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房貸問題
※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銘言:
: : 若不在登記上加我名字,我不會付房貸的。
: : 雖然現實,但是我會確切執行。
: : 他最後還是他一人背下了。
: : 知道他辛苦,所以會在生活雜費支援他
: 大姐,這才是重點阿!!!
: 所以,他的生活費,有妳支援
: 但是將來房子,完全是他的,除非變成遺產。。。
這生活雜費的定義範圍太大了
然而,"生活雜費"跟"生活費"也不一樣吧?
要算的非常清楚的話
1.房貸、相關稅金等完全由先生支出
相對的妻子應該要給房租,房租多少看房子多大囉
2.生活雜費
生活雜費的定義是什麼? 如果是家用水電瓦斯用品等
一人出一半是理所當然的,這不叫支援
: : ps:我有提醒他,這是你自己的房子,
: : 竟然是為了娶我,我就不會付房租的。
: : 他依然說好,這是我自己的!
: 好吧,就把支援先生的生活費,當成房租吧
: 感覺妳還是有賺。。。
支援生活雜費的範圍定義未明情況下,不知是賺是賠
但除非是全包先生生活費用而且先生花費很大
不然賺的可能性還是挺高的啦
補充,就算房子在先生名下
只要你分擔的房貸是固定轉帳支付的,那未來離婚時照樣可以按比例拿產權
不過在要求完全公平的情況,支付一半房貸就不用出房租了
但是生活雜費一樣是一人一半喔
補充二
你確定你的智多星朋友是智多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3.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4836863.A.58B.html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2/25/2015 12:06:58
推
02/25 12:16, , 1F
02/25 12:16, 1F
→
02/25 12:42, , 2F
02/25 12:42, 2F
→
02/25 13:06, , 3F
02/25 13:06, 3F
→
02/25 13:06, , 4F
02/25 13:06, 4F
→
02/25 13:06, , 5F
02/25 13:06, 5F
推
02/25 15:41, , 6F
02/25 15:41, 6F
→
01/13 20:26, , 7F
01/13 20:26, 7F
→
01/13 20:26, , 8F
01/13 20:26,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討論
10
18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7 篇):
討論
47
119
討論
10
18
討論
-3
89
討論
2
8
討論
4
29
討論
2
44
討論
7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