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停損嗎

看板marriage作者 (Sikiy)時間3年前 (2020/07/02 21:50), 3年前編輯推噓65(738257)
留言338則, 5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9/41 (看更多)
這篇文大家的標準都好高... 男女雙方都北市人,婚前都沒有付房租必要. 先講女生,女生沒提到自己需要支付孝親費,就先假設不需要負擔孝親費. 表示女生婚前不需要負擔房租、孝親,賺的都自己的~ 一個26歲月入4萬的女生,版上也可以把她能力批的很慘...@@...?? 再來說男生,男生住爸媽多的北市房子,孝親費5000/月. 正常來說父母有多的(無貸款)房子給子女住會跟子女收房租嗎?我認識的人是沒有人被 父母收房租的啦... 以老婆的觀點來看,原本理想上婚後不需負擔房貸,兩夫妻在北市可以有不錯的生活品質 ,現在老公說想買新房要老婆付房租,這種事婚前就要先講啊!婚後才2個月突然要被拉 去當分母,還被說當付房租,能接受的人...真的很大度就是!如果換成是我應該會有上 賊船的感覺... 另外有人說住婆家就要給房租,這能說這種事你婚前一樣要先講啊!這間房本來老公就沒 在付房租,媳婦住進來就要付房租,如果換成我大概會選各住各的,原po 又不是北市沒 地方住= =.... 最後只想建議原po,婚後才2個月但感覺的出你們價值觀有巨大差異,如果想繼續走下去 可能需要好好溝通,不然好聚好散也沒什麼不好~ 另外男生每個月只有多出1000...真的不需要一直提,男生一個月才多出NTD 1000,不是U SD 10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47.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3697824.A.157.html

07/02 21:54, 3年前 , 1F
真的,推。身邊沒看過哪個父母房子給孩子住的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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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1:54, 3年前 , 2F
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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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1:57, 3年前 , 3F
樓上 有啊 空姐那篇就有收房租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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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00, 3年前 , 4F
空姐那篇不是一堆人說岳父貪心嗎 這篇就變原po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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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自己一直說可以租一輩子也沒差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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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房租就住家裡就好 又不是沒台北房 什麼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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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還要收房租付房貸還沒持分 實在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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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女方也沒計較男方持續給孝親費這件事。然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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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用加起來只多了1~2千。這麼一點錢講話就大聲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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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成那樣,還不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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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罵媳婦版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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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成年,父母提供食衣住行是義務,但成年人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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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自己自足,需要靠父母提供房子,那是投好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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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感恩。而不是【你本應該免費提供我,竟然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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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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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原文看起來子女成年了,父母提供房子也沒收費~ 然後婚後(版眾)莫名的要太太付房租?? 共同負擔水電房屋維持費ok,但房租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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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跟你不同意見就是罵媳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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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羨慕嫉妒恨 沒事的 讓他們罵一罵發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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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爸媽都給房子住了,計較孝親費是在幹嘛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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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娘家給他們房子住啊,不用跟娘家人住一起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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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她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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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兩千 男生就可以理所當然碗放兩天不洗 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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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飯比較累啦 不過原po大概脾氣也滿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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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kiy (1.34.247.171 臺灣), 07/02/2020 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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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看來,先生有認知,一直有付出每月5000表示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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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沒有血緣的媳婦,享受資源,也很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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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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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07, 3年前 , 26F
實際上算是多6-7000,不要隨意忽視男方家庭提供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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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07, 3年前 , 27F
的事實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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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08, 3年前 , 28F
驚!B大哪來的邏輯?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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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09, 3年前 , 29F
可以回家住啊 強迫住婆家房然後說沒收房租好偉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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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10, 3年前 , 30F
所以誰強迫她住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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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11, 3年前 , 31F
叫娘家提供房子啊,沒娘家人同住的那種。講的一副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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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提供房子還讓她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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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11, 3年前 , 33F
而且誰強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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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11, 3年前 , 34F
從哪裡看出來她是被迫住婆家提供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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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說強迫 她自己有想搬出去住嗎?也沒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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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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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22:12, 3年前 , 37F
還是跟你不同意見你就貼標籤啊?既然媳婦只享受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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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61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7/03 10:47, 3年前 , 299F
所以大家才會說應該要計入先生多出的家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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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0:48, 3年前 , 300F
除非是搬出去住其他房子,歸類成孝親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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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住家裡 我媽也說因為房子以後要留給我 所以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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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0:52, 3年前 , 302F
付房貸啊 (已有給孝親費且家裡有退休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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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1:36, 3年前 , 303F
我也覺得,大家對女方好像也太苛刻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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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2:56, 3年前 , 304F
其實女方不計較的話,她實質上享受到的好處真的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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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中來得多,光是不用負擔租金就省很大了。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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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2:56, 3年前 , 306F
說各自回原生家庭住可以省錢維持生活品質的,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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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2:56, 3年前 , 307F
不要扮家家酒了,離婚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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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00, 3年前 , 308F
律師都出來說法律上沒道理收租金 還在講省租金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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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03, 3年前 , 309F
公婆的房子也不一定要給他們住免費的啊,他們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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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租屋也是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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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06, 3年前 , 311F
我比較支持原原PO夫妻在外租屋,然後不要回去靠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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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06, 3年前 , 312F
媽,可能比較能體會婚姻需要夫妻之間胼手胝足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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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06, 3年前 , 313F
成家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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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09, 3年前 , 314F
要買屋等有共識再說,然後夫妻自己負責也不要找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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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09, 3年前 , 315F
娘家幫忙,這樣或許會有所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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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12, 3年前 , 316F
她內文不就說沒想買房 出去租房也可以嗎 倒是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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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12, 3年前 , 317F
兩個月就要求另一半買房負擔房貸還沒持分比較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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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15, 3年前 , 318F
反正房子還沒買,他們兩去外面租屋比較實在,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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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15, 3年前 , 319F
有產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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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19, 3年前 , 320F
女方如果真心不想買房,那就不要出錢也不要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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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19, 3年前 , 321F
不插手房產的事,由男方自行處理,將來房產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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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19, 3年前 , 322F
全歸男方所有,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對雙方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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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20, 3年前 , 323F
也不會有誰盤算誰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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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25, 3年前 , 324F
實務上常有案例是男方付房貸女方付生活費跟小孩學
07/03 13:25, 324F

07/03 13:25, 3年前 , 325F
費補習費 雙方付的錢差不多 萬一鬧到離婚 照你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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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25, 3年前 , 326F
產收益全歸男方 那女方付的錢全打水漂 是這樣嗎?
07/03 13:25, 326F

07/03 13:25, 3年前 , 327F
要婚後買房就約定好收支跟未來分配與否 別做蠢事
07/03 13:25, 327F

07/03 13:29, 3年前 , 328F
女方沒付房產的錢,家用跟男方平分或約定比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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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29, 3年前 , 329F
幫男方算過了,他負擔房貸利息後年薪大約還有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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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29, 3年前 , 330F
應該不至於會甩鍋家用到女方身上,如果是拿去出租,
07/03 13:29, 330F

07/03 13:29, 3年前 , 331F
租金跟房貸相抵,對男方可支用所得影響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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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31, 3年前 , 332F
等於在不佔女方便宜的情況下,男方自行投資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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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32, 3年前 , 333F
而且兩夫妻在外租房,更保有隨時換房住的自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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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32, 3年前 , 334F
符合女方追求的不買房、可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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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37, 3年前 , 335F
同意 這樣比較合理
07/03 13:37, 335F

07/06 18:17, 3年前 , 336F
07/06 18:17, 336F

07/08 09:25, 3年前 , 337F
同感,為什麼沒人覺得男生超會計較,結婚還這種心態
07/08 09:25, 337F

07/08 09:25, 3年前 , 338F
走不下去吧
07/08 09:25, 338F
文章代碼(AID): #1U_UOW5N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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