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畢業了。
通篇看不懂你再寫什麼,我看來看去最不負責任的人就是你,
從頭到尾你講的都是告贏了會怎樣怎樣,我認同阿
然後咧?
問題是要怎麼告贏阿?
講一句說去告很容易告的成這樣不負責任的喔?
阿沒告贏二次傷害是你要負責嗎? 是嗎?
我明明文章的重點前半段都在認同你說出一口氣的論點,後半段才在講端看原文
根本沒有證據,我的一切不建議告的都是建立在原文裡面沒有證據的基礎上
【畢竟原文中,其實一切都只有當事人的承認,沒有任何保存證據】
這一段很難看懂嗎?
從頭到尾只說去告去告去告,告贏了可以怎樣怎樣,卻連告訴原PO要準備那些證據
怎麼蒐集怎麼保存都沒教,你是憑甚麼叫原PO去告的?
從頭到尾原文都只有證人,阿問題就是證人很容易翻供阿,請問你是要怎麼確保原PO
會勝訴?
沒有證據就想打贏官司喔?是當台灣是陪審制了所有陪審團都是你嗎? 你認為能贏就能贏?
※ 引述《cuppy (I see)》之銘言:
: 你是徵信社不是律師,
我是徵信社那你是什麼?
: 請別因原PO與前夫膝下沒子嗣就胡亂建議她放棄權利,
: 你這種建議只會助長歪風,
挖,我什麼時候講過原PO沒有子嗣所以建議他放棄權利?
打筆戰第一步先抹黑先栽贓?
: 使那些不負責任的男/女人如虎添翼。
我是做徵信社的,我的工作就是讓那群不負責任的男人女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 刑事通姦不易舉證,我也建議別告。
: 但民法上很容易告成,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很容易告成講的很容易,證據阿?證據咧?
: 小三與一方配偶間之行為破壞婚姻關係中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
: 就可向小三及外遇一方請求損害賠償,
: 原PO告贏機率大,我還沒見過輸的。
你連原PO有啥證據都不知道,憑啥說你沒見過輸的?
你有看過被外遇者因為訴訟花了兩三年最後判賠十萬那種不甘心的表情?
你有看過被外遇者因為自己抓姦的當下拿了老公皮包的錢為了付小孩的學費最後雙方
都不起訴?
你有看過被外遇者因為說好作證的人翻供最後被判無罪的神情?
https://www.howlawyer.com.tw/free-compensation-suspected-affair/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8783
https://reurl.cc/M7j2ap
打個配偶權敗訴,馬上可以GOOGLE到一堆敗訴的文章,你憑啥不負責任地說沒見過輸的?
對啦你的確沒見過輸的,因為這種事情跟你無關,既然跟你無關你日常沒接觸只會看
你想看的新聞就不要出來講大話給人希望最後不負責任地叫別人自己想辦法
: 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沒固定標準,
: 法官會依前夫社經地位、經濟狀況等各方面衡量,
: 常見金額10萬~40萬,經濟狀況不錯的50萬~90萬。
這邊更好笑
噓
11/03 15:20,
11/03 15:20
你在我的文章下面留這句,我說的金額也是10萬起跳,你自己這邊也打個10萬起跳
所以通通都是10萬起跳哪來的賠償金明明就不低?
: 以雙方有婚外不正當交往行為,
: 侵害配偶權為請求權向前夫及小三提告,
: 她前夫口誤說出有心儀對象,不是只有她聽到,
: 光是知情的證人就有雙方父母,
: 民事偽證行為是可以起訴的,
偽證可以起訴,可以啊,問題是
1.你要怎麼證明他們作偽證阿?
2.今天他父母拒絕出庭作證你要原PO怎辦?
回答我啊,講的都很簡單,假設上述兩個情況你要怎麼解決?
他前夫作偽證,你知道刑法的偽證罪並沒有規定當事人嗎?
最後當事人的偽證罪會不會成立只能問法官,法律是沒有確保一定成立的你知道嗎?
: 且原PO也可再找前夫談判並錄音,
: 或直接找前夫外遇對象談並錄音,都不是難事。
對,都不是難事,怎麼套話阿?講啊,你要原PO去面對一個曾經傷害過他的人,
然後卻沒教怎麼套話,只是讓他再去受一次傷,你要教就教全部,不要自己半桶水然後
去害人
: 如果侵害配偶權成立,因侵害行為導致婚姻無法繼續,
: 離婚後原PO還可以要求給付離婚賠償。
: 以上都是她捍衛自己權力與婚姻,該拿到應有的賠償且並不難,
: 你卻建議她放棄,
我建議放棄的邏輯基點是
1. 原文看起來沒有證據
2. 要在蒐證太困難加上很容易再多受一次傷
3. 打訴訟要半年到一年太花時間
4. 最後得到的可能也不是她認為划得來的
這些問題你有想過嗎? 沒有
你就認為,今天開庭,明天傳證人,父母說兒子確實有外遇,法官後天判賠40萬,
前夫決定不上訴並且立馬將戶頭錢全部轉給太太
這從頭到尾都想得有夠簡單,更何況你確定法院判賠後前夫會馬上拿出來?
如果戶頭清空名下沒財產只能每個月扣押三分之一的薪水妳要她扣到什麼時候?
為什麼要讓原PO為了這個不確定因素要讓她再多浪費半年到一年的時間?
: 如果今天她帶著孩子,
: 你還會做這種建議嗎?
我完全看不懂這段話的關聯,兩個不同的個案當然是給不同建議,
雙北起訴最低標準是父母一方一個月要給1萬4的扶養費到成年,
但這跟原PO可以拿到的賠償金有何關聯?
: 以下給原PO
: 另一半外遇,你父親肯定心疼不已,
: 他希望這段婚姻能在最後爭取到一絲尊嚴,
: 但你看這渣男用什麼對待你們。
: 請衡量你目前身心狀況再決定是否提告,
: 追溯期有六個月,不急,
: 如果無法承受就別提告,
: 若已放下就大膽拿屬於自己應有的吧
我還是那一句話,怎麼贏?輸了原PO受二次傷害你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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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72770578.A.4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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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章,從頭到尾,都在說
證據很重要 證據很重要 證據很重要
法律有條文可以保護,但是提告後要確保勝訴的機率就要掌握證據
全部都在闡述這一觀點,到底是我表達能力有問題還是怎樣,
為什麼妳可以一直曲解我的文章認為我文章都在說法律無法保障被外遇者?
我的目的很簡單,不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貿然衝動對自己造成二次傷害
要針對個案就針對個案討論,妳可以闡述妳想讓板友看到的東西,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妳講的是錯的,我只是在補充妳沒為這個案想到的
但妳卻從頭到尾針對原文這個個案告知原原PO該怎麼做,
卻忽略了更多該為原PO著想的,然後再來跟我說你不是針對原PO而是針對板友?
※ 編輯: yomusic (220.135.153.228 臺灣), 11/03/2019 2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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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怕的是有人看了文章卻不知道證據的重要性以為只要提起訴訟就會告贏
最後不管是長期訴訟或是訴訟結果都可能造成二次傷害
他文章寫得如果有小孩我會怎麼建議,小孩不一樣啊小孩就是證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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