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勸說] 文責自負有感
看大家討論的這麼熱衷,新版主都可以PO文了,我回應文章應該沒觸犯版規吧?!
※ 引述《redddd (小心it粉紅烏骨雞出沒)》之銘言:
: 網路上冷漠者居多 願意給意見者 大多為古道熱腸之人
: 言語或許溫馨 或許尖銳 但用意都是希望求問者 能夠醒悟
: 古云 忠言逆耳 但請求問者在氣忿過後 再好好思索其用意
忠言逆耳,這應該不包括毫無建樹的酸言吧?!
: 為何回應會如此尖銳 無非是想當頭棒喝啊
真心的想當頭棒喝,這是好事。
但若打著為人家好的名義卻實行刻意攻擊詆毀的行為,我想這兩者其實還是有差的。
尤其實那種沒有特別提到自己的建言,純粹跳出來就是為了酸而酸的人。
以某板友來說,我第一次看見他給我的推文,就覺得她的發言很有攻擊性也很挑釁,
而且這也不單單只是我個人主觀的感受了,很多人也覺得不舒服。試問,他發言的目的
是為了什麼?! 他自以為這樣是當頭棒喝,但沒給方向,所以他到底是希望我頓悟什麼呢?!
更何況,一針見血和所謂的當頭棒喝,真的是出於好意,也應該會懂得適時的收斂力道。
我的文章很多人回應,不管好的壞的,有給思考點的我都有認真去思考。
我並不會因為大家給的建言不和我意就去告人什麼的,請不要故意扭曲。
但對於純粹為酸而酸的人,請恕我資質駑鈍,我真的不懂你的發言的出發點在哪,
而那些會令不只我一個人會感到不快的文字,靜心想一下,是真的有其必要嗎?!
板友會來板上發問,不能要求大家只講溫馨或合己意的聲音,畢竟大家有言論自由,
但這並不代表在言論自由的保障下,當出現文字攻擊的時候,發問者就該鼻子摸摸自認
倒楣,並承受不符事實的嘲弄和過度的臆測。
在板上詢問社會觀感並沒有錯,錯的是打著發表觀感的名義而忘了網路文字禮儀的基本
尊重。
: 既然想求問 你就得真的去正視真正問題所在
: 別把好人心當狼心狗肺
: 而不是只想上來尋求和你自己相同的聲音
: 這並不能解決問題
想很多人都沒想過要把好人的心當狗肺,也不是只想上來尋求和自己相同的聲音。
但請各位自己看看,有些人的發言真的是發自內心的好意嗎?!
如果是,我想不會有那麼多人在當下也會和我一樣有不舒服的感受。
對於大多數的人給予我的每一個意見,我都接受,但對於有些不符事實的詆毀,
在我尊重對方發言的時候,對方有尊重過我嗎?!
我一直重申的強調,文字情緒表達有極限,請大家要相互尊重。
但所謂的尊重,並不代表我必須接受不符事實的詆毀、嘲笑和謾罵。
還有,真心想要幫人家解決問題,應該很清楚,當頭棒喝和嘲弄兩者差異是很大的。
: 也讓我想到前幾天的新聞
: 廚師將一隻眼鏡蛇的頭被砍下後四分鐘 竟還會跳起咬人
: 我想 熱心的板友 也像這位廚師一樣受驚吧
: 以後誰敢再說真話
: 本板若走向假溫馨而不是就事論事的討論 本板功能盡失
說真話跟詆毀是不同的。
真的就事論事還是故意嘲弄,我相信很多人也看得很清楚。
今天我上網詢問各位對再婚的社會觀感,但不代表允許某些人可以藉此話題用臆測去惡意
的延伸並散布我不適任為人母、捏造我棄孩子於不顧的非事實,亦或者批判我養男人等帶
有詆毀的言論加諸在我身上。
換個舉例~
今天假設有一位女生,她詢問各位說她想買某件白色小禮服,不知道各位覺得觀感如何?!
如果不適合,可以說的方式有很多,但可以因為她是問大家的觀感如何,就可以恣意的
嘲弄說:
『你以為你穿了白色小禮服就會變名媛嗎?!我覺得很像孝女白琴耶!』
(人家是有說要當名媛嗎?!)
『我看你想穿這種禮服根本就是想去勾引男人吧?!你是沒男人會死喔?!』
(問禮服適不適合跟勾引男人有啥關係?!)
『穿禮服讓人家覺得你有錢,社會多一件搶案,你要負很大的責任喔!』
(錯的是治安還是穿禮服的人?!)
『有錢去買禮服,怎不把錢捐出來給需要的人呢?!敗家...』
(問說要買禮服,這樣也可以推論對方不捐錢給需要的人?!甚至是敗家?!)
(又有何證據可以證明買禮服的人不曾捐錢給需要幫助的人?!)
上述舉例,各位覺得這類的言論到底是就事論事的真心給予建言,
還是說惡意的嘲弄居多?!
我相信這類惡意嘲弄不懂言與分寸的人畢竟是少數,
也相信多數明理的人會清楚發言的分寸。
再來,回應r板主的砍蛇理論,
當你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利益、爽度)而拿著自由言論權利的刀子實行傷害對方的動作,
就算對方在你看來是理當毫無反擊之力的必死無疑,但難保自己不會有陰溝裡翻船的一天!
所以別訝異,傷人者被咬也只是剛好而已。
換句話說,
如果你不曾拿刀砍殺對方,你有哪會有機會會被對方反咬一口呢?!
對吧?!
: 我也本著文責自負的開放態度
: 無論PO文者 推文者 回文者
: 都要有開放的胸襟 去接受大家的批評
: 我希望 本板不要因為此事件而讓大家噤聲
我今天對某些人提告,並不是我不能接受那些人的建議。
而是因為他們的言論已經偏離建議的範圍,反而比較像是惡意的詆毀和嘲弄。
我想本板應該不是鼓勵大家忍受人身攻擊才叫做有胸襟吧?!
做人做事要有分寸,言論也是。
適時的捍衛自己的免受不實言論的攻擊,
就如同板友會建議在婚姻裡的各位要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力是一樣的。
--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告某人,不是單單以那句話去告的,我的訴狀有提到很清楚的
前因後果,中正一分局看了訴狀,也覺得夠清楚明白了,所以地檢署發函給他們承辦後,
承辦人也只有通知被告到場寫筆錄,我的部分他們已告知是不需要跑這一趟。
接下來,他們要將資料提交道地檢署,最快下周文號就會出來了。
結論如何,靜待審理。
不管結果如何,這已是個警惕。
另外有一位被我提告的,應該要比這位早做筆錄才是,只是我最近太忙了,
警方上個月初就通知我協助筆錄但我沒時間去,所以等我出遊回來在說吧!
至於是哪一位,我只能說,請她最好能舉證我對我的女兒沒有實質付出,
不然對於她自行臆測的的毀謗言論指控,以一個母親的身分,這是我會捍衛到底的。
還有,不要拿我為什麼不告前夫而告某幾位網友來說嘴了,今天再怎樣,
我前夫他至少在最後還懂得道歉,不至於自以為是的死不認錯。
我還要特別向某板友說,我從頭到尾沒說過我前夫是吃軟飯的,
我有說的是我主外、他主內,也特別說過他把我的生活照顧的很好,
他對家庭並不是沒有貢獻,所以我對他的感謝還是有的。
真要就事論事,我前夫吃軟飯與否,與我當初拿出來談論的話題又有何干?!
額外一提,如果對於女主外、男主內的認知是認為女人在養男人,而男人是吃軟飯的話,
那請問那些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又該被如何評斷?!
請板友在使用某些字句的時候,如果是自以為而使用的字眼,也請不要推我身上。
文責請自負。
在網路上,我對我自己的文字負責。
至於某些人認為我是為了名聲而戰,我笑了。
我想就算我的名聲在壞,也不會比某些人壞到哪去才是。
但我的確是為了提醒某些人即使在虛擬的網路上也別忘了保有對人該有的基本尊重。
婚姻板不需要走溫馨風或拍拍風,
但很需要板友和板友之間在文字上要相互多給點尊重和包容。
--
或許幸福就是這樣,放肆的快樂與悲傷....
我將我的幸福,傾注在此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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