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

看板marriage作者 (三喵演義)時間3年前 (2020/12/18 18:34),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7/17 (看更多)
文不會太長,不簡答了 ※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困惑的地方在哪?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 : 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 : 男女方都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 : 房子改共有一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 : 思說要改共有。 沒有疑問的地方是: 頭期款是男生繳的! 生活費兩個人都有付,沒有誰養誰 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出的 可能出問題的地方是: 男生覺得房貸三萬多扛不太起來了 所以生活費希望由女方出,或是房貸大家一起扛 這算是什麼問題?兩個選項給女方選,那就選一起扛房貸啊! 把裝潢,傢俱,家電的花費加上看女方每個月能扛多少房貸, 各自承擔的比例算一算,房子改共有照比例登記就好啦,男方又不反對 還是問題是在數學不好? 至於『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 那是當初的事,當初房子沒改共有女方都願意嫁了,還出裝璜家俱家電 現在男方表示現在可以改共用,這有什麼需要困惑的? 還是男方現在依然不好意思改共用才不困惑? 算得清楚就好了吧 :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不管是男的扛或女的扛或是兩個人一起扛 只要扛得起會用計算機應該就沒問題,扛不起那就是已經出問題了 所以,到底是哪邊在困惑? -- 某次回高雄娘家 我:我們就請兩天假順路從東部回台北好了 上次回高雄娘家前 妻:我們回來時再順路去東港,從東部回家 到家後,妻:過年回娘家時我們再順路...... (我說妳到底是想回娘家還是想環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89.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8287682.A.6A1.html

12/18 19:13, 3年前 , 1F
按文章標題,可能是困惑哪種模式才是主流?
12/18 19:13, 1F

12/18 19:15, 3年前 , 2F
如果主流重於夫妻雙方是否都能接受跟都能負擔,那
12/18 19:15, 2F

12/18 19:15, 3年前 , 3F
恐怕早晚要換個版面報到
12/18 19:1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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