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某版關於T的文章
: 我想要知道的是"定義",而不是"刻板印象"
: 我們可以說女生也可以大喇喇、穿褲子、喜歡女生、作風陽剛不陰柔
: 但是我們不能說"女生的染色體也可以是XY",因為那就違反了女性的"定義"...
身為LGBT的一份子,我想有必要出來"再定義" 性別 這回事,
不然太對不起染色體是XY的女孩們(LGB"T")了。
性別這種東西,如果你要從生物/自然/基因上來看它,
那只有"XX/XY"可以被承認,其他什麼突變XYX XXX XYY XX看起來XY……都叫異常,
不配被分做女(XY)或男(XX)。
可現實生活裡,性別就是「女or男」,XYX也會被塞一個性別。
那在光基因無法定義性別的情況下,是怎麼定義性別的?
那要先切割性別才行了。
社會(他人觀感/認知or傳統刻板印象)/生理(生理狀態/基因)/心理(自我認同)
還有較少被提到的 法律性別(身分證上的性別)
在他人拿出身分證或脫衣服前看得是社會(言行舉止)+生理(體態)+心理(對方抗議與否)
(在此情況下,偽娘會被認成女性
不爽被當成男人的T會在被誤認然後陳清後被認為是女性)
在他人拿出身分證後看得是法律性別,
(在此情況下,偽娘會被認為是男性
換證後的FTM 是男性)
在脫掉衣服後看得是生理(生理狀態)
(在此情況下手術後MTF是女性(無陰莖,甚至有陰道))
在驗DNA的時候,看得是基因
(在此情況下手術後MTF是男性,XYX被歸類為雙性別)
在不同得情境下,取得的資訊不同,性別區分方式與區分目的不同,
所得出的性別結果亦會有所差異。
和拉子的"T"不同的是,性別雖然有如此多變的可能,
但在辨別上卻有強烈明確的優先順序。(以台灣狀況為主)
(法律>社會>=生理(生理狀態)>=心理>生理(基因) )
(法律最高:目前跨性別婚姻只看登記當下雙方法律性別是否對立,不管其他性別定義)
(基因最低:很多的陰陽人,性別都不是看基因而是看外觀決定的)
離題太多了,回一下主題:
一"字詞/標籤"或許可以被擴充(例如:雙的定義*)或切割(例如:性別的定義),
但如無法在大眾間達成一明確且同俗易表達的定義,
則難以延續傳承。
拉子圈的 "T" "P" 究竟是順利傳承,
成為這個世代與下個世代的拉子間共同的語言之一,
還是變成如錄影帶/巧克力菸之類,見證年齡的年代物,
就看現在的拉子圈怎麼看待 "T" "P" 了。
*:雙的定義被一再擴充這點,可能要常逛雙版或參加過雙的聚會才會較有感覺,
因為這篇主要是在談性別的多元與切割(將性別細分成社會/生理/心理/法律等等)
所以就不再此贅述了,如有興趣可以移駕雙版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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