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後三個月斷絕與婆家一切往來,該不該?!(代PO)
※ 引述《nunu1102 (.......................)》之銘言:
: 從老公口裡得到的情報是他們家財務困難,
: 自從我們決定結婚的日子時,還瀕臨破產的地步,
: 後來聽說是奶奶出面解決了!
: 話說公公是醫師,但信用破產。
: 婆婆原先是家庭主婦,後來搞不動產當仲介,
: 沒有考慮到自有資金同時購入多間房後套牢。
: 況且我老公那點錢可能也幫不大上甚麼忙。
: 婚後,婆婆知道兒子一個月的收入比公公還少
: 而且還要養媳婦,還是隨意跟兒子說,拿錢過來給我花花,
: 雖說不知是不是開玩笑,但我老公直截了當的回絕了!
這種哭窮的老招數,竟然把原po給騙到。不知道要說老公家人太厲害,還是
原po太天真。
老公在國外工作,我想薪水應該至少也3萬鎂起跳吧,但是公公收入還是高過
老公,表示是執業醫師,我推算每個月收入至少也20萬台幣。也就是說,公公
的收入是老公的兩倍左右,但是婆婆竟然還可以跟老公哭窮要孝親費,還跟
老婆娘家弄到了一棟房子,這種心機手段,果然薑是老的辣,佩服佩服。
根據本人的推理,包括老公本身,都可能是這個哭窮戰術裡的同夥。因為看起來
婆家和娘家的經濟條件都不錯,但是婆家會哭窮,娘家疼女兒。結果就是賺到了
免費房子。
我必須說,信用破產根本不是什麼大事,就是不能再跟銀行借錢罷了。更何況根本
就沒有信用破產,因為公公的背後還有大金主奶奶。頂多就是房貸每個月超過公公
收入,這只要房子賣掉或租出去就解決了。
我猜現在婆家的狀況就是收入跟房貸差不多打平,還稱不上是無底洞。不過這些房子
未來會不會偷偷移轉到老公名下不得而知,但是以婆家的心機來算,很可能等到
原po和老公有小孩後,直接信託在小孩名下。或者是以婆家債務為理由,說服原po
跟老公辦理分別財產制。
總而言之,婆家玩了一點心機,原po天真不經世事,原po娘家很疼女兒。最後就是
婆家省了本來他們應該要出的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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