25 17:28,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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