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結婚的費用及選擇買房或租房

看板marriage作者 (呆呆)時間6年前 (2018/03/20 11:22), 編輯推噓5(7235)
留言44則, 1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6/13 (看更多)
我是你女友也不希望你買 另外這樣的薪水和背景,拜託生小孩暫緩好嗎? 你買了這個房子,勢必被綁死在裡面 未來30年大概就得住這兒 欸,誰想啊 女友才提出不要買照舊,繼續租房子 要跟你結婚他必定做好心理準備 為什麼要徒生變數 加上房子又沒在他名下,你婚前轉的 薪水又都拿去繳房貸 這房子對他根本只有痛苦吧 等你爸媽去了這房子還能住嗎?以台北都更龜速 北七才去想這房子 寧可出來租屋慢慢存,沒房就當沒這個命 不要去坦這人情和這群人 那是你家之前的人情和債,沒必要多拖一個下水, 沒享受到還得做功德 我EX也是肖想挖我的收入去繳他的房貸, 這樣他能還比較快 老娘白目才挖自己錢去補你, 要是沒準備好付完房貸還平分生活費 別肖想房子好嗎? 答應了是女方吃虧要負擔較多生活費還必須同住 提出跟你要共同持有顯得小鼻子眼睛, 而且共同持有跟廢紙沒兩樣,你爸媽還在裡面 而且還是吃姻親的人情 怎麼看都吃力不討好 你家也欠大伯夠多了 拿存款去裝潢一下簡單處理水電還夠 沒錢裝潢就死撐下去不然不要住了 住人家房子還要請原主貸款裝潢這種事沒聽過 屋主才想永絕後患 大伯也是做功德,等你爸走了他還能收回來 好歹也是一份在他名下的土地 我爸也是有這麼功德的一間房 我勢必也得繼續功德下去,就當庇蔭子孫 總有回來的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86.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21516168.A.144.html

03/20 11:34, 6年前 , 1F
我也認為兩人分開較好,因為結婚也是不斷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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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5, 6年前 , 2F
女友命好就能找到能負擔台北房價和夢幻婚禮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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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6, 6年前 , 3F
如果沒那個命,也就是她去跟別人爭執房子和結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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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7, 6年前 , 4F
你就繼續功德阿 我只知道400萬台北不可能買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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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7, 6年前 , 5F
女方也出了自己結婚花費,男生再怨真的無言,我看到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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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7, 6年前 , 6F
本是女生要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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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8, 6年前 , 7F
那棟房子根本不能算女的吧,就男方自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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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9, 6年前 , 8F
如果我家那間功德房的小孩跟我提這要求,我也想便宜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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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39, 6年前 , 9F
不淌渾水,不要臉到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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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40, 6年前 , 10F
本來就是夫妻一起住的 但如果女方就不想跟家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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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1:40, 6年前 , 11F
就根本不是經濟吃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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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2:11, 6年前 , 12F
他們兩的薪水租一輩子手頭空空更慘 女方有能力另說 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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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49, 6年前 , 13F
為什麼不買??就算之後壓力大,如果400萬是低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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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一賣,中間的差價,足夠租好幾年的房子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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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盤怎麼沒有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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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21, 6年前 , 16F
欸…台北市400萬且其中200萬無限分期 真的是遇上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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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4:21, 6年前 , 17F
有的好事欸 看樣子男生收入不到4萬 不買沒得挑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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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06, 6年前 , 18F
原來人性真的很容易把別人的財物掐入自己的小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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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06, 6年前 , 19F
看完留言真是大開眼界。開了一個低於市價、不會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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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06, 6年前 , 20F
的價格,不就是這位善心伯父打著送瘟神的主意...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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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06, 6年前 , 21F
道在快樂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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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31, 6年前 , 22F
覺得M大點出了一些問題,特別是生孩子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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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44, 6年前 , 23F
我也是這看法,房子對男人有利但對那女的不見的,加上這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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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44, 6年前 , 24F
的從目前資訊看都是等拿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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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54, 6年前 , 25F
同意! 買房正確,但要共同持有,儘管房貸是男方出,付了房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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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54, 6年前 , 26F
會少了其他,結了婚錢的事要一起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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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03, 6年前 , 27F
婚後繳的房貸就是婚後財產, 跟房子是不是婚前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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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37, 6年前 , 28F
大家為什麼一直要覺得女生吃虧?如果認識的時候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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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37, 6年前 , 29F
男生已經買了背房貸,難道就不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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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7:00, 6年前 , 30F
雖然房子婚後繳的貸款是共有沒錯,但必須要舉證,爭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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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7:00, 6年前 , 31F
麻煩(律師可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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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38, 6年前 , 32F
不過在台北要租可以養小孩的房子差不多要2萬,現下就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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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38, 6年前 , 33F
個200萬月繳1萬可以有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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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38, 6年前 , 34F
在誰名下跟本沒差,以她的薪水也不可能有房。眼光短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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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38, 6年前 , 35F
只想要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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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40, 6年前 , 36F
他們的薪水只要有小孩是沒本錢離婚的! 就算要離請律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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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40, 6年前 , 37F
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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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31, 6年前 , 38F
貸款要舉証啊誰不知道&反正都沒房,租房還不用面對老病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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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31, 6年前 , 39F
的姻親同住和養護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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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9:44, 6年前 , 40F
用匯款的就可以了, 舉證沒那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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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9:45, 6年前 , 41F
真的在意離婚分財產的話, 乾脆考慮分開財產.
03/21 19:45, 41F

03/23 18:53, 6年前 , 42F
都要結婚了 還在分妳的我的...
03/23 18:53, 42F

03/28 04:07, 6年前 , 43F
推,從女生觀點看,與公婆同住還要當分母,當然不要
03/28 04:07, 43F

03/28 04:07, 6年前 , 44F
03/28 04:07,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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