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考慮都不用考慮。
你確定那是給你們的房子?!不是給他寶貝女兒的房子?!
先確定清楚吧。
你放棄你現有的工作環境,熟悉的地方,
到另一個地方重新開始。
結果只是為了一個給他寶貝女兒的房子?!
順帶一提,這房子因為是他老人家給他寶貝女兒的。
所以到時候如果有個萬一,
其實是不用分給你的喔。
繼承跟無償取得之財產可不用平均分配喔。
這點你自己先想清楚吧。
要是我,那是他跟他寶貝女兒的事情,跟我沒關係。
他愛給就給,不愛給就不給。
要我為那間房子做任何事,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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