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館藏淘汰的重要性
※ 引述《ditheism (Magician)》之銘言:
: : 推 b3630:我們這邊,有蓋章就要經過報廢程序,因為是財產 06/18 23:26
: : → b3630:有的書蓋過章要交換,別館也不收,所以現在變成是蓋章前審核 06/18 23:27
: : → b3630:不收的就不蓋章了 06/18 23:27
: 有蓋章必須經過報廢程序是正確的,因為登錄之初就已經劃歸為財產了,
: 無論是系統或是財產登記上,都需要報廢。
: 不過,圖書要登錄資料庫之前,本來就要經過查核的步驟不是嗎?
: 查核確認後,才會進行登錄才對...
是啊,但是有的館員看到書進來就直接處理的很高興~~
: 但是,蓋章的書要交換為何不可呢?
: 除非他沒有經過正常的報銷程序,不然如果書況OK,
: 又是難得好書,那圖書館收還是不收?
我們自己的經驗是,東華大學願意收,我們開出的書單
他們挑了一部份,幾乎都是蓋過章、有條碼,但是經過報廢處理,有註銷章
總統府註銷的書給我們也都是有章、有條碼,我們也有收
但是上次問政大,他們只要「乾淨的書」……,連有劃過線都不行
不知道是承辦人員的問題還是館方政策就是這樣
: 圖書館貴為人民的知識倉儲,又是全民的大書房,是不是應該要嘗試著不要拘泥於形式?
: 形式真的沒有變通的辦法嗎?創意是人想出來的!只有要不要作的差別!
: 當然,誰都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但是,我以為捍衛知識自由是圖書館的社會責任!
我一直認為,圖書館基於館藏容量有限,裁汰的書應該採用贈送的方式
不論是捐贈給偏遠地區經費較少的圖書館,或者是讓一般讀者自由索取
不過,在上位者通常不會這麼想,這也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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