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同志大遊行的真相
※ 引述《ShyLes (人家會害羞 (拉板匿名ID))》之銘言:
: 今天在某一場類似座談會的地方
: 才知道高雄同志大遊行是陳菊為了選舉而辦的
: 十年前陳水扁政府廢公娼,陳菊為當時的社會局長,兩人同樣反公娼
: 十年過去,陳菊卻為了選舉而主動去辦同志大遊行,好似成為支持性權運動的一方
: 同志們在台下喊著「花媽愛同志,同志愛花媽」
: 政客的嘴臉真是讓人不敢恭維,而十年的光陰其實不算長但人們總是健忘
: 抱歉噢討厭政治的人先別鞭我
: 我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或興趣積極投入爭取自己的權益
: 只是希望快快樂樂參與了同志大遊行感到驕傲的朋友們
: 能更理解並看清楚這件事情
: 同志議題如果無法擺脫政治手段的操弄,
: 那麼我們要求的實質的平等與權益與保障,將很難達到。
請說明是那場座談會所說「不負責任」且充滿「偏見」的言論,
請具名,我個人接受全權的法律與政治責任。
我是這個高雄同志遊行的執行秘書,我叫小歐。
這次遊行從頭到尾參與全程,至少可以說明這次的活動。
這個活動是高雄同志公民運動的部分,從2007年開始的「港都彩虹」,
第一年是由性別人權協會承辦,第二年熱線南部工作小組開始協辦,
到第三年(2009)年承辦,第四年(2010)接續承辦。
就我所知,一開始民政局就希望我們辦遊行,但礙於民風與在地組織的原因,
所以是從座談會與園遊會開始。累積能量到今年才覺得可行,試著辦辦看遊行。
業務負責單位是高雄市民政局第三科,本組織並且透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所有過程都有錄影與文字資料記錄,歡迎所有關心的朋友挑戰其公平性。
絕對不是單純是有選舉才有這次的遊行,此次遊行具有歷史背景與脈絡性。
也請不要任意以「政客」來定義政治工作者,這是本文作者極大的偏見與歧視。
本次遊行的定義與論述,高雄市政府與民政局並沒有主動影響與規劃,
全由在地的同志團體發想與論述,本人可以提供「每一次」的會議記錄。
本次所有公文書的往來,皆有文本存證,請本文作者「具名」並公開座談會論述,
接受社會公評。
遊行當天群眾的呼喊,我們知道是由那些朋友喊出,這屬於言論自由的部分,
我們絕對沒有規劃群眾如何呼喊,或是市政府與我們有任何的協議。
誰支持誰,或誰代表誰,是群眾的自由,
基本概念請重新研習基本人權與自由主義。
本人接受政治學教育超過十年,並且參與每一屆港都彩虹,是超過28年的高雄在地同志。
無法接受「某不具名座談會」的論述,並且鄭重提出說明。
本次活動除經費由公部門提供,並且依政府採購法與相關行政法規進行,
陳菊市長除簽署中央公園場地之使用外,絕無直接指導本次遊行之進行。
歡迎「公開」、「證據」、「具名」的辯論,否則此篇文章便是個人偏見與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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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8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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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ilpin 來自: 61.62.189.186 (10/12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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