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路手帕交竟是狼 男強拉少女進飯店被訴

看板lesbian作者 (teemo)時間7年前 (2016/09/28 22:15), 編輯推噓-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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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網路手帕交竟是狼 男強拉少女進飯店被訴 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0976 時間:2016-09-20 09:34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桃園一名宋姓男子,在臉書上成立一個假帳號, 並透過交友軟體假裝女性身分,到處認識女網友,宋藉此「釣」到一名未成 年譚姓少女後,即脅迫少女同遊宜蘭,並強拉進飯店,所幸路人見兩人拉扯 而報案,警方到場將宋逮捕到案,宜蘭地檢署依強制罪嫌,向宋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45歲宋姓男子上個月以女性帳號,在網路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 14歲譚姓少女,成為臉書好友,聊天過程中得知「手帕交」譚姓少女許多私 事後,便以「出來見面,否則告知你爸爸及家人,你曾交過4個男友」,及 「我不會放過妳」等語,脅迫少女見面。 譚女驚恐之下,答應與宋於 8月28日在宜蘭火車站見面,宋先強邀吃午餐, 接著以「如不進旅館,就告訴你父親,你跟網友見面」,脅迫譚到附近的飯 店房間休息,遭到譚姓少女拒絕後,宋即出手搶了少女手機,再以「如不進 旅館,手機就不還。」等語脅迫,仍遭少女拒絕。 宋見譚不願配合,動手想強拉少女進飯店,因譚的奮力反抗而未得逞,所幸 路人見兩人拉拉扯扯立即報案,宜蘭分局 3名員警到場後,查獲上情,將宋 當場逮捕,然後送辦。 宜蘭地檢署認為,宋強拉少女的行為,依強制罪嫌起訴;至於恐嚇的部分, 因宋的恐嚇內容未危及譚姓少女的安全,所以不起訴處分。 -- 心得:吃晚餐的時候滑手機點到這則新聞,似乎是最近發生的事,好像有另 一則相關報導新聞說該嫌是前科累累,不是第一次犯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28.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75072103.A.C01.html

09/28 22:53, , 1F
「跟你爸爸說」這樣也能被威脅喔=0=
09/28 22:53, 1F

09/28 23:08, , 2F
國中生比較單純
09/28 23:08, 2F

09/28 23:39, , 3F
對於很多未成年人而言,忤逆家長的期許或家長的憤怒比
09/28 23:39, 3F

09/28 23:39, , 4F
什都可怕。
09/28 23:39, 4F

09/28 23:41, , 5F
os:去說啊不過你找的到人嗎…
09/28 23:41, 5F

09/29 12:39, , 6F
所以拉板要禁止一切徵友文了嗎?不然轉這篇的用意是?
09/29 12:39, 6F

09/29 17:29, , 7F
樓上 可能只是要提醒版友們自身的安全要小心吧?
09/29 17:29, 7F

09/29 19:13, , 8F
請問拉點是?
09/29 19:13, 8F

09/29 19:28, , 9F
應該禁止徵友文才對~這會造成社會亂象~不應該出現在拉版
09/29 19:28, 9F

09/29 20:33, , 10F
禁,都禁,全部都禁
09/29 20:33, 10F

09/29 22:18, , 11F
拉點...?
09/29 22:18, 11F

09/30 01:16, , 12F
拉點?
09/30 01:16, 12F

10/01 21:55, , 13F
你到底是想當拉板板主還是女板板主
10/01 21:55,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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