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樣被收租是否合理?

看板marriage作者 (Try)時間3年前 (2020/08/05 10:51), 編輯推噓8(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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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mandpnpn (ju)》之銘言: : 目前老婆家只有一位奶奶和外勞一起住 : 因為老婆是他奶奶帶大的 : 因此被她伯父母和姑姑要求回來跟奶奶住,就是陪+照顧 : 因為老婆是他奶奶帶大的 所以我也一起住 : 她奶奶身體硬朗,常常管東管西 : 尤其在小孩出生後,常常發生不愉快 : 我便開始看房子,連想看離公司近,離現居遠也被說看那麼遠做什麼,我心中是滿滿os我 : 男方看房子選哪裡,老實說干妳屁事,又沒要出錢,只想有人就近照顧 : 最近老婆還被私下說 : 她姑姑覺得我們不要出去看房子 : ,好好在目前住的地方在住一年,在附近有一間老公寓,目前在租人,已經過到姑姑名下 : ,她在跟現在住的人打一年合約,一年後我們過去住,然後一個月付3000租金 : 不曉得各位覺得這樣合理嗎 : 如果是大家會繼續看房子還是付3000租 : 謝謝 晚輩要不要照顧長輩, 該做到什麼程度, 見仁見智這篇不討論. 但看到許多人說奶奶是伯父母/姑姑的責任, 好像伯父母(後簡稱伯父)凹原PO一家免費人力, 我覺得不是事實. 文中出現的老中青三輩, 中及青都是奶奶帶大的. 原PO老婆的父母親離異,父親跑路. 從很小的時候就是奶奶照顧, 且受到不少伯父及姑姑的幫忙. 若說奶奶該由子女而不是孫女照顧, 那這孫女該是她那離異跑路爸媽的責任, 本來也不甘伯父,姑姑,奶奶什麼事. 要比較就要先設好比較的基礎. 1. 伯父, 姑姑及原PO老婆"都"是奶奶帶大, 2. 原PO老婆受到伯父及姑姑的幫助 所以情理上, 女方應對奶奶的回報不亞於伯付及姑姑. -------------------- 那再看幾個容易有爭議的地方. 1. 現在小家庭與奶奶住在奶奶過給伯父的房子中. 原PO一家每月要出8000千生活費. 如果那是租金的話會很不合理, 不過那看起來是孝親費含一些居住會產生的費用. 相對的伯父及姑姑也都有拿錢回家. 給8000會不會太多見仁見智, 但大家都有給孝親的話, 也沒有誰凹誰的問題. 2. 遺產 這比較複雜, 因為原PO太太那一支的部分不是沒給, 而是已經被她老爸敗光了. 算起來欠她的是她老爸, 也不是伯父,姑姑或奶奶. 3. 伯父,姑姑出錢請外勞. 原PO太太出人力陪伴. 這就會幾個問題, 那女方也分擔外勞錢, 搬出去行不行? 原PO太太若搬出, 是否增加費用的分攤? 外勞及費用一家出1/3, 那要誰在家陪奶奶? 這就是人情債, 原PO太太吃虧在成長過程中受到了伯父,姑姑的幫助. 總總原因使得她選擇接受和奶奶同住. 其實跟板上常見的兒子決定,或被決定和父母同住的概念也差不多. --------------------------- 回到標題, 收租合不合理? 當然合理! 要不要住附近 跟 住附近要不要租姑姑的房子是兩回事. 之所以租房子付租金你會有疑問, 應該是覺得出了人力陪伴,伯父姑姑是不是該幫你們包房租. 但講白了, 就算姑姑沒那房, 當前狀況就是要求太太要回去陪奶奶. 優惠價3000是額外的誘因, 也是姑姑願意為了有人陪奶奶付出更多的金錢 (損失的租金) 從租金抵人力的角度思考就會變成計算各家的付出, 那你們自己找房搬出去之後, 是不是可能變成另一種計算方式? 我是覺得若你想搬出去不想被太太家的問題干擾, 或是太太的問題讓她自己去扛. 那當然是不要糾結在優惠房租, 而是就自己找房搬出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62.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6595913.A.7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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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想法同這篇,以原文太太的狀況來說,是我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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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定位為照顧奶奶的次順位,但是要拿大伯和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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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資源,又要怎麼還這人情債,則是要看大家個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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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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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大伯和姑姑就做很多了,完全被無視,真的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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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了就算他們小倆口一家消失,對奶奶來說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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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無聊了點而已,生活起居一樣是自理或外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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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和姑姑還是出一樣的錢啊,8000?連小倆口家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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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1:23, 3年前 , 9F
本開銷都不夠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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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2:17, 3年前 , 10F
講白了 沒有奶奶大伯姑姑 太太能不能平安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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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明明對就近照顧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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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理解為什麼會一直討論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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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房子也是看附近,老婆也支持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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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的話,不如直接算母親養4個小孩(長兄姊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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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拿錢幫忙照顧幼妹),幼妹本來在家陪母親,如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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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婚了,跟兄姐討論如何顧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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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同這篇。原原po太太等於是奶奶養大的,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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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純孫女立場。原原po家付8千,但這中間一家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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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3:10, 3年前 , 19F
的水電、吃的食材,甚至偶爾外勞幫看一下小孩(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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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真的奴役指使,是像說離開洗澡、出門買東西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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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外勞可能洗衣、煮飯,原原po家也有享用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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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直把岳父的份算在太太頭上也太可憐,小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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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選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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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之後可以跟法院聲請摒除撫養她爸的責任,但受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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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3:33, 3年前 , 25F
奶及姑姑伯伯照料的情份和義務,也不能這樣說丟就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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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相處情況未知,只說照顧有很多種未必是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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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3:40, 3年前 , 27F
上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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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8:29, 3年前 , 28F
換做爸媽,要要反哺到什麼程度也是依過往經驗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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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8:29, 3年前 , 29F
要反哺也可以純貼錢,這討論空間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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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9:46, 3年前 , 30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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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21:25, 3年前 , 31F
終於有邏輯正確的 搞不懂前面一堆砲大伯姑姑的...
08/05 21:25,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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