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這段婚姻該不該繼續?

看板marriage作者 (芒果想當一隻狗)時間5年前 (2018/10/09 17:13), 5年前編輯推噓43(43030)
留言73則, 3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15 (看更多)
原po說的寵愛 若是一段沒有太大問題的婚姻生活 這些舉止可以增添夫妻情趣 但在你們這段充滿柴米油鹽的考驗婚姻裡 老公的好,若只能舉出這些例子 顯然他不夠成熟 不足以擔起丈夫和爸爸的責任 而妳也不夠成熟 才會認為這樣的丈夫已經無可挑剔 從這麼一小段對老公的描述來看 姑且認為老公個性算不錯 沒有沉迷在遊戲或其他不良習慣裡 妳有需求時,他也願意滿足妳 婚姻就是追求夫妻感情好 看起來你們的關係還不錯 這是件好事,其實值得鼓勵 既然你們的感情好 希望你們能一起認真看待生活中的問題 並且共同去解決問題 你文中所提的「小孩」和「經濟」 這都不是妳一個人能處理的 妳已經察覺自己內心的矛盾 也察覺家裡經濟入不敷出 那麼老公呢?他有認知到這些問題嗎? 你們討論過嗎? 若真是感情好,夫妻間就把話攤開講   小孩和經濟乍看是兩件事 其實是綁在一起的兩個問題 但妳和先生提起這些事情時 先不要開門見山講孩子的事 這個問題十分敏感 而且稍微講得不好,就容易引起誤會 他可能會先入為主的指責妳是繼母 所以才無法視如己出的愛孩子 對方一旦有了偏見,並且出現情緒 溝通就難有效的進行下去   建議妳先從「經濟面」的問題起頭 畢竟這是很實際迫切的困難 而且貧窮這件事,他應該也感受得到 他有感覺的問題,應該比較願意深入討論   你們一定要養成記帳的習慣 清楚列出雙方收入及必要開銷 妳說每人每天生活費200元 算起來一個月生活費大約18000元 收入不到六萬,姑且就算六萬 剩下的42000元花去哪了? 如果妳願意公開家務明細 版上有許多精打細算達人 應該可以幫妳看看家用哪裡還能開源節流 夫妻收入六萬是不多 夫妻雙方背債一百萬也的確是個經濟壓力 但從已知的數目看來 六萬省吃儉用,應該還是足以負擔家庭生活 條列家庭開銷並檢討花用 這是你們夫妻當務之急的任務 討論錢的問題 不要直言怪罪對方賺得少 更不要拿別人的例子打擊對方的自尊心 千萬不要說什麼版上強者月入20萬之類的 有意義的溝通,首先就是要讓對方願意談話 並且讓對方感受到尊重與平等 妳可以說「為了把錢更有效的花用,所以想學習記帳,夫妻倆多存點錢」 把妳的煩惱,變成兩個人的煩惱 兩個人一起討論,進一步去解決問題 在溝通經濟問題的期間 都可以去討論夫妻財務如何規劃 要共有?還是分開管理? 對家庭經濟有共識後 就從經濟面切入到小孩的問題 妳別說不甘心在這個孩子身上花錢 妳想維繫這段婚姻 老公又勢必要撫養這個孩子的話 為這個孩子花錢就是必然的 既然是無法逃避的差事,妳只能先面對處理它 所以先不急著拋出妳的感受問題 先從經濟問題,帶到養孩子的花用問題 溝通過程中,妳不需要勉強說自己多愛他 只需要很實際的討論養孩子就是要花錢 現在需要的花費?以後可預期的花費?打算為孩子存錢嗎? 讓他先知道妳有考慮到這個孩子的存在 之後妳去提及對孩子矛盾的感受時 因為妳已經試著為孩子做打算,並負起繼母的責任 他才比較願意去理解妳的心情   記帳和討論家用分配聽起來很容易 執行起來其實很辛苦 妳會發現許多小錢都要斤斤計較 許多生活小雀幸都要省下來 省吃儉用、開源節流八個字,做比說難上許多 就先想像一下打遊戲的時間都要去兼差 妳做得到嗎?   其他有小孩的夫妻能咬著牙省錢過苦日子 是因為對孩子的愛,因為為母/父則強 但妳更辛苦的是,妳沒有這個動機 所以犧牲生活品質的同時 妳會感到很痛苦、很掙扎、很不甘心 妳願意這麼做的原因 全憑著對老公的感情   不強求妳去愛繼子,這也不是強迫就有用的 妳只需要盡到基本的義務,陪著孩子長大成人 這中間的所有付出 妳要釐清不是為了這個孩子 而是為了先生 就像有的人願意幫忙分擔丈夫原生家庭的問題 是因為想幫助先生,而不是真的多愛對方的家人 妳的情形也是這樣 所以不要覺得妳為這個孩子有所犧牲 這樣妳會恨孩子,妳會因此自責痛苦 妳要清楚,妳所付出的對象,是妳的先生 而這個先生,是妳選擇的   妳無法去愛這個孩子 這個孩子可能因此無法在充滿愛的家庭長大 也許令妳感到罪惡感,懷疑自己不是好妻子好媽媽 妳當初沒有評估好狀況就結婚 這是妳該承擔的心理後果 但身為繼母,照顧孩子不愁吃穿的長大 其實已經很不容易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所以也不需要太過內疚   何況,這份歉疚,妳的先生才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他是生父 這個孩子的養育費用、照顧責任最初都是屬於他的 帶著孩子的人 找另一半時理應與伴侶討論繼子的問題 結婚是成為家人的過程 所以妳的先生在考慮結婚時 就應該評估一家三口是不是真的適合成為一家人   這些是妳個人的心理調適 但這些感受憋在心裡,遲早爆發 所以在經濟問題穩定後 還是要適時去向先生傾吐感受 妳不需要直言「我無法愛這個孩子,我沒辦法視如己出」 妳可以委婉的說「我還在學習當媽媽,學習和孩子相處,但他畢竟不是我決定生下來的, 我也許很久之後,還是沒辦法像個親媽,但身為『繼母』,我會盡好長輩的義務」 妳也需要提醒先生做父親的責任 妳無法愛他,至少父親應該愛他   其實你們的問題不是個無解題 好好規劃財務,六萬理當夠用的 一百萬也不是個遙不可及的數目 只是要面對這些問題 心境上確實需要經過歷練 對孩子的情緒感受,也需要成熟的心智才能調適 忍得了生活上的不如意 能為了共同的生活有所取捨 夫妻間遇到困難,有攜手共度的覺悟 這才是真夫妻 才是真的寵妳   25歲確實很年輕 但就算35歲才結婚 也是需要學習怎麼當妻子當人母 妳只是比別人早開始經歷婚姻這些事 年輕不是原罪 結婚了還長不大才會受人責備 和先生一起成長吧 祝福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22.1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22.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39076404.A.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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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刪推文

10/09 17:26, 5年前 , 2F
那怎不找生父母負責阿?? 我本來想建議跟前妻加減一個
10/09 17:26, 2F

10/09 17:26, 5年前 , 3F
月要一萬多的撫養費,又說前妻過世了,到底是離婚還是
10/09 17:26, 3F

10/09 17:26, 5年前 , 4F
過世了??
10/09 17:26, 4F

10/09 17:29, 5年前 , 5F
請問哪一篇可以看到小孩是前妻跟別人生的啊?太離奇
10/09 17:29, 5F

10/09 17:32, 5年前 , 6F
幫他粗算過,兩方都背貸款,男方一個應該要一萬五左右
10/09 17:32, 6F

10/09 17:32, 5年前 , 7F
女方應該也要一萬,這樣就去兩萬五了,房租算兩萬,這樣就
10/09 17:32, 7F

10/09 17:32, 5年前 , 8F
薪水通通沒拉
10/09 17:32, 8F

10/09 17:35, 5年前 , 9F
familycircle版
10/09 17:35, 9F

10/09 17:36, 5年前 , 10F
等等....最離奇的是她九月稱男友耶....怎麼馬上變結婚兩年
10/09 17:36, 10F

10/09 17:36, 5年前 , 11F
那篇是講前妻給丈夫戴綠帽後跑了 沒講小孩不是丈夫的啊
10/09 17:36, 11F

10/09 17:37, 5年前 , 12F
啊!我估錯人了XDD
10/09 17:37, 12F

10/09 17:37, 5年前 , 13F
啊!我估錯人了XDD
10/09 17:37, 13F

10/09 17:40, 5年前 , 14F
對吼!那有可能我誤解了,抱歉。
10/09 17:40, 14F

10/09 17:41, 5年前 , 15F
好複雜
10/09 17:41, 15F

10/09 17:43, 5年前 , 16F
去看了那篇,覺得要扶養費就是一個實際的幫助,自己找
10/09 17:43, 16F

10/09 17:44, 5年前 , 17F
法服或法諮問一問也行,她卻覺得是閒情雅致.....算了
10/09 17:44, 17F

10/09 17:44, 5年前 , 18F
她老公真的是拐到一個年輕傻妹當分母
10/09 17:44, 18F

10/09 17:52, 5年前 , 19F
有個問題就是來PTT問年薪是不是通常被屌打啊....
10/09 17:52, 19F

10/09 17:53, 5年前 , 20F
我每次看版上有關薪水的人留言,大概年百是基本盤= =
10/09 17:53, 20F

10/09 17:55, 5年前 , 21F
遠距交往結婚 真的沒想清楚啊
10/09 17:55, 21F

10/09 17:58, 5年前 , 22F
這裡薪水真的都超高XD
10/09 17:58, 22F

10/09 17:58, 5年前 , 23F
這裡薪水真的都超高XD
10/09 17:58, 23F

10/09 17:58, 5年前 , 24F
那篇刪掉了嗎?QQ我都估沒有
10/09 17:58, 24F

10/09 18:00, 5年前 , 25F
原來是補充在推文啊....
10/09 18:00, 25F

10/09 18:06, 5年前 , 26F
這篇寫的很好 希望原原po看到這篇 很溫暖也很實際。其實
10/09 18:06, 26F

10/09 18:06, 5年前 , 27F
每對夫妻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問題 生活豈能盡如人意。不
10/09 18:06, 27F

10/09 18:06, 5年前 , 28F
輕言退場 婚姻才能走得下去
10/09 18:06, 28F

10/09 18:10, 5年前 , 29F
這明明就是娶來當分母啊
10/09 18:10, 29F

10/09 18:12, 5年前 , 30F
趕快退場自救啊 這種還要撐什麼
10/09 18:12, 30F

10/09 18:14, 5年前 , 31F
推~
10/09 18:14, 31F

10/09 18:20, 5年前 , 32F
推這篇!
10/09 18:20, 32F
※ 編輯: mango10679 (114.47.120.185), 10/09/2018 18:23:18

10/09 18:26, 5年前 , 33F
這篇好溫暖
10/09 18:26, 33F

10/09 18:27, 5年前 , 34F
她在男女版的推文有說:前妻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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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8:27, 5年前 , 35F
她在男女版的推文有說:前妻死掉了。
10/09 18:27, 35F

10/09 18:27, 5年前 , 36F
如果沒有娶原原po當分母 養小孩應該不夠錢 當初結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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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8:27, 5年前 , 37F
有登記嗎?
10/09 18:27, 37F

10/09 18:27, 5年前 , 38F
所以找前妻付小孩的撫養費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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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8:31, 5年前 , 39F
看了覺得怪,2月份家庭版那篇沒說前妻死掉,還說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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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8:31, 5年前 , 40F
孩離巢再去要扶養費,現在男女版又說死掉了
10/09 18:31, 40F

10/09 18:32, 5年前 , 41F
我是覺得如果沒死真的應該要一下,他們的收入不是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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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8:32, 5年前 , 42F
萬沒差多少的
10/09 18:32, 42F

10/09 18:51, 5年前 , 43F
推,雖然很長但是希望原原po可以靜下心看看
10/09 18:51, 43F

10/09 19:06, 5年前 , 44F
推這篇非常實用.原原po真的不要勉強去愛小孩.因為愛不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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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9:06, 5年前 , 45F
無法勉強的.好好思考是否願意為愛先生而承擔他的家庭.才是
10/09 19:06, 45F

10/09 19:06, 5年前 , 46F
正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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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go10679 (114.47.120.185), 10/09/2018 19:09:35

10/09 19:12, 5年前 , 47F
可能二月到現在 中間這段時間前妻才因故過世吧
10/09 19:12, 47F

10/09 19:13, 5年前 , 48F
10/09 19:13, 48F

10/09 19:29, 5年前 , 49F
覺得你的回文好有智慧
10/09 19:29, 49F

10/09 19:33, 5年前 , 50F
推,成熟理性的作法
10/09 19:33, 50F

10/09 19:52, 5年前 , 51F
推這篇!如果願意把家用明細貼出來大家一定可以幫你
10/09 19:52, 51F

10/09 19:52, 5年前 , 52F
一起想辦法
10/09 19:52, 52F

10/09 20:11, 5年前 , 53F
10/09 20:11, 53F

10/09 20:41, 5年前 , 54F
10/09 20:41, 54F

10/09 20:56, 5年前 , 55F
10/09 20:56, 55F

10/09 21:09, 5年前 , 56F
你說得好好
10/09 21:09, 56F

10/09 21:46, 5年前 , 57F
你說的很好,但以原po老公33歲的年紀,如果能夠這樣
10/09 21:46, 57F

10/09 21:46, 5年前 , 58F
思考的話,應該也不會是過這樣的生活吧
10/09 21:46, 58F

10/09 22:01, 5年前 , 59F
這篇很成熟實用 推
10/09 22:01, 59F

10/09 22:14, 5年前 , 60F
10/09 22:14, 60F

10/09 23:27, 5年前 , 61F
推,寫得真好
10/09 23:27, 61F

10/09 23:50, 5年前 , 62F
覺得前妻沒死,只是想封住網友的口不要問這方面
10/09 23:50, 62F

10/10 00:05, 5年前 , 63F
如果沒死為了封口這樣講也是很缺德
10/10 00:05, 63F

10/10 00:07, 5年前 , 64F
小孩媽媽去世了
10/10 00:07, 64F

10/10 07:38, 5年前 , 65F
認同,推!!
10/10 07:38, 65F

10/10 08:55, 5年前 , 66F
推,實用溫暖
10/10 08:55, 66F

10/10 13:00, 5年前 , 67F
推這篇,可是我覺得憨妹啊還是看不懂,她還是沉浸在粉
10/10 13:00, 67F

10/10 13:00, 5年前 , 68F
紅中二泡中,我想問她的原生家庭咧?怎會讓妹啊憨成這
10/10 13:00, 68F

10/10 13:00, 5年前 , 69F
樣,唉
10/10 13:00, 69F

10/10 17:16, 5年前 , 70F
今年二月到現在都半年了 可能一個意外人就走了
10/10 17:16, 70F

10/10 17:16, 5年前 , 71F
這種事應該不會撒謊啦
10/10 17:16, 71F

10/12 10:10, 5年前 , 72F
好文 原po請要好好參考聽進去哦
10/12 10:10, 72F

10/12 14:55, 5年前 , 73F
10/12 14:55, 73F
文章代碼(AID): #1Rl74qKX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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