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分享自己的切身之痛

看板lesbian作者 (孤單會陪我一輩子)時間8年前 (2016/04/08 00:17),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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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版的大家晚安,我是箱子:) 首先,要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 感謝 chayanne 大這麼長的回文喔!~~~~^^ 再來,我有疑問? 在已經簽完和解書之後,我還可以去報警嗎!? 因為和解書裡面有所謂的保密條款 我還是把和解書打出來讓大家看看好了 ---------------和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甲方就是我 爬山人壽保單號碼FXXXXXXXXX之要保人暨被保險人 乙方就是那個吳良心小姐 爬山人壽保險業務員,業務證號:(她沒有寫,是空白的) 就乙方提供之保單服務,雙方因事實認知存有差異產生齟齬,今己釐清誤 會,雙方同意兩願和解,合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茲遵守: 一、甲乙雙方釐清誤會,理解乙方從未以非實際存在的保險費用之名義向   甲方收取任何款項,更未有將任何因提供保險服務經手的款項挪為己   用之情事。 二、就乙方代爬山人壽公司收取甲方保單欠款,惟服務不周,未及時開立   收據乙事,乙方願支付新台幣__陸仟__元整的"賠償"。 (在場的我媽媽的朋友說改成"補償") 吳小姐還知道金額要用大寫,我本來寫的是數字~~~~^^\\ 三、於乙方給付前條所述和解金後,雙方同意就本件系保險間所生所有爭   議,不另提出民、刑事訴訟究責,若已有民、刑事訴訟在案,則雙方 亦應各自撤回起訴或告訴。 四、就本和解契約書所涉事實及內容條件,雙方同意互負保密義務,不得   未經他方書面同意而向本契約雙方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為洩漏。   若有違反保密義務之情事,違約方應向他方給付新台布__零__元整之   違約懲罰性損害賠償。 第四條我本來不要,要請吳小姐刪掉的,結果她說是為了保護我 所以就增加了"不得公怖雙方的個人資料。"這一句話 五、本件和解契約書乙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第六條是我媽的朋友(在場的保險阿嬸)加的 六、雙方所寄的存證信函至和解始無效。 ------------以上就是和解書的內容--------------- ※ 引述《chayanne (chayanne)》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我幫朋友處理過相似狀況,建議妳盡早去警局備案。 : 但我得說,針對這樣的事件,警局並無法以詐欺案件受理,因為妳無法提供有效證據。 : 一般來說,警局會先以受害人報案受理,靜待妳蒐集到證據,才能做後續動作。 我想要蒐集證據,但是對方不同意我們一起去調去年的LINE的紀錄 因為吳小姐說她有用LINE通知我 公司照會她只要補繳一期保險費(3000元)就好 現在公司就是拿不出那時候的照會通知....(說已經刪掉了) 所以我才想要調LINE的對話紀錄 但是對方不同意,所以如果我去報警的話 警察可以強制幫我調出紀錄嗎!? 還是只能上法院才能調呢!? : 我建議妳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服務親切周到,會有免費而專業的建議。 : 如果用NTD15,000便能買到一次寶貴的教訓,我想是值得的。 : 信任別人跟貪小便宜都是讓我們喪失理性思考的時候,這種事情每個人都會遇到。 : 另外也建議妳在現金流進出的同時,一定要挾帶收據,不論是多好的親朋好友。 : 拿到小錢讓人忘,拿到大錢讓人狂,我們不要用金錢去誘出別人的黑暗面。 : 也非常謝謝妳的分享,讓拉版的人都能有所警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常感謝 chayanne 大的建議 我明天會打165去尋求專業的建議的....(奉茶) 不知道c大所謂的"挾帶收據"是指什麼呢? 因為我新光人壽的投資型保單也是用銀行轉帳的 所以我去刷完存摺之後,都會習慣在那一筆扣款的後面寫上備註 這個可以算是一種證明嗎!? : 以下是對於投資型保險單的碎唸: : 投資,是選擇一個錢滾錢的管道,並將儲蓄投入這些管道,賺取收益。 : 保險,是選擇一個錢換保障的管道,並將儲蓄投入這些管道,獲得保障。 : 兩個併在一起,我認為是垃圾投資,或者雞肋保險,是四不像。 : 我的會計跟財務管理知識雖然不是頂尖,但足夠應付各種投資與保險工具的換算, : 只要對方給我正確的數字,我便可以算出客觀的數據,以做評估, : 所以對方通常都被我問到一愣一愣,還要掛電話找資料再跟我推銷。 : 如果想要投資,我建議可以從搞懂各銀行存款開始,擴展到外幣存款, : 接著往債券和黃金條塊研究。 : 當然基金也可以,但我並不推薦,因為我喜歡自己操作,享受駕馭金錢的快感。 : 等到以上都弄懂了,可以開始研究股票,甚至是期貨跟房地產。 : 在此強調,我指的是先了解,不是馬上去實戰操作,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閒錢, : 有些人要養家,有些人要還學貸,有些人收入不穩,這樣能投資跟保險的起步會比較慢。 : 但這就像龜兔賽跑一樣,到了終點才是贏家。 : 當然,如果妳的衡量點單純是收入,無關乎其他心靈層面。 : 如果想要保險,我建議買單純的保單,針對需要的目的,多做研究。 : 不然到最後,只知道按月扣款,或者一筆付清, : 之後全然忘記自己的投資與保險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 只有在懨懨無聊賴,或者新聞報導雷曼兄弟破產時,才會趕緊去看看自己的投資型保單, : 或者自己的基金組合中有沒有雷曼兄弟,有的話占比是多少。 : 另外,我不建議保單保了又退,退了又保,這樣的收益非常不划算, : 我們應該在投資跟保險前,準備好足夠的生活周轉金,並不超過每月收入淨額, : 同時,也絕對不借錢做投資跟保險。 : 最後,我並不是專家,甚至可以說,面對投資與保險,沒有人是。 : 我們能做到的,就是在能承受的風險下,做出最大利益的事,共勉之。 c大上面的回文,真的是讓我茅塞頓開啊!....(也發出會心一笑)XDDD 偏僻入理,卻又不失中肯 真的是讓我再次的深思了"到底保險對我們有什麼作用?" 不曉得還有沒有別的版友可以分享您的想法讓我知道呢? 謝謝! -- 不管是怎樣的回憶,我都要謹記在心... 因為我相信,變得。堅強的自己... 總有一天,能夠超越這一切, ”讓回憶永遠珍重地留藏心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54.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60045847.A.61E.html

04/08 00:58, , 1F
這樣不算違反第四條嗎?(疑惑)
04/08 00:58, 1F

04/08 04:30, , 2F
沒有分享姓名的契約,視同白紙,所以不算洩漏,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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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4:30, , 3F
文書而已,不需要太擔心。而且不是紙本po出。
04/08 04:30, 3F

04/08 14:15, , 4F
受教了~~
04/08 14:15, 4F

04/10 03:20, , 5F
感謝二樓大大的解說喔!~^^~我只要沒有說出對方的真名
04/10 03:20, 5F

04/10 03:20, , 6F
就不算違反契約啊!
04/10 03:20, 6F
文章代碼(AID): #1N1eWNOU (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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