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沒有情緒的情緒

看板marriage作者 ( )時間14年前 (2009/12/19 12:59), 編輯推噓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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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我只是一個長期潛水稍具法律專業的版友, 因為經常看到有版友對於離婚有所疑慮, 在此藉妳面對的法律問題提供一些簡略意見, 供所有人參考。 首先,台灣法院目前就監護權的判決已經不如大部分人心中想像, 傾向於男方。而是以小孩的福祉為主要考量,看妳前文敘述, 有固定工作、家境不困窘、性格特質以及與小孩的親密程度(最近請常關心小孩, 避免夫家親人灌輸小孩不當觀念)等條件 都應該有利於監護權的爭取,故請勇敢。 再者,關於音樂教室的分配;係屬於夫妻婚姻關係解消後,就兩人財產所為之分配。 這個制度要處理的是,奠基在「婚姻關係」上的財產,因此 1.如果是婚前財產,對方根本沒有向妳索討的法律基礎。 2.另就算是婚後財產,須注意以下條文 第 1030- 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譯成白話文是,如果財產是繼承來的、別人贈與的或慰撫金,那也不必做分配。 就算那不是以上三種情形,也不是對方要什麼妳就必須給什麼。 最後,法庭上的法官所能看到的是「證據」,而非必是「真實」; 訴訟過程其實就是說服法官判妳勝訴的過程; 如何呈現適當的證據,使法官能認定妳的主張合乎法律,可能需要一定的經驗跟技巧。 另外,法律的訴訟過程雖從起訴後才開始,但蒐證、準備卻是從起訴以前就該開始做。 因此請儘快去找一個妳能信任且熟悉家事事件的律師向他(她)諮詢意見! 這時候需要的是理性與冷靜,請把感謝感傷留到事情解決後吧 m目前仍是在學學生,並非來打廣告的,特此聲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18.26 ※ 編輯: dakara 來自: 203.73.218.26 (12/19 13:00)

12/19 13:09, , 1F
推 實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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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32, , 2F
推這篇實用!既然沒有情緒就不用感情用事,法律要的是理智
12/19 13:32, 2F

12/19 13:34, , 3F
所以也可以開始蒐集對方外遇的證據,以備未來訴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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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43, , 4F
談離婚時,若錄音錄到老公提及現任女友,爭小孩會較有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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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53, , 5F
推!!!實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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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7:55, , 6F
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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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0:58, , 7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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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13, , 8F
推~~趕快蒐集證據比較重要!小君加油~~
12/19 21:13, 8F

12/19 21:34, , 9F
大推,實用文。這篇要M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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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50, , 10F
推本文!小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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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0:06,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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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7:07, , 13F
謝謝提供實用的建議和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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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6:58, , 14F
推!小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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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8:59, , 15F
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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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B5sU3E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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