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邊緣記者事件簿之上吊紅衣女屍(47)

看板marvel作者 (阿港)時間6年前 (2018/03/06 22:58), 5年前編輯推噓28(2802)
留言30則, 28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作者:劉虛壹 http://emptyoneliu.pixnet.net/blog/post/201254256 第四十七章:許薏芊的說詞 我點點頭。 「啊。」俏女警旋即露出「我明白了」的表情,「你的那篇特稿裡,有把顧米晴『生 前持有保護令』,以及她父親『有過妨害性自主的前科』的事寫出來,並影射她疑似遭到 她爸性侵,難怪她爸看到之後,會揍你。」 「對啊。」我無奈地苦笑道,正準備說出「其實我原本的特稿並沒有寫這件事,那是 洪主任大改特改後加進去的」一事,許薏芊卻又開了口。 「不過,顧米晴確實曾經遭到她爸性侵過。」 此話一出,我不禁「噫」了一聲,雖然先前就已心裡有底,但首次從警方口中聽到顧 米晴的確曾被顧雄財性侵過,我仍是感到十分震驚。 耳邊不由得響起今天下午洪主任在電話裡對我大吼的話語。 「肏你媽的,那個雜碎一早就打來報社抗議,講一堆屁話,什麼觸犯他的隱私,不道 歉就要告我們報社,我操!我一聽火就上來了,對他大吼說有種就去告吧,他媽的,到時 候看誰比較難看。」 果然,洪主任是有十成的把握,才敢這麼寫的,所以他才敢那樣回嗆顧雄財。 於是我問:「許sir,所以那一則消息,也是你告訴洪主任的嗎?」 「對。」許薏芊道:「因為就是顧米晴告訴我的。」 「所以你在顧米晴生前就有和她有接觸過?」我連忙追問。就算許薏芊是這裡的管區 ,可是其實很多人一輩子都並不知道自己住家所屬管區的警察是誰,許薏芊肯定在顧米晴 還活著的時候,有與她接觸過。 許薏芊點點頭。 「她為什麼會跟你說這件事?」我很好奇,會讓顧米晴自己吐露「曾被父親顧雄財性 侵」一事,那表示許薏芊與顧米晴生前的接觸,有到一定程度的熟稔,不然是辦不到。 「嗯……」許薏芊美麗的臉蛋微微一歪,似在思考該怎麼說明她和顧米晴的關係,半 晌,她方道:「因為顧米晴是這幾個月以來,這一帶最令我們派出所頭痛的人物。」 「這幾個月以來的頭痛人物?」我眼睛一瞇,「怎麼說?」 「因為她常常向我們派出所報案。」 「報案?」 「我這麼說吧。」許薏芊道:「其實顧米晴的精神狀況有點不正常。」 「咦?」我好像曾經在哪裡聽過相似的話語。 「而且我告訴你,這位顧小姐的精神很不正常。」 是程毓梅!我猛地想起,顧米晴的靈魂第一次在我的租屋處現身後,程毓梅曾這麼評 價顧米晴。 於是我正色道:「許sir,你可否說得詳細點?」 「嗯……」許薏芊道:「我第一次和顧米晴接觸,是在幾個月前,顧米晴到郵局,從 她的戶頭提領出一筆兩百萬元的款項,當時郵局人員以為她被詐騙,所以報了警,而過去 瞭解狀況的警察,就是我。」 我一聽,喜道:「啊,原來過去處理的那位派出所警員,就是你!」 許薏芊對我投以奇怪的眼神,「你高興什麼?」 「啊,沒事,沒事。」我訕訕地說:「我曉得『顧米晴領兩百萬出來』這件事。只是 因為我一直在懷疑,顧米晴領那筆兩百萬出來,到底要幹麼?我覺得與她自殺有關,所以 我一直很想去找當初過去處理的那位派出所警員問個詳細,但卻都沒時間去做這件事,沒 想到竟然是你,真是太巧了。」 「其實這件事也沒什麼好問的,跟她自殺沒有什麼關係。」許薏芊道:「我到郵局後 ,問她為什麼一下子要領這麼多錢,她是跟我說,因為她養的貓身體有問題,需要花很多 錢治療,所以才來領錢,由於這是她的個人積蓄,我們警方也無從介入,所以只能任她自 己領走。」 我內心一凜,顧米晴擺明是說謊。 今天午時,在「食食客客」店裡,鄭英書的態度,擺明就是在說,那筆兩百萬就是他 拿走的。 然而許薏芊看來是不清楚這件事。我決定不打斷她,讓她繼續說下去。 「後來,我再一次遇到顧米晴,是在士林一家動物醫院——那是幾天後的事,因為我 養的貓生病,我帶牠去看醫生——結果正好顧米晴也在那家店裡,她認出了我,就稍微聊 了一下。我隨口問她,她的貓到底怎麼了?她跟我說,她養的兩隻貓,原本都是人家棄養 的貓,她收編後,因為牠們的身體都有些狀況,像其中有一隻,還是聾的,所以她領那筆 兩百萬元,就是預備要用來支付貓的醫療費用。而她那天到動物醫院,則是為了向醫生詢 問治療貓的相關事宜。」 許薏芊這番話,讓我錯愕萬分,心裡疑竇頓生。 難道顧米晴的那筆兩百萬元,真的只是用在治療貓?而不是被鄭英書拿走? 我望著許薏芊,暗忖她沒有必要騙我,心念不由得數轉,沒多久,我這才驚覺我在整 件事的判斷上,一直有一個盲點。 「騙走?這兩百萬元原本就是我給她的。怎麼?她老子找你盯我,就是為了這兩百萬 嗎?」 ——今天下午在「食食客客」裡,鄭英書的確從頭到尾都沒有親口承認過,是他拿走 了顧米晴的那兩百萬元。 一切都是我原本先入為主,抱持著「愛情騙子騙走顧米晴兩百萬元」的想法,再根據 鄭英書當時的表情、動作、以及整體反應,推理後的判斷。 我忍不住咬了咬牙。莫非是我又判斷出錯了? 此外,那兩隻貓,有一隻是聾的? 只聽許薏芊繼續道:「可是在顧米晴離開之後,那家動物醫院的獸醫就主動問我,『 你是剛才那位顧小姐的朋友嗎?』『如果是的話,你可以幫我勸勸她嗎?她養的那隻貓的 耳聾,是先天的基因缺陷,是治不好的。』『我已經跟她說了很多次,可是她聽不進去, 每過幾天,就一直重覆跑來問我,能不能治好她貓的耳聾,花多少錢都無所謂——可是這 根本不是錢的問題呀!』」 我疑道:「你說顧米晴每過幾天,就一直跑去那家動物醫院問一模一樣的問題?」 「對。」許薏芊道:「其實這已經是有點病態的行為了,只是我當時因為想說不關我 的事,就隨口敷衍了那位獸醫。」 「等一下。」我說:「許sir,那你知道,顧米晴養的那兩隻貓,是哪一隻先天就耳 聾了?」 「是一隻白色的貓。」許薏芊道:「她養的兩隻貓,一隻是白色的,一隻是虎斑色的 。」 「白色那隻?」我整個人大吃一驚,白色的貓……那不就是那條「九尾化貓」嗎? 所以「九尾化貓」是一隻耳聾的貓? 見我一臉震驚,許薏芊不解地看著我,「怎麼了?你也看過那兩隻貓?」 「啊,沒事,我只有看過偵查隊給的照片,那隻白貓的毛色看起來很漂亮,沒想到牠 竟然是聾的。」我忙道:「許sir,所以是獸醫跟你說的嗎?」 似乎看得出來我在避重就輕,許薏芊美麗的瞳仁裡閃過狐疑的目光,但她沒有追問。 「是顧米晴本人跟我說的。」她回答了我的問題:「因為隔天晚上,她就來我們派出 所報案了。」 「報案?發生什麼事了?」 「隔天晚上,顧米晴忽然慌慌張張地走進我們文林派出所,說有奇怪的人一直在她家 樓下逗留,讓她很害怕,不敢回家,所以到派出所求助。因為她一看到我,就直接過來對 我說,變相的變成我被迫要受理,所以我只好找了一個學長一起過去看看,果真看到有一 個人,穿著牛仔褲、運動夾克,腳上只穿著拖鞋,一直在她家樓下附近徘徊,而且不停東 張西望,感覺就像在等人、還是找人的樣子。 「於是我和學長就先請顧米晴站到遠一點的地方先等一下,然後上前,準備對那個人 進行盤查。起初,那個人是說他只是要去附近的超商買飲料;然而,我們一要求那個人出 示身分證,他就突然爆炸了。」 「爆炸了?」 「他馬上激動起來,大聲叫嚷著『你根據什麼要我拿身分證給你?我做錯什麼?』還 對我們吼叫說:『警察不能隨意盤查公民!』『你們憑什麼法律?』 「於是我就對他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我們本來就有權力對看似可疑的民 眾攔查。結果那個人一聽到我這麼說,當場就像是被打開了什麼發神經的開關,立刻對我 咆哮說『難道我看起來像是罪犯嗎?』『我只是站在路上,居然被警察叫住要查證件!現 在是怎樣?戒嚴了嗎?台北已經是警察國家了嗎?』」 「呃,是覺青?」我問。這些台詞聽起來像是一些過度熱衷於政治的覺醒青年會說的 話。 「什麼覺青!」許薏芊酸酸的說:「那個人是顧雄財!」 我驚訝地張開了嘴。 「對,那個人就是顧雄財,不過那時我和學長並不知道他是誰。」許薏芊強調似的加 重語氣道:「因為他遲遲不願意出示身分證配合臨檢,於是我再次跟他強調,『這裡是公 共場所,依法我就是有權盤查你,請你配合。』結果他當場就對我反嗆,說:『林爸沒帶 啦!』我就說:『那請你報身分證字號』,他卻『呸』了一聲,對我嗆道:『林爸不爽給 啦!』」 說到這裡,許薏芊的小嘴又抿了一下,看得出來這段回憶還是讓她很不爽。而我完全 可以體會這位俏女警那天會火冒三丈的心情,昨晚在「白波壇」裡,我已領教過顧雄財那 蠻橫不講理的態度。 「由於他的態度實在很糟,我整個一把火就冒上來了,便對他說,依《警察職權行使 法》,我們警方可要求臨檢對象出示證件,若對方仍不願意,也不願口頭報出身分證字號 ,那我們警方是可以將臨檢對象帶回派出所,查核身分。結果顧雄財就又激動起來,對著 我咆哮道:『怎樣?現在你是要把林爸扣去警察局嗎?』他還指著我,嗆說:『你警員編 號多少啦,信不信林爸等一下就去督察組投訴你?』 「我當場大怒,原本準備就真的把先他扣回派出所再說,不料站在遠處的顧米晴見狀 ,眼見我們就要爆發衝突,急忙跑了過來想阻止。結果,一看到顧米晴,顧雄財的態度立 刻丕變,從原本的激動,忽然變成『嘿嘿嘿』的冷笑,並吐了一句『你果然是住在這裡。 』似乎他等了這麼久,就是為了等顧米晴出現,確認她是不是住在這裡。而顧米晴一聽, 臉色一下子就變白了。我站在她旁邊,很明顯地看到她開始發抖。 「接著,顧雄財又指著顧米晴,用很大的音量說道:『原來這兩個賊頭是你叫來的啊 。不過,竟然只有找賊頭來,我真是感到意外。』他話一說完,顧米晴就立刻對他尖叫著 要他馬上離開,而顧雄財則獰笑起來,然後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咦?」我愣了一下,我今天好像在哪裡也聽過與這一段有點相像的情景。 「你聽起來也覺得很怪,對不對?」許薏芊並沒有察覺到我的異念,逕自繼續道:「 他們兩人見到對方的態度,讓我和學長起疑,於是我們護送還是發著抖的顧米晴上樓回家 後,便直接質問她:『你們雙方是不是原本就認識?』顧米晴起初不願意說,支支吾吾了 半天,最後才坦承,表示那個人其實是她的父親。 「我們當場是有點不高興,因為顧米晴第一時間來派出所時,是說『奇怪的人』,並 沒有說對方是她的父親,這很明顯是欺騙我們警方——如果一開始就知道雙方是熟人,甚 至是親子關係,我們警方才不會還先用臨檢的方式去接觸對方——而我更是不爽到一個極 點,這表示我因為顧米晴的不老實,平白無故地被顧雄財嗆了半天。所以我馬上就對顧米 晴嚴峻地說:『顧小姐,請你先搞清楚一點,我們警察可不是你的私人保鑣,你這樣子, 讓我們很困擾哪!』 「不曉得是我的口氣太兇,還是怎樣,一直在發抖的顧米晴竟然當場就哭了出來,她 一邊大哭,一邊跟我們道歉說對不起,一直說她不是有意要欺騙警察,可是因為她真的不 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看她突然崩潰,我反倒沒了主意,最後是學長把我先支開到旁邊,對 顧米晴好言相勸了半天,才讓她停止哭泣。 「然後學長問顧米晴,她和她父親到底是出了什麼狀況,而顧米晴只簡短地表示,她 和顧雄財的親子關係早已破裂——因為顧雄財是個毒蟲,常常向她要錢,她不願意再給了 ,所以顧雄財才找上門來,而她只有一個人住,很怕顧雄財會對她不利,所以只好向警方 尋求協助。」 「顧雄財是個毒蟲?」我訝異地問,因為我看不出來。 「是的。」許薏芊道:「顧米晴說,他曾經因為毒品案,而被通緝過。」 我悚然一驚,「通緝」這兩個字,宛如一把鑰匙,瞬間在我的腦裡打開了一個記憶之 鎖。 我想起來了,今天,我是在何處也聽過與這一段有點相像的情景—— 「陳冠廷起了疑心,於是他偷偷跑去學校看,卻看到那位三十多歲陌生男子,也出現 在學校,擺明就是在等程毓梅放學。」 「陳冠廷當場大怒,立刻上前要和那位三十多歲陌生男子理論,兩人發生口角,旋即 爆發肢體衝突,引發很多進修部的學生圍觀。這時候程毓梅剛好下課,眼見兩人打了起來 ,趕緊上前把兩人分開,並高聲叫那位三十多歲陌生男子先走。」 「結果那位那位三十多歲陌生男子離開前,忽然對著程毓梅大聲獰笑道:『竟然還養 了一個年紀差這麼多的小白臉啊,我真是感到意外。』聲音大到讓現場所有人都聽得見, 然後就立刻走了。」 「陳冠廷當然氣憤地當場質問程毓梅,要她說清楚這位三十多歲陌生男子到底是誰, 可是程毓梅卻支支吾吾的,半天也說不清這位三十多歲陌生男子的身分。」 「原來那位三十多歲的陌生男子,是程毓梅的親哥哥。」 是程毓梅! 今天下午,在「白波壇」裡,黎開山訴說著程毓梅與陳冠廷感情交惡的原因,就是肇 因於程毓梅那位已經失聯,但「因毒品案遭到通緝」的親哥哥,在英文系進修部放學時, 特別到F大來找她之故。 「這只是……巧合吧?」我忍不住喃喃道。 https://www.facebook.com/emptyoneli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15.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520348293.A.087.html

03/06 23:04, 6年前 , 1F
頭推
03/06 23:04, 1F

03/06 23:19, 6年前 , 2F
2
03/06 23:19, 2F

03/06 23:21, 6年前 , 3F
看了後面忘了前面
03/06 23:21, 3F
嗯.....我也常這樣子XD

03/06 23:46, 6年前 , 4F
先推再看
03/06 23:46, 4F

03/06 23:54, 6年前 , 5F
03/06 23:54, 5F

03/07 00:26, 6年前 , 6F
03/07 00:26, 6F

03/07 01:36, 6年前 , 7F
03/07 01:36, 7F

03/07 06:54, 6年前 , 8F
03/07 06:54, 8F

03/07 08:15, 6年前 , 9F
03/07 08:15, 9F

03/07 11:19, 6年前 , 10F
03/07 11:19, 10F

03/07 12:15, 6年前 , 11F
03/07 12:15, 11F

03/07 12:20, 6年前 , 12F
推推
03/07 12:20, 12F

03/07 12:30, 6年前 , 13F
03/07 12:30, 13F

03/07 19:24, 6年前 , 14F
哇!等好久,覺得值得
03/07 19:24, 14F

03/07 19:54, 6年前 , 15F
03/07 19:54, 15F

03/07 20:06, 6年前 , 16F
顧雄財是程毓梅的哥哥?
03/07 20:06, 16F

03/07 20:36, 6年前 , 17F
作者鋪好多梗,要一一解開了嗎
03/07 20:36, 17F
我自己是覺得差不多要開始收尾了~~

03/07 20:58, 6年前 , 18F
03/07 20:58, 18F

03/07 23:43, 6年前 , 19F
推!更新變快了一點
03/07 23:43, 19F

03/08 17:08, 6年前 , 20F
03/08 17:08, 20F

03/08 20:15, 6年前 , 21F
03/08 20:15, 21F

03/09 21:51, 6年前 , 22F
喜歡故事,但真的會忘記前面,要回顧一下,感謝分享創
03/09 21:51, 22F

03/09 21:51, 6年前 , 23F
作!
03/09 21:51, 23F

03/11 21:36, 6年前 , 24F
03/11 21:36, 24F

03/12 00:00, 6年前 , 25F
推~加油!
03/12 00:00, 25F

03/12 14:53, 6年前 , 26F
03/12 14:53, 26F

06/17 20:18, 6年前 , 27F
06/17 20:18, 27F

10/08 00:53, 5年前 , 28F
10/08 00:53, 28F

01/30 01:28, 6年前 , 29F
呃,事實上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沒有權力隨意盤查民
01/30 01:28, 29F

01/30 01:28, 6年前 , 30F
眾,在嘴人法匠之前建議先充實自己的法律知識^_^
01/30 01:28, 30F
※ 編輯: shk91353 (114.40.16.97), 03/15/2019 01:27:40
文章代碼(AID): #1Qdgo527 (mar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