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新增事宜

看板lesbian作者 (Zoe)時間10年前 (2014/06/15 16:11), 編輯推噓3(63117)
留言126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說到法治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最高領導人需投票產生 那PTT呢? 以下節錄生活娛樂組規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所以法治是沒有提到版主一定要由版眾投票這個規則。 除非中華民國憲法有規定PTT版主需要由該版眾投票產生的法,我想我應該沒遺漏。 當然最後要不要再投票我尊重版主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68.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esbian/M.1402819876.A.A8C.html

06/15 16:15, , 1F
尊重板主決定+1
06/15 16:15, 1F

06/15 16:33, , 2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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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6:38, , 3F
s04102003:我同意現在情況的確是再選舉會更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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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6:38, , 4F
以上是s大自己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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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7:28, , 5F
我同意"更"有正當性 但我當時有說還是要看版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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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04, , 6F
此事我贊同尊重板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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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08, , 7F
我比較好奇的是沒有經過投票怎麼知道多數版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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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09, , 8F
並不單純是有沒有經過投票程序究竟有沒有違反PTT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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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09, , 9F
而是採用上次投票計這次結果這點實在是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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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11, , 10F
如果說"根據組規所以直接宣布當選"那可能爭議還比較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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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16, , 11F
如果我上次投9貓這次不想投她了,這樣也是由上次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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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16, , 12F
來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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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41, , 13F
不贊同以「上次」投票結果,直接宣布「這次」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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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45, , 14F
那當時公告就該有意見 我想版主可能有依照當時公告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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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45, , 15F
的反應判斷此事
06/15 18:45, 15F

06/15 18:53, , 16F
我只是想強調拿法律程序當作這次要辦投票的理由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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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53, , 17F
因為依的PTT規則根本沒有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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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54, , 18F
公告文的下面,就已經有人聲明異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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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21, , 19F
她異議的理由我不贊同而已 另外投票就是多數決 當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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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人同意此事和兩個人異議不就可以給了多數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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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人要正式一點的多數決我也不能說什麼 個人想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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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21, , 22F
一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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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24, , 23F
只是一少了投票就跳出來 公告卻不關心 覺得此事很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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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24, , 24F
公共事務的參與不是只有投票才是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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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02, , 25F
公告沒人關心嗎?那至底下面的推文是什麼?出來發表意見
06/15 20:02, 25F

06/15 20:03, , 26F
被說別有用心,那別人也可以說你是出來護航的親友團了?
06/15 20:03, 26F

06/15 20:04, , 27F
再來,最好統計做多數決是這樣一個算法,正常程序是要先
06/15 20:04, 27F

06/15 20:05, , 28F
公告參選政見,公告投票時間,計票方式,然後再進行投票
06/15 20:05, 28F

06/15 20:06, , 29F
有人像你這樣算還敢說自己是多數決嗎?現在面對這些質疑
06/15 20:06, 29F

06/15 20:07, , 30F
已經無法確認自己的正當性了,爲何不好好補充一個民意
06/15 20:07, 30F

06/15 20:08, , 31F
讓以後管理更順利呢?
06/15 20:08, 31F

06/15 20:14, , 32F
我說了我只是要表達妳們口中的「民意」非只有支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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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15, , 33F
至少現在看到好多人對於公告沒有任何意見 卻在討論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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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15, , 34F
民主的意見 我覺得這樣的民主價值只是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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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16, , 35F
民主沒有規定我們要在「公告」發表意見,或「文章」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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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16, , 36F
況且「公告」下面並非毫無意見,S大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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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17, , 37F
而民主價值的珍貴性在於,大家都可發表意見,隨時隨地。
06/15 20:17, 37F

06/15 20:17, , 38F
不能因為公告下面推文少,就直接「推論」大家都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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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18, , 39F
難道這些文章下面的推文,都不是意見嗎?
06/15 20:18, 39F
還有 4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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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 當然針對L大 因為法治到底是照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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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3, , 88F
wikipedia 不是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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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4, , 89F
到底,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來討論一件,其實原本很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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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4, , 90F
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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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4, , 91F
直接用大概念民主當作法治的基準很攏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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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4, , 92F
s大的護航方式、說法、論述方式,其實都是幫當事人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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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4, , 93F
所以W大要我提出書來嗎?妳會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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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4, , 94F
要我提出論述又不相信 我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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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5, , 95F
我覺得發文沒必要 就是因為只要一發就是給大家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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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5, , 96F
當然她要被檢視我也樂得檢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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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5, , 97F
民主法治包裝投票這一概念本身就太不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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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6, , 98F
e大 自然是有人需要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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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6, , 99F
我想說的是 一個人對於理論的理解 不是把理論照本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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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6, , 100F
我本身也是不太懂板主上任就上任 這麼簡單的事何苦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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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6, , 101F
花時間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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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6, , 102F
貼出來就是理解 實踐跟理論是有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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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7, , 103F
W大 我認為L大才是照本宣科還宣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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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7, , 104F
我樂於閱讀您所提出的論點架構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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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7, , 105F
所以如果妳認同L大說法 就認同 我實在也說不出誰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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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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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7, , 107F
這世界不是只有黑與白 只有藍或綠的 我不認同你 就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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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8, , 108F
我認同其他人了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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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8, , 109F
各位再花時間跟某s認真就真的輸了wwwwwwwwwwww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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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8, , 110F
我也很想看看是哪本書有這種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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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39, , 111F
我就不懂PTT規則就不尊重的人何來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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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41, , 112F
不行,我又開始想笑了,謝謝S大「精湛的論述」,您..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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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41, , 113F
我想閱讀您推薦的書籍 我是真心的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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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42, , 114F
w大 我想論民主您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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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42, , 115F
謝謝你 希望法圖有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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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45, , 116F
w大 不會~其實若要通透民主 我也建議可以看看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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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45, , 117F
的書 相互對比可能會更了解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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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54, , 118F
討論事情就討論,用一堆W跟譏諷方式,以為別人看不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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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55, , 119F
攻擊意味嗎?大家對於民主程序該有什麼內涵,意見不同好
06/15 21:55, 119F

06/15 21:55, , 120F
好、慢慢討論說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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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3:23, , 121F
基本來說我很明白的就是一個衝突論者,而我習慣說的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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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3:23, , 122F
平或正義就是人們心中的一把尺,每個人的規格尺寸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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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3:23, , 123F
看完s大言論,我想或許s大的尺是捲尺,會轉彎又好收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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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3:23, , 124F
過也許是太好收納,以致於都忘了帶出門(笑
06/16 03:23, 124F

06/16 06:28, , 125F
我想有些人就是尺太粗 一直打到人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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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6:29, , 126F
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戳到自己(笑
06/16 06:29, 1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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