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一起存款的問題
2/9更:因為第三個女孩抗議,以下內文稍微有所更動,
主要是更改用詞,其他沒有太大改動。
若因為更改用詞造成閱讀上比較不順,還請各位見諒^^"
隔了好幾天才看到這篇文,蠻有感觸的,
想分享一下自己跟另一半處理錢的方式,
不知道現在回會不會太晚XD
先簡介一下我跟我另一半的背景跟狀況:
我們在一起將近15年,她陪我走過我人生將近一半的路,
我自己本身有開了一間店,但生意不是很好,月收入非常堪憂XD
店裡的收入只能勉強打平店租的部分(我自己還沒算薪水呢XD),
所以我們的生活支出基本都是靠她公務員的薪水來支撐,
但我們家的錢都是我在管理跟分配。
另外我們曾有過兩次跟另一個女孩三人行的經驗,
還有一次差點湊成一桌麻將,
這部分因為等等也會敘述到,所以一併寫在背景介紹。
(為方便稱呼,等等後面會用現任跟前任來代稱15年的伴跟中間其他女朋友)
我跟現任剛在一起時還是個窮苦高中生,沒什麼財好理,
直到上了大學開始同居後才懂得要處理錢的事,
我們彼此的錢從一開始就是全部都拿出來共用,
從沒有計較過誰出的多了些,也不會有人覺得這樣不好或是想偷藏私房錢,
也許也是因為我們當時的錢都不多吧,
生活所需都不夠了,當然是有多少全部拿出來互相COVER了XD
反正房租跟水電等也都是要一人一半,
所以可能漸漸就演變成如果這個月房租水電我先付了,
那可能生活費她就要多COVER一點,
十幾年來不管我們收入如何漲跌,這樣的習慣都沒改變過,
也因為太會花了,不管誰拿到了什麼錢,
都先拿出來繳該繳的錢、用在生活開銷上面,
從前總是月光族,甚至月底可能還需要到處借錢,
最近幾年才開始慢慢學習理財,這一兩年才慢慢能夠游刃有餘的處理所有該繳的錢,
漸漸脫離月光族的窘境。
也因為雙方一直都沒有自己的私房錢,有時要偷偷買禮物給對方都很不方便,
因為報在家庭開銷的支出都會被發現XD
所以我們很早以前有獎勵金制度,
主動做家事或自己該做的家事有做到就可以累積獎勵金,滿一千就可以兌現,
要買禮物給對方或是要花在電玩上儲值就可以用這筆錢而不用報請公帳。
之後因為錢不一定用得完,所以我們討論過後,
一起選了一間不常用的銀行各自開了戶,獎勵金就先存在裡面,
很多年以後獎勵金制度廢除時,這個銀行帳戶就變成我們每個月固定存1000塊進去,
不過當時因為太會花錢加不會理財,存到最後沒錢還是把裡面的錢領出來用,
後來根本沒辦法存錢,因此存錢成效不彰XD
但我覺得情侶間若沒私房錢,獎勵金制度真的是一個很不錯的方式。
至於約會或旅遊花費,因為自己太大男人主義,
出去幾乎都是我自己掏錢,我不太會讓女伴花到錢,
所以我們也沒有共同旅遊基金或約會基金,
反正都是花我的錢,但如果我花太多導致生活有些困苦,
她也會適時地幫忙支應生活所需。
再後來,就變成不管我們有多少錢,通通拿出來集中,
再由我視該繳的費用分配到各處的情況了(給雙方家長的錢也是)。
不過這樣的情況在遇到其他的第三人前任之後,
就整個不一樣了,新加入我們生活的人,
不一定願意把自己的錢全部都交出來再由我分配(包含給對方父母的錢),
一開始為了這件事跟第三人前任鬧得有點不愉快,
因為我覺得這樣是要怎麼生活在一起?
難道要我買東西時只買我跟現任的,第三人前任再自己去買自己的嗎?
生活備品呢?又該怎麼辦?
尤其是同居後,每天都要吃飯,
然後吃飯時可能也有人不想吃那麼貴的,有人想吃好一點,
那又要怎麼辦?難道各買各的嗎?
我的想法裡我覺得這樣的生活不免會變成我們(我跟現任)的跟她(第三人前任)的,
感情也就沒辦法很密合了。
因為這件事一直沒有共識,後來我們也只能採行我跟現任這邊先付,
每個月月底再跟她結帳,不過這樣到後來漸漸的我跟現任這邊入不敷出了,
因為兩個人的薪水要支付三個人的生活所需,
再加上後來我開了店之後收入驟減,
變成我現任一個人的薪水要支付三個人,
所以後來才又變成我一個月跟她收一萬塊家用,
那我們當月的生活備品或吃飯就從裡面出,不過總覺得有一點點的疏離感就是了。
但我相信這是當時我們能想到最好的解決方式了。
時間快轉到現在,我們開始學習理財,
所以未來買房也許也是有可能的事,
不過我們沒有特別開一個共同的帳戶,
我們一直都是選同一間銀行但是是各自開戶,
去年開始接觸定存、外幣定存跟股票、基金,
目前最常用的是台新Richart 1%活存在理財,
現任她的帳戶是放比較不會常動用的錢(緊急預備金或定存預備金之類的),
我的帳戶就是放生活常備支出(房租、信用卡款、水電費、電信費等等),
如果有一筆確定不太會用到的錢或意外的收入(像年終或每月尚餘款項)
那我們就分兩份,一人一份拿去定存。
至於身故意外...我會希望我如果不幸先走,
我這邊的錢都可以留給她,
不過這點我還沒跟我們家人說好,也沒有預立遺囑,
目前僅停留在想像階段,尚未開始著手進行。
不知道這樣的經驗分享對原PO來說有沒有幫助,
但我覺得妳可能需要衡量的是:
1.妳們交往了多久?
2.妳們之前是怎麼處理兩個人之間的錢呢?
3.雙方有以將來要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嗎?
4.共同存錢,妳們預計是要依薪水比例存,還是相同金額存?
若是前者,有一方如果存的比較少另一方怎麼想?
如果是後者,那薪水較少的人會不會覺得不平衡或壓力很大?
其實錢這種事情很好處理的,兩人講好就好,
如果妳能相信對方的為人,那怎麼樣都好談,
我跟我的伴其實也是因為她相信我不會捲她的款潛逃XD,
所以她願意把所有的錢都交給我打理,
她也不會覺得沒有用錢自由,
因為只要她需要用錢跟我說一聲就好,
我會馬上重編預算,錢馬上送到她手上,
她只要當個大老爺負責賺錢回來,其他的她的不用擔心XD
(其實我覺得我才是那個沒有用錢自由的人,
因為店收入並不那麼理想,我會覺得錢都是她賺的,
我好像都在用她的錢...所以要用錢就會比較顧忌一點XD)
拋磚引玉一下,希望能看到其他人的分享,
也能讓我們參考能否有更好的理財方式。
希望原PO和女友可以順利同居、順利買房。
※ 引述《shortnails (短指甲)》之銘言:
: 最近由於要開始跟女友同居生活了
: 我們打算一起存錢
: 規劃做為以後購屋基金 約會費用 旅遊娛樂等花用
: 想請問板友們 有沒有一起存款的經驗可以分享
: 會選擇開怎麼樣的帳戶呢?
: 目前網路上有看到關於共同帳戶的資料
: 好像會在一方身故或發生重大財務狀況時凍結存款
: 也看過很多新聞案例 同志伴侶過世後
: 家人成為優先繼承人而有爭產的糾紛
: 希望可以看到其他情侶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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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 幻幻幻 仔仔仔 仔仔仔 !!!
幻 幻 幻 仔 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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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寫了三個多小時的文章被噓文或是被說失敗的例子真有些難過,
不過還是虛心接受大家的批評指教。
另外容我補充說明一下,我們不是劈腿關係,
在這段關係裡所有的人都知情,也同意的情況下我們才會走在一起,
等於是我們一個人都有兩個情人,而且都互相知道彼此。
至於有板友說感覺第三人前任是拿來上貢生活費的功能,
或是說出果旅行不讓對方出錢,回國要對方支應不OK,
我並不是這個意思,讓大家誤會真的很抱歉。
第一前任會在一起也是因為有愛,並不是為了貪圖她的錢,
再說我們第二次的三人行,
對方還需要幫原生家庭支出房貸的部分(名字還是寫她哥哥),
如果她的薪水真的全面上繳共用,
她該給原生家庭的錢我也會幫她準備好讓她每個月匯回去,
如果要一起存錢或買保險也會有她的一份,有剩的也是三個人共同持有,
就算分手了也不會說錢都是我在管她就什麼都拿不回,
都被我霸佔了不還她,以我自己的價值觀就算分得再難看,
該還給對方的還是得要還,也是一人一份,決不能有侵占的情事,
只是在一起時不會互相分說這錢誰的,妳的我的之類的。
至於出國,就像我說的,我跟我現任的錢都是一起共用,
我不太會在出國前跟她說"欸我們出國10萬妳要先給我5萬",
如果出國的錢我先用我的薪水或我帳戶裡的錢支付了,
那回國後房租水電乃至於生活日常吃飯就會從她那邊支出,
我想這並沒有打腫臉充胖子的問題,
如果是在交往前,我跟女伴出去不太會跟對方介意說出門的錢要一人一半,
那我也不會在沒錢時跟對方哭說要借錢或要她幫忙出什錢,
自己要這麼海派也只能自己承受後果,就自己默默吃泡麵也就算了。
而且也不只是對女伴,對朋友我也不太喜歡去談到錢這一塊,
以前對朋友也是很大方,所以才會導致身上都沒什麼錢,
是最近幾年開始認真理財後才對錢有比較看重一點。
上面還有板友說到第三人前任的錢全部交出來也是會月光,
我個人是覺得月不月光是看會不會理財、有沒有要理財,
像我們以前享樂主義為主的過生活方式,那是一定會月光的,多少錢都不夠用,
但至少我們過的很快樂(當然要享樂的過活也是要關係裡的人全部都同意才可),
不過像我們現在年過而立,不那麼愛玩了,開始會煩惱一些未來年老的事情,
或是身體健康再也大不如前了,也看多了親朋好友因為上了年紀需要常跑醫院,
或是想要一間自己的房子,想定下來了,那都是一大筆錢,就會開始想要存錢。
至少就現在的我們而言,如果我們是現在再遇到一個願意三人行的女孩,
我們會開始規劃一起存錢,並且把存錢視為每月固定開銷之一,
那麼就算每個月帳戶裡其他的錢都花光光,還是月光,
但至少我們有每個月固定的定存,不至於真的完全沒錢的。
但上面有板友說的很好,其實這樣的方式真的是要很看人,
我很幸運有一個很願意相信我的另一半,
她不會計較我賺得比較少,願意讓我管家裡的帳(幾乎都是她的錢),
也願意在這樣的關係裡跟我攜手同行,這真的是我很幸運的一件事,
所以我也更不能辜負她的信任,把她的錢拿來亂搞。
確實她自己生活會比跟我在一起要過的寬裕些,
所以我現在要更努力的賺回來給她,才對得起她。
不知不覺又打了落落長的一大段,真是抱歉>"<
還是謝謝願意點進來看文章並留言的板友們,
不論是批評或認同,我都感謝妳,
也讓我重新反省了自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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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的部分因為比較不是原PO要問的,我就沒有多加著墨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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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在公開版面本來就要有被評論的心理準備這我知道,
只是因為文章的一字一句都是我認真思考並寫下來的,也花了不少時間字句斟酌,
如果我早知道我打出來會是這樣的評論,
那我可能也不會雞婆花這麼多時間分享,反正也只是個不值得參考的失敗例子。
何必在這邊接受公審然後搞得自己大過年的不開心呢(嘆)
我跟我的另一半,在小的時候家裡人都沒教過要怎麼理財,
加上我們都是沒錢跟爸媽要爸媽都會給的人,這是我們比別人幸運的地方,
也許也是比別人不幸的地方,因為我們沒能在小的時候學會理財這件事,
所以從小我們就沒有所謂理財的觀念,
身上有多少錢就花多少,也不會想預留一些做為緊急用途。
(這部分我自己現在回頭看也覺得很危險,請不要再砲我這一段了,
我會非常感謝各位大大口下留情...)
直到上了大學,開始在外面同居,
才知道原來生活上有這麼多開銷以前都是爸媽替我們出了,
房租、日用品、吃飯錢、油錢、電信費等等,現在全部都要自己繳了,
自己也覺得好像該長大一些了,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沒錢都找爸媽拿了,
所以我們開始努力用每個月的收入來過好我們的生活,
當然在收入微薄的情況下,每到月底還是不免吃土,
加上我們當時都是享樂主義,樂觀的認為這個月錢花光了下個月也還是會再有錢的,
所以依然沒有儲蓄的觀念(很糟糕我知道),
可是我們在這段時期學會了控制自己的花費要在當月預算(收入)內,並且開始記帳。
我們一度覺得這樣已經很OK了,所以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一陣子,
直到後來偶爾會有一大筆意外的支出(例如說機車臨時壞掉或要買返鄉車票等等),
我們COVER不來,才開始覺得應該要存一點錢在身邊備用。
中間如何就不說了,反正就是慢慢地往正確理財的方式前進,
一路跌跌撞撞的摸索,到這一兩年開始看理財的書籍、文章跟影片時,
發現原來一些基本的觀念我們早就已經一直都在做了,
只是有些細節需要再修正一下。
目前的我們,每個月不再是有什麼錢下來了就看要繳什麼趕快去繳,
我們會預編預算,也把儲蓄視為一種固定開銷每個月固定存下多少,
收入減儲蓄(投資)之後才是我們可以花用的支出,每個月也還可以剩下一小筆錢,
臨時機車汽車壞了也可以處理的了,
每月支出預算早在三個月前就提前算出了,
目前的年度預算也做到了五年後(五年內不會有太大變化)。
我不懂不清楚這些的人為什麼可以說我的理財方式根本不值得參考,
我只是沒把這些打出來,因為這不是原PO要問的東西,
對我來說,我看到了我自己在理財上面很大的進步,
也許對很多人來說這些根本不算什麼,
但是這樣不清楚她人的情況就隨意的留下一句否定的話,真的是很令人覺得不是很舒服。
回到文章的主題,我其實只是想分享我們怎麼處理情侶間的錢,
就是我們所有的錢都放在一起交給一個人管理,
不管誰多誰少,那些都是"我們"的錢,而不是"妳的"錢或"我的"錢,
我們沒有開共同帳戶(因為覺得麻煩,所以沒有開),
但對我們來說,我們名下的私人帳戶通稱為"我們的"帳戶,
所以我們可能會決定說"房租放在我的中信帳戶"、"生活費放在妳的郵局帳戶"等等,
但裡面的錢都是我們的,只是借某個人的帳戶放一下。
至於共同持有但月光沒有辦法共同存錢(存錢難成長),
這點我承認,因為就月光了是能存什麼錢?
但這存不到錢不是共同持有的問題,是月光的問題。
我想分享的是共同持有這個部分,不是月光這個部分,
請各位不要模糊焦點了。
我也知道月光不好,但人總是這樣跌跌撞撞學經驗的,
沒有自己親身經歷過怎麼知道這樣真的很不好?
我很慶幸至少我們已經開始學習理財,雖然好像晚了大部分人一些,
但有起步總比都沒起步好,起步的晚只是要走比較久,還是會到的。
※ 編輯: hellangel2 (61.227.129.195), 02/06/2019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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