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我還沒結婚,但有小孩了

看板marriage作者 (長髮飄飄)時間10年前 (2013/11/28 00:49), 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27 (看更多)
※ 引述《dorakao (這是一塊朵拉糕)》之銘言: : 以下是你該尋找的資源: : 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index.asp : 1.婦女新知基金會 提供免費婦女法律扶助 他們的志工媽媽都是過來人 : 只要打電話去 就能得到溫柔且詳盡的法律諮詢 盡可和他們商量妳的困境和疑惑 : 尤其是監護權以及小孩養育費的部份 : http://www.goh.org.tw/main.asp 2.勵馨基金會 另一個你更該打電話去的單位 : 低收入戶又是單親媽媽的話 有提供法律扶助以及打官司時的庇護所 : 他們最早救援雛妓以及協助家暴婦女打離婚官司 單親媽媽合法出養的部份也有在做 : 妳想要留養的話也應該跟他們談談 : 他們會幫你找資源 找補助 甚至有幫單親孩子找免費家教 : http://www.goh.org.tw/services/main.asp?expand=465 台中就有勵馨的辦公室 : 政府對於單親媽媽又有什麼幫助呢? : http://www8.www.gov.tw/policy/welfare/page_01-02.html : 請看這裡 如果你是單親 低收 母親又是身障 : 不管是單親家庭的扶助或是特殊境遇家庭的扶助都可以申請看看 : 當地公所社會課 以及當地縣市政府社會局都要勤跑勤打電話去問 : 另外 如果擔心單親媽媽的就業 : http://www.twdc.org.tw/ 台灣婦女展業協會 : 是特別要幫助弱勢婦女以及單親媽媽就業的協會 在妳不方便就業的時候 : 他們甚至有輔導單親媽媽在家做網拍 : http://www.twsinglefamily.com/index.php?root=0 單親家庭互助協會 d大好心提供資源,也沒有拿刀要人家生啊 我不懂拿蛔蟲跟寶寶的生命在類比的推文在酸什麼 即使後來有網友分享自身選擇放棄孩子的經驗, 也是幾經思考權衡 忍痛作下的決定, 只有不捨與抱歉,不會說出蛔蟲也是一條命啊這種話吧=.= 該拿 該生 其實還是在當事者的 意願X能力 能力夠強大,意願夠強烈,像白冰冰,藍心湄, 男人與婚姻對現在的她們而言很重要嗎? 能力再強,意願是零,你會覺得孩子拖累你 無能為力又不肯自立自強,就算意願很高,那只會想依靠別人,自己跟孩子都苦 如果有一定的能力,考量生育年紀等因素,意願也夠, 可能會想生下來 否則未來有沒有機會再懷孕很難說 但是這樣也減低了"很快遇到下一段戀情然後結婚生子"的機會 每個決定各有好處 也有後果要承擔 我自己結婚三年,夫妻也曾為求子努力,如今懷孕七個月, 我了解孩子的珍貴,也能體會如果要一個人面對新生命的不安辛苦與經濟上的重擔 每個人都有權作最後的決定 互相尊重吧 認為孩子只是像蛔蟲一樣, 心態跟某些人蠻不在乎不做好避孕 反正有了就墮胎拿個三四次的心態一樣可憎 -- 行雲走風孤月明,翠湖斜映單人影, 流螢問我獨憐誰,環肥燕瘦一笑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8.255.61

11/28 01:04, , 1F
推你
11/28 01:04, 1F

11/28 01:12, , 2F
推!!蛔蟲的比喻真的詭異==
11/28 01:12, 2F

11/28 01:17, , 3F
11/28 01:17, 3F

11/28 06:12, , 4F
11/28 06:12, 4F

11/28 08:04, , 5F
咦?什麼蛔蟲?魯蛇的廢推文我連看都懶啊~~
11/28 08:04, 5F

11/28 08:33, , 6F
看到蛔蟲,只讓我想到植物也是有生命的(被打死)
11/28 08:33, 6F

11/28 10:20, , 7F
痛定思過....
11/28 10:20, 7F

11/28 15:11, , 8F
下個月我要去割甲狀腺,甲狀腺也是有生命的。
11/28 15:11, 8F

11/28 15:11, , 9F
減肥的女生去抽脂,那些被抽的脂肪也會躲開被抽的針(廢話)
11/28 15:11, 9F

11/29 03:20, , 10F
嗯,生命從何時開始的定義。
11/29 03:20, 10F

11/29 03:21, , 11F
另外就是很現實的選擇問題。
11/29 03:21, 11F

11/29 10:20, , 12F
哇靠 那想必有人時常感到脂肪細胞在跳動呢 醫學奇蹟啊
11/29 10:20, 12F
文章代碼(AID): #1IbYAGJ1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4 之 27 篇):
文章代碼(AID): #1IbYAGJ1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