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林全:邱太三代表法務部 非政院政策立場

看板lesbian作者 (lescholar)時間7年前 (2017/03/24 20:49), 編輯推噓13(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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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03240300-1.aspx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行政院長林全今天表示,法務部長邱太三在憲法法庭的 發言,是法務部的代表,並不是行政院代表,不是代表行政院的政策立場。 同婚釋憲案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邱太三在同婚釋憲辯論庭上說,民法是依數千年形成社 會規範,遭酸是「千年部長」;邱太三會後開玩笑說,這次釋憲對他及國民而言,的確是 千載難逢機會。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下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問到相關問題。蕭 美琴說,對於邱太三發言,難以認同、無法接受。 蕭美琴說,包括荷蘭、加拿大、紐西蘭這些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沒有失去家庭倫理,生 育率都比台灣還要高,沒有影響到整個家庭倫理與世代的問題。 林全說,憲法法庭的發言,邱太三是法務部的機關代表,並不是行政院的代表,邱太三執 行法務部的工作,陳述相關意見,並不是指行政院的意見,不是代表行政院的政策立場。 對於邱太三的論述內容,林全說,還沒有了解詳細說法的背景,但從過去歷史看這個問題 ,並不是爭執的焦點,應該從未來社會進步的立場來正視過去不平等的問題。 林全說,社會是進步的,文化也是演變累積的,很多事情不能從傳統來看。1060324 ------- 法務部長是行政院長任命的,可以說法務部的立場不代表行政院嗎? -- http://lescholar.pixnet.net/blog 我的部落格:lescholar-關於同性戀的學術研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47.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90359781.A.68B.html

03/24 20:49, , 1F
次元刀
03/24 20:49, 1F
lescholar:轉錄至看板 gay 03/24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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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何者正確?A.黑白臉比較容易騙成功 B.邱不是英全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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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石內卜犧牲小我 D.作業不小心抄到隔壁M同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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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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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選我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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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棄卒保帥是遲早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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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汰刪哪時候要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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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要對行政院負責而已,跟代表行政院是兩回事,他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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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部長,不是行政院長,也不是行政院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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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這種會議還要事前下指導棋乾脆林全去開算了,不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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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去會變成沒有立場,民法主管機關是法務部,不是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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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主管機關是法務部,不是行政院 那就沒有疑義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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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帶吧 即使法務部不代表行政院那又如何 法務部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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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直接且重要的 行政院可以做的事是換掉意見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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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前提是真的是意見不合) 否則嘴巴喊喊 根本沒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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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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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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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就要換,那乾脆什麼都院長自己來,不然一天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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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部長,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一件不合不代表所有都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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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多元意見很重要,包含在行政院會也是,但只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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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院會討論,要扣這個帽子硬要院長負責,或者換掉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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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免太自我膨脹,站在我們的立場這是一個重要的案子,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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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甚至行政院這只是眾多案子之一,一個案子不合就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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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有多少人才給你換,這世界上每個稱的上人才的都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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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想法跟意見,不可能每個議題都跟妳合,換一個只會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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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無能官員上台,會比較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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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能因為一項政策不合己意就換一個部長。不過,今天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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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部長有沒有好好準備論述,說明法務部不認為現行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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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不修民法要立專法的理由,其專業度顯然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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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人權的高度上,由其對李永得事件的發言也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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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點從民主政治來談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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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合的問題了......而是他講出來的話整個跟位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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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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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行政院的立場是什麼呢? 這裡院長也沒有明確的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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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3:55, ,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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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府方說尊重其發言喔, 呵呵~ 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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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對同志最為重要 ladies忘了自己身在哪個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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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府一院口氣好像都跟他們無關一樣,也算一種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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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今天突然發現有幾千年歷史的法務部是別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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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割切割 撇清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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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2:15, , 42F
開始切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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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0:20, , 43F
不是政院的立場?那政院的政策方向是?切割完就沒事了嗎
03/25 10:20, 43F
文章代碼(AID): #1OrHNbQB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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