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家庭主婦的原罪 !?

看板marriage作者 (小 布)時間10年前 (2014/05/14 15:20), 10年前編輯推噓25(25035)
留言60則, 3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沒有工作 不等於 不事生產 ] 婚前一直灌輸先生 雞蛋不要放同一個籃子 婚後自己也希望可以繼續工作 只不過...總有個只不過...婚後只工作了半年 就回歸無業遊民...米蟲的行列 >"< 所幸 先生是自己創業薪水還算綽綽有餘 <本人不求大富大貴 只求安身立命> 想不到...一開始親朋好友還會以羨慕的口吻說少奶奶命 後來漸漸變成過太爽... 老公很辛苦...的抱怨我 我要說 雖然目前沒在做啥大事 <工作賺錢> 但是小事都是我在做 <整理帳目.幫忙收店.臨時替工.家事整理. 先生想出遊只需動一張嘴所有都是我規畫.還有很多數不盡的小事....> 我當然知道 作大事一天工作快12小時的老公很辛苦 但其他人不要以為 24HR ON call 一件小事可能只花10-30分鐘 但一天中 卻有一堆無法預期的散工要做 的家庭主婦都過得很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16.2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0052010.A.7F1.html

05/14 15:23, , 1F
是我才懶得管別人怎樣講
05/14 15:23, 1F

05/14 15:24, , 2F
微笑說:對啊,我命很好,很感謝老公。就可以了,真的親密的
05/14 15:24, 2F

05/14 15:24, , 3F
親友不會說這種話,會說這種話的妳也不需要太客氣
05/14 15:24, 3F

05/14 15:24, , 4F
對方跳針說,你就跳針答。
05/14 15:24, 4F

05/14 15:24, , 5F
遇到愛唸的人就算你有工作一樣可以找到理由唸
05/14 15:24, 5F

05/14 15:25, , 6F
真的不需要在意他人~
05/14 15:25, 6F

05/14 15:29, , 7F
全職媽媽或職業婦女都比我幸運了~我是帶孩子上班..
05/14 15:29, 7F

05/14 15:29, , 8F
自古豪傑英雄 必然不事生產 手段慷慨 不以財物為心
05/14 15:29, 8F

05/14 15:29, , 9F
忙壞了~~ 而且我女兒全母乳!! 更黏
05/14 15:29, 9F

05/14 15:37, , 10F
樓上辛苦了
05/14 15:37, 10F

05/14 15:37, , 11F
跟我相反 我是一堆人要我做好家庭主婦 別想找工作
05/14 15:37, 11F

05/14 15:38, , 12F
可以分享 怎麼帶孩子上班 又可以全母乳阿 @@
05/14 15:38, 12F

05/14 15:39, , 13F
昨天女人要有錢節目,有個嫁給菲律賓華僑富商的貴婦
05/14 15:39, 13F

05/14 15:39, , 14F
不用工作,老公會買珠寶給她,每月還會給零用錢,多的
05/14 15:39, 14F

05/14 15:40, , 15F
時候一個月15萬,少的時候一個月五萬,一直持續數十年
05/14 15:40, 15F

05/14 15:40, , 16F
到現在依然是這樣,這位貴婦已76歲了,好命的人太多了
05/14 15:40, 16F

05/14 15:49, , 17F
沒小孩的話還是去工作吧
05/14 15:49, 17F

05/14 15:59, , 18F
妳跟老公二個人彼此知道付出辛苦在那裡就好!別人的嘴巴
05/14 15:59, 18F

05/14 15:59, , 19F
說出來的話,就當在看民視八點大戲吧!說穿了不就是見不
05/14 15:59, 19F

05/14 15:59, , 20F
人家好命嗎?
05/14 15:59, 20F

05/14 16:05, , 21F
很難理解為什麼有人要抱怨忌妒跟自己無關的事情..
05/14 16:05, 21F

05/14 16:08, , 22F
是"綽綽有餘"(小聲)
05/14 16:08, 22F

05/14 16:10, , 23F
拍拍!我也感受很深...真是ㄧ言難盡!
05/14 16:10, 23F

05/14 16:12, , 24F
我也想知道什麼工作可以帶孩子上班+全母乳!!(舉手)
05/14 16:12, 24F
※ 編輯: lessm (125.230.116.238), 05/14/2014 16:15:54

05/14 16:17, , 25F
能一邊工作一邊全母乳太幸運了吧!
05/14 16:17, 25F

05/14 16:42, , 26F
辛苦了~是"所幸"。
05/14 16:42, 26F

05/14 17:09, , 27F
是我就回答,對呀,你有得爽嗎?
05/14 17:09, 27F

05/14 17:09, , 28F
如果上一句太挑釁,不然就回答,剛好而已啦
05/14 17:09, 28F

05/14 17:19, , 29F
推2F
05/14 17:19, 29F

05/14 17:34, , 30F
哎呀~管別人怎麼說,老公怎麼想的比較重要啦!
05/14 17:34, 30F

05/14 17:38, , 31F
我很不喜歡女人要有錢的節目
05/14 17:38, 31F

05/14 17:45, , 32F
XXX1我也是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
05/14 17:45, 32F

05/14 18:25, , 33F
跟原PO情況相似,我很討厭被叫貴婦,跪婦還差不多咧。
05/14 18:25, 33F

05/14 18:31, , 34F
跪婦害我笑了'
05/14 18:31, 34F

05/14 18:33, , 35F
我懂你。
05/14 18:33, 35F

05/14 19:54, , 36F
我都回說我老公就真的很疼我讓我過超爽 不疼我嫁他幹麻
05/14 19:54, 36F

05/14 19:57, , 37F
然後對方就轉別的話題了 :P
05/14 19:57, 37F

05/14 19:57, , 38F
有一家律師事務所可以帶孩子上班餵母乳 公司內設有育嬰室
05/14 19:57, 38F

05/14 20:31, , 39F
我覺得妳倒是要反思一下妳婚前那些理論,想想自己是不
05/14 20:31, 39F

05/14 20:32, , 40F
是還要工作,有沒有真的怠惰了。其他人的話反而不重要
05/14 20:32, 40F

05/14 21:25, , 41F
這也是我自己很掙扎的,只要出去工作店裡的雜事
05/14 21:25, 41F

05/14 21:27, , 42F
就會全部落到老公身上,最麻煩的是店裡職員臨時請假
05/14 21:27, 42F

05/14 21:28, , 43F
我也沒辦法那麼機動性的幫忙,這點是我最放不下
05/14 21:28, 43F

05/14 21:31, , 44F
總覺得老公已經很辛苦,人手ㄧ缺他又更累,所以才把自己卡在
05/14 21:31, 44F

05/14 21:31, , 45F
機動組的位置
05/14 21:31, 45F

05/14 21:49, , 46F
所以妳不是家庭主婦,妳是老闆娘啊 XD 妳要不要試著做更多
05/14 21:49, 46F

05/14 21:49, , 47F
的事呢?
05/14 21:49, 47F

05/14 22:47, , 48F
家庭主婦做的都是雜事,所以別人也看不到辛苦點呀…面對
05/14 22:47, 48F

05/14 22:47, , 49F
這種人就當做小狗對妳汪汪叫就好了!
05/14 22:47, 49F

05/15 04:07, , 50F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做的總時數不多 要不要店裡的工作多
05/15 04:07, 50F

05/15 04:08, , 51F
分擔些?就等於你們共同經營這家店?
05/15 04:08, 51F

05/15 07:41, , 52F
妳老公覺得OK就可以了吧 其他人的嘴巴妳想管也管不動喔
05/15 07:41, 52F

05/15 07:51, , 53F
那妳就要檢視著家店的收入足不足夠給付妳的薪水,不然
05/15 07:51, 53F

05/15 07:52, , 54F
其實是不划算的,還不如多請個工讀生。妳這個人力成本
05/15 07:52, 54F

05/15 07:53, , 55F
得算進去,說不定妳去工作還能賺更多請個工讀生呢
05/15 07:53, 55F

05/15 08:46, , 56F
沒辦法,每個人的造化不一樣,愛酸人的其實很悲哀
05/15 08:46, 56F

05/15 09:36, , 57F
喔 或者是乾脆辭掉一個職員讓你全職跟老公一起開店也
05/15 09:36, 57F

05/15 09:37, , 58F
是好方法。別人講的話的確不重要,但可以想想怎樣對家
05/15 09:37, 58F

05/15 09:37, , 59F
庭是最好的規劃:)
05/15 09:37, 59F

05/15 09:50, , 60F
推樓上,以對家庭最有利的方式來規劃~
05/15 09:50, 60F
※ 編輯: lessm (125.231.172.39), 05/19/2014 16:27:15
文章代碼(AID): #1JSnagVn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