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沒有錢真的好悲哀
愛情再美,終究經不起沒有麵包的消磨....
我是喜歡談戀愛的人,誰叫我是天秤,註定為愛而活。
但是我在步入婚姻時,我的理智會清醒更勝於感性的衝動
我覺得要走入婚姻,最基本的至少經濟上不要有負債(房貸或學貸等正面負債除外),
或者是債務必須在負擔的能力內。
如果一個男生沒有負債,但月薪三萬塊或許不高,
但是如果二個人都有工作收入,我覺得日子是可以過得下去的,頂多就是省點花用而已,
這樣子的男生是可以考慮結婚的對象,至少有穩定的工作,個性、脾氣還過得去。
若是一個收入不高也不穩定,而且也不會量力而為的男人,我不會嫁。
因為我不想常常為錢而吵鬧的婚姻,這樣子的婚姻一點也不快樂。
沒有人喜歡開口閉口都是錢…錢…錢…
我覺得你的婚姻是一場鬧劇....
這個婚姻的結果是你負擔一堆你原本不需要的負擔的債務....壓力。
離婚後,你什麼也拿不到,只剩債務。
但是你該設下停損點了…
如果你狠下心停損婚姻,首先先把你的債務清一清吧,把汽車賣掉先還一些債務。
機車可以留著,工作上有可能用得到。
愛情不能像賭博一樣,你的青春不會重來,最後只剩下傷痕累累的妳
如果旁人的好心提醒,你仍然覺得不予理會或者自願沉淪。
所有的一切的不快樂或者悲慘,你必須自行承擔,因為沒有人救得了你,只有你自己能
救你自己,一個連自已都不救的人,再多的悲哀怪得了誰???
※ 引述《Winds (最愛芒果果>///<)》之銘言:
: 結婚後應男方家長要求 接下了小姑做不下去的店面
: 於是兩個都不太會煮飯的人 開始經營一間小吃店
: 我們接手經營時 老公有跟男方家裡拿錢重新裝潢
: 我的態度一直都不是很贊成 因為小姑在開時我有去那工作過
: 覺得做不太起來(鄉下地方這種消費太高) 且也沒必要重新裝潢
: 後來那間店撐了半年 最後幾個月一直都是虧損狀態
: 我很生氣不想再做了 曾經放爛了幾周 讓老公自己跟工讀生一起做
: (入不敷出 可是他爸媽堅持要做下去 說工讀生薪水他們付)
: 後來出去找別的工作 這時老公第一次跟我談離婚 說夫妻無法同心
: 討論結果是把店收起來 他也找別的工作
: 從四月多收店以來 老公到六月才找到工作
: 因業務需要 買了一台車 車貸是我的名字(老公年輕不懂事 信用破產了)
: 但男方家人不滿貸款額度 認為每月應繳金額太低 造成利息太高
: 硬是要我們採每月一萬九的方案 礙於公公是保人 只好答應了
: 當初開店時為了外送 以及後來我去工作需要用車 也有買一台機車
: 等於一個月的支出要房租10000+機車5000+汽車19000 這樣就要34000
: 生活支出不含水電 也有電話+網路+手機費3000 老公香菸錢4~5000
: 這樣每個月不吃不喝要花4.3w左右 但我的薪水只有2.4~2.5w
: 老公的工作是業務性質 底薪2.8w 有獎金制度
: 偏偏他的上司操守有問題 把老公的業績都掛在自己名字下 讓老公只領底薪
: 老公覺得怪怪的 去查去問 同事才說那上司已經這樣弄跑好幾個業務了...
: 於是老公於六月中辭職 又開始找新的工作
: 期間的生活開銷因入不敷出 是老公跟小姑借錢度日
: 但其他工作不是薪水過低 就是油資太貴 不符合經濟效應
: 於是和以前的業務一起開始做生意 自己批貨來賣
: 有兩個三同事一起做 他們也做了一年左右
: 但是這種生意需要資本約2~30萬 男方家人無法提供協助
: 男方自己也無法貸款 於是想請老婆去信用貸款
: 本來說要老婆先打回家問問丈母娘意見 後來又說等週末再一起打(老婆口拙...)
: 結果老婆私底下自己先打回娘家 媽媽說娘家也無法提供協助
: 但強烈不希望讓女兒一直背貸款 要男方家人想辦法 或是另找其他工作
: 老公回來得知後很生氣 說沒錢就算了 老公想拼事業老婆還不幫忙
: 最後老公跟前女友借到錢 說前女友二話不說就拿錢出來借他
: 讓他覺得老婆比外人(?)還不如 夫妻無法同心
: 認為老婆娘家太自私 只顧著自己女兒好
: 覺得上次開店男方家人已經有投資一次 這次該換女方了
: 因此二次想要離婚 這次連離婚協議書都簽好了放在老婆桌上
: 因為某些因素 從結婚後兩人就分房睡 四月收店後兩人就沒一起睡過了
: 老公說他會搬去外縣市(前女友所在的縣市)繼續做這個生意
: 因此覺得離婚比較好 兩人已無心經營婚姻關係 無未來可言
: 且搬出去後不想受外人指指點點 也想生孩子 就算沒婚姻關係也沒關係
: (這一年期間因經濟因素 不敢生小孩)
: ==============================================================================
: 我只覺得 要是我也有自己的存款 我也會拿出來啊
: 不就是因為沒有自己的存款才需要貸款嗎?
: 身上背了車貸+信貸一百多萬的貸款沒有安全感就錯了嗎?
: 我從沒有貸款過 根本不明白那是怎樣的東西
: 而且他跟前女友在一起時也跟朋友借過錢
: 那時付不出來 也是當時還是學生的我 把打工存的薪資匯給他墊
: 事後也從來沒有拿回來過啊
: (雖然我也知道後來在一起也有花到他的錢 我也沒有去討過那些錢)
: 所謂的做生意 我也不明白到底風險大不大
: 只聽老公的一面之詞真的有辦法做出正確判斷嗎?
: 現在老公是說不管要不要離婚 反正他搬走是搬定了
: 就算我不簽 等三年後也是可以用分居三年為理由請求離婚
: 我知道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 因為我的因素才一直分房睡
: 也沒有履行同居義務 不該自己自作主張的先打回家
: 我覺得好累 又捨不得放手 有時又會認為不想讓老公自己好過
: 要是他真的搬去跟前女友同居 至少可以告他們
: 結婚前因為老公是在家幫忙 因此只有領微薄的薪水 沒有存款
: 而我也是在他們家幫忙或是在小姑店裡工作 沒有領過薪水
: 明知經濟狀況不好 但男方長輩一直逼婚 只好結婚了
: 結果結婚後常常為了錢煩惱 為了錢吵架
: 要是有錢就好了 要是有錢就不會有這麼多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8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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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收入只有六萬塊,那就過能力能擔的生活就好了。
為什麼要去做超出能力的事情....
※ 編輯: nowmood 來自: 1.169.188.156 (07/2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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